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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方(600327) - 2017 Q4 - 年度财报
大东方大东方(SH:600327)2018-04-18 00:00

重要提示 四、 公司负责人高兵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席国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精龙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7 年度实现净利润 270,936,234.82 元, 其中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261,263,582.41 元, 母公司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177,343,692.06 元。按母公司报表归属于母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77,343,692.06 元的 10%提取法定公积金 17,734,369.21 元后,加年初未分 配利润 748,690,550.35 元,并扣除 2016 年度分配利润 113,433,271.40 元后,本次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为 794,866,601.80 元(合并报表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143,567,827.00 元)。拟如下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567,166,357 股)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按 每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