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98.9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67%[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46%[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15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6.76%[20]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59元/股,同比增长13.60%[2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347%,同比增加0.32个百分点[21] - 公司营业收入98.90亿元,同比增长7.67%[40] - 利润总额4.69亿元,同比增长15.34%[4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3亿元,同比增长13.46%[40] - 营业收入为98.9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67%[53] - 投资收益为3.1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6.41%[56] - 营业收入本期98.90亿元,较上年同期91.85亿元增长7.6%[200]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为84.8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30%[53] - 销售费用为4.2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7.34%[53] - 管理费用为5.4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84%[53]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87.35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98.04%[20][21] - 黄金珠宝业购销净额减少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下降[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87.35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98.04%[5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92亿元人民币,同比上升956.62%[54] - 货币资金较期初增长75.48%至42.82亿元,主要因发行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各10亿元[34] - 货币资金为42.8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5.48%[58] - 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10亿元和中期票据10亿元[54][58] - 货币资金增加至42.82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75.5%[193] - 货币资金从年初17.31亿元大幅增加至期末35.40亿元,增幅104.5%[197] - 应付短期融资券新增10亿元[194][198] 资产和负债 - 总资产为261.93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8.62%[20] - 投资性房地产较期初增长5.19%至82.94亿元,主要因豫泰确诚商业广场项目购建支出[34] - 应收账款为5.0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2.99%[58] - 应收账款增加至5.06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132.9%[193] - 存货减少至29.10亿元人民币,较期初下降5.3%[193] - 短期借款增加至32.50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30.0%[193] - 投资性房地产增加至82.94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5.2%[193] - 公司合并总资产从年初241.16亿元增长至期末261.93亿元,增幅8.6%[194] - 合并负债总额由年初127.23亿元增至期末149.04亿元,增长17.2%[194] - 长期股权投资从年初48.01亿元降至期末46.87亿元[198] - 未分配利润由年初68.04亿元增长至期末69.61亿元(合并)[194]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从年初72.99亿元增至期末81.87亿元,增长12.2%[198] - 其他应收款从年初40.11亿元增至期末42.09亿元[197] - 存货从年初303万元微降至期末298万元[197] - 速动比率提升至0.70,较上年度末增长32.08%[186] - 资产负债率56.90%,较上年度末增加4.14个百分点[186] - 流动比率1.09,较上年度末增长6.86%[185] 业务线表现 - 公司黄金珠宝时尚产业连锁网点达1974家[27] - 黄金珠宝集团启动产品结构升级,开拓新中式美学产品体系[42] - 上海豫园黄金珠宝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87.131亿元人民币,营业利润为2.414亿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991亿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净利润的53.46%[71] - 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30.06亿元人民币,营业利润为4.841亿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3.022亿元人民币,对上市公司净利润影响为5493.51万元人民币,占比14.75%[71] - 上海老城隍庙餐饮(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74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为4.019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2438.01万元人民币[66] - 上海豫园商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5.992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为11.178亿元人民币,净亏损为4444.94万元人民币[66] - 沈阳豫园商城置业有限公司净亏损为7987.55万元人民币[67] - 裕海实业有限公司净亏损为507.67万元人民币[67] - 沈阳豫园商城置业有限公司2018年1-6月收入667.08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亏损7987.55万元人民币[147] - 