万华化学(600309) - 2013 Q4 - 年度财报
一、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二、 未出席董事情况 |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 --- | --- | --- | --- | | 董事 | 郭兴田 | 出差 | 李建奎 | | 董事 | 牧新明 | 出国 | 丁建生 | | 独立董事 | 白颐 | 出差 | 高培勇 |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0309 2013 年年度报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四、 公司负责人丁建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寇光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邹吉华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 2013 年末总股本 2,162,334,720.00 股为基数,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7 元现金红利(含 税),共计分配利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