医药业务受国家产业政策严格监管,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均受影响[75] 投资和收购活动 - 公司以16.38亿元收购松鹤楼饮食文化及松鹤楼餐饮100%股权[28] - 日本星野度假村资产总额为19.89亿元,本期收入3.94亿元,净利润1905万元[35] - 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初始投资成本为11.117亿元人民币,报告期内购入金额为12.794亿元人民币,出售金额为10.111亿元人民币,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2963.12万元人民币,投资收益为2.183亿元人民币[65] - 公司衍生金融资产初始投资成本为2228.52万元人民币,报告期内购入金额为1694.68万元人民币,出售金额为3630.92万元人民币,投资收益为956.84万元人民币[65] - 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投资成本为3.339亿元人民币,报告期内购入金额为9238.02万元人民币,出售金额为2346.12万元人民币,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3268.76万元人民币,投资收益为1.986亿元人民币[65] - 公司2018上半年累计购买并赎回德邦货币基金3.5亿元人民币,实现收益197.71万元人民币[139] -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持有德邦货币基金1亿元人民币[139] - 公司收购日本星野Resort Tomamu公司100%股权评估值为104,998.25万元人民币[149] -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资产过户完成涉及上海星泓闵祥地产等24家公司及新元房产100%股权[135]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2,439,161,888股[136]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上市公司股份总数增至3,876,483,864股[136] - 公司股份总数因重组由1,437,321,976股增至3,876,483,864股[166] 地区和市场表现 - 2018年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9.4%至18万亿元[32] - 全国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30.1%至4.08万亿元,占社零总额比重17.4%[32] - 限额以上金银珠宝零售额同比增长7.4%至1383亿元[32] - 上海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7.7%至6143.3亿元[33] - 上海市网上商店零售额同比增长13.3%至702.33亿元,占社零总额比重11.4%[33] - 豫园商圈自有商业物业面积约10万平方米,年人流量约4000万人次[36] - 2018年豫园新春灯会累计接待游客约561万人次[48] - 日本星野度假村资产总额为19.89亿元,本期收入3.94亿元,净利润1905万元[35] - 星野Resort Tomamu公司2018年1-6月收入3.94亿元人民币,净利润1905.02万元人民币[146] - 株式会社新雪合并口径2018年1-6月收入3.94亿元人民币,净利润1055.11万元人民币[146]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商业地产竞争加剧,部分地区供应量明显过剩,商业模式同质化[74] - 公司沈阳豫珑城项目和豫泰确诚商业广场项目采用豫园特色经营模式[74] - 公司业务多元化导致管理难度加大,组织层级增多[74] - 公司面临专业人员数量不足,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有待提高[74] - 商业物业运营政策风险逐步积累,可能影响销售业绩[74] - 公司2018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经营范围及发行中期票据议案[78] - 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0项议案包括财务决算和利润分配预案[79] - 半年度未拟定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80] 公司治理和承诺 - 海通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承诺已履行尽职调查义务,确信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81] - 公司于2017年5月25日至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结束期间严格执行保密与风控制度,无内幕交易或证券欺诈问题[83] - 公司保证为重组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83][85] - 若因信息虚假导致损失,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83][85] - 重组交易对方包括浙江复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多家实体[83] - 如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立案调查,公司承诺锁定股份并用于投资者赔偿[83][85]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对重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85] - 复星产投、复星高科、郭广昌于2017年11月20日起解决同业竞争问题[85] - 上述主体于2018年3月16日起进一步通过房地产基金等形式规避同业竞争[85] - 房地产基金外部投资者全部退出且项目未完全处置时,承诺人将在1年内将项目注入上市公司或使其获得实际控制权[87] - 若上市公司放弃注入机会,承诺人将在放弃后1年内将项目出售给无关联第三方或开发完毕后注销公司[87][89] - 被动获得参股项目公司控制权时,承诺人将在1年内将项目公司注入上市公司[87] - 存在合规风险的项目公司需在消除不合规情形后1年内注入上市公司[87][89] - 若合规风险无法消除,承诺人将在托管期限届满后1年内出售或注销项目公司[89] - 获得土地使用权且同一会计年度净资产与扣非净利润均为正时,项目公司将注入上市公司[89] - 连续两年净资产与扣非净利润为正的项目公司将注入上市公司[91] - 关联交易承诺自2018年5月11日起执行,确保交易公平合理[91] - 承诺人及关联企业将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91] - 违反承诺将承担连带法律责任,包括赔偿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损失[91] - 重组完成后公司保证人员独立,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不在关联方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职务[92] - 重组完成后公司资产独立完整,处于公司控制下并由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92] - 公司建立独立财务部门及核算体系,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并开设独立银行账户[92] - 公司机构独立且与关联方完全分开,不存在办公场所混用情形[94] - 关联方承诺避免从事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94] - 关联方承诺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94] - 截至承诺出具日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标的公司资金或资产的情形[94] - 标的公司不存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94] - 交易对方声明不存在影响合法存续的法律障碍及不良资信记录[96] - 交易对方声明所持股权清晰无代持,且不存在权属争议或权利负担[96] - 认购豫园股份股票锁定期为36个月[98] - 若因盈利承诺未达标需履行股份补偿义务则锁定期延长至补偿完毕[98] - 重组完成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98] - 若交易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立案调查期间股份不得转让[98] - 2018年4月14日前完成股份登记则锁定期为36个月[100] - 2018年4月14日后完成股份登记则锁定期为12个月[100] - 重组前持有股份自新发行股份结束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100] - 标的股权承诺合法完整且无所有权瑕疵[100] - 公司保证所持新元房产股权无质押留置担保或第三方权益限制情形[102] - 公司保证新元房产股权权属清晰无任何权属纠纷或法律障碍[102] - 公司承诺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前不设置股权质押等第三人权利[102] - 公司确认新元房产所有协议不存在阻碍股权转让的限制性条款[102] - 豫园股份及重组标的2015年1月至2017.6月无闲置土地炒地等违法违规行为[104] - 豫园股份及相关方承诺若存在未披露违规行为将承担赔偿责任[104] - 上海市黄浦区房地产开发实业总公司确认自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104] - 浙江复星商业等多家关联企业共同承担房地产业务合规承诺责任[104] - 复星产投复星高科及郭广昌对标的公司延期竣工风险承担赔偿责任[104] - 土地产权瑕疵问题已于2017年5月25日起解决[102] - 豫园股份全体董事及高管承诺薪酬制度与股权激励行权条件同公司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06] - 复星产投、复星高科及郭广昌承诺若经营业绩未达标将按协议履行补偿责任[106] - 复星产投及复星高科承诺自重组复牌至实施完毕期间无股份减持计划[107] - 复星高科承诺若需缴纳鹿回头地块土地出让金将代海南复地足额支付并承担滞纳金[108] - 浙江复星商业等16家企业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覆盖资产收购完成当年及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108] - 复星产投、复星高科及郭广昌承诺60个月内不变更上市公司控制权[107] - 交易各方确认除正式协议外60个月内无调整主营业务的相关安排[107] - 复星高科承诺确保海南复地不因追缴土地出让金遭受实际经济损失[108] - 控股股东承诺房地产业务不与豫园特有商业地产运营模式形成直接竞争[108] - 填补回报措施承诺若违反将依法承担对投资者补偿责任[106] - 控股股东承诺重组后不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相同的业务,若出现竞争业务上市公司有优先收购或受托经营权[109] - 控股股东控制或参股的9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不再从事新的商品房及商业项目开发业务[109] - 控股股东控制或参股的29家通过房地产基金开展业务的企业承诺不再从事新开发业务[110] - 7家参股项目公司因无控制权且存在合规风险问题签署股权托管协议[111] - 北京京鑫置业和重庆复地致德置业存在"延期开工"合规风险并签署股权托管协议[113] - 2家企业因土地使用权未交付导致资产权属和盈利能力存在不确定性[114] - 医药业务领域承诺不从事与发行人相同业务,若出现竞争业务发行人有优先收购权[109] - 发行人承诺在债券偿付困难时采取不分配利润等4项特别偿债措施[109] - 股权托管协议期限为2年,赋予上市公司优先认购权和主动购买权[111] - 托管期满后未转让股权需转让给独立第三方[111] - 武汉复智等5家房地产公司与豫园股份签署了《股权托管协议》[115] - 上海证大外滩等6家公司因难以实现盈利暂不适合注入上市公司[115] - 重庆捷兴置业存在延期开工情形短期难以消除[115] - 重庆复地金羚置业存在土地闲置情形[115] - 海南亚特兰蒂斯等8家企业因业务模式差异不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116][117] - 富阳复润等3家酒店运营企业与房地产开发业务存在显著区别[116][117] - 海外物业资产及开发项目因地域和监管差异不构成同业竞争[116][117] - 承诺在重组完成后12个月内消除其他下属公司潜在同业竞争[118] - 新元房产持有中检大厦27%股权以0元对价暂不剥离注入上市公司[120] - 新元房产持有联海房产8%股权按账面价值暂不剥离注入上市公司[121] - 新元房产对上海市黄浦区财政局负债600.00万元,对上海联海房地产有限公司负债570.52万元,对求进光学仪器厂负债464.71万元,对兴宇大酒店负债2.46万元[122]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金额为3179.37万元人民币[23] -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损失4306万元人民币[23] 融资和授信 - 公司获得银行授信额度约人民币227.92亿元[38] - 获得银行授信额度约227.92亿元人民币,已使用83.32亿元人民币[188] - 公司发行2018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10亿元[160] - 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30亿元[161] - 公司发行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10亿元[162] - 公司债券"12豫园01"余额500,000,000元,利率5.2%,已于2018年6月17日完成本息兑付[177] - 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维持AAA评级[181][182] 关联交易和委托管理 - 公司在复星财务公司的七天通知存款余额5亿元人民币,活期存款余额7062.08万元人民币[140] - 报告期存款利息收入519.98万元人民币[140] - 应收复星财务公司七天通知存款利息243.75万元人民币[140] - HRT与IDERA发生顾问费用4650万日元,折合人民币272.78万元
豫园股份(600655) - 2018 Q2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