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胜电子(600699) - 2014 Q1 - 季度财报
均胜电子均胜电子(SH:600699)2014-04-26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 - 营业收入为16.2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61%[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46.33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1.44%[1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793.97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7.32%[10] - 营业总收入从13.35亿元增至16.23亿元,增长21.6%[25] - 净利润从5929万元增至7200万元,增长21.4%[25] -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从5437万元增至7146万元,增长31.4%[25] - 基本每股收益从0.09元增至0.11元,增长22.2%[25]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1元/股,同比增长22.22%[10] 成本和费用(同比) - 财务费用640.27万元,同比下降29.7%(上期910.18万元)[27] - 管理费用382.09万元,同比增长88.4%(上期202.75万元)[27] - 支付给职工现金2.71亿元,同比增长14.0%(上期2.38亿元)[3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现金10.73亿元,同比增长33.0%(上期8.07亿元)[30] 现金流表现(同比)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86.56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7.12%[10]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686.56万元,同比增长17.1%(上期2293.95万元)[3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15.69亿元,同比增长27.2%(上期12.33亿元)[30]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出1.44亿元,同比扩大28.1%(上期1.13亿元)[31]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入3861.12万元(上期净流出1030.09万元)[31]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57亿元,同比增加17.9%(上期2.18亿元)[31] 资产和负债变化 - 公司总资产达到60.35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5.02%[10] - 资产总计期末余额为60.35亿元人民币,较年初57.46亿元增长5.0%[20] - 公司总负债从34.07亿元增至36.24亿元,增长6.4%[21]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4.81亿元人民币,较年初5.61亿元减少14.2%[20]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9.78亿元人民币,较年初8.31亿元增长17.7%[20] - 存货期末余额为9.51亿元人民币,较年初8.46亿元增长12.4%[20]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1.17亿元人民币,较年初5747.54万元增长104.3%[20] -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8226.69万元人民币,较年初5639.51万元增长45.9%[20] - 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27.14亿元人民币,较年初24.43亿元增长11.1%[20] - 非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33.21亿元人民币,较年初33.03亿元增长0.5%[20]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2.99亿元人民币,较年初2.62亿元增长14.5%[20]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652.72万元人民币,较年初688.07万元减少5.1%[20] - 短期借款从7.95亿元增至8.60亿元,增长8.2%[21] - 应付账款从8.83亿元增至9.67亿元,增长9.5%[21] - 货币资金从2.14亿元降至1.89亿元,下降11.7%[22] - 母公司短期借款从6.33亿元增至7.04亿元,增长11.2%[23] -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从-5.06亿元扩大至-5.16亿元[23] 盈利能力和股东回报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08%,同比减少0.27个百分点[10] - 公司净利润为净亏损1022.36万元,同比改善8.1%(上期净亏损1112.93万元)[27] - 股东总数为15,818户,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集中[11] - 控股股东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持股62.92%,其中质押股份3.64亿股[11] - 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贡献528.69万元人民币[10] 承诺和协议履行 -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显示"是否严格履行"为是[12] -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显示"是否及时履行"为否[12] - 承诺背景为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同业竞争解决方案[12] - 承诺方包括均胜集团、安泰科技、骆建强、王剑峰[12] - 均胜集团承诺在重大资产重组完成且德国普瑞实现盈利后三年内启动将其股权注入上市公司的工作[12] - 均胜集团承诺在重组完成且均胜伊莎贝尔业务运营成熟实现盈利后三年内择机启动将其股权注入得亨股份[12] - 公司承诺作为得亨股份第一大股东期间不从事与其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业务[12] - 公司承诺促使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其他受控企业不从事与得亨股份构成竞争的业务[12] - 公司承诺将优先把与得亨股份存在竞争的商业机会给予得亨股份[12] - 均胜伊莎贝尔股权及德国普瑞权益在注入前将委托给得亨股份经营管理并支付托管费用[12] - 公司计划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德国普瑞股权,具体定价将依据评估机构评估结果确定[13] - 均胜集团一致行动人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不从事与得亨股份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13] - 关联交易承诺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原则,确保交易公平合理[13] - 控股股东承诺不利用地位谋取优于市场第三方的业务合作权利[13] - 杜绝控股股东及其控制企业非法占用得亨股份资金或资产的行为[13] - 确保上市公司保持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五方面独立[13] - 均胜集团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的股份[13] - 股份限售期限自2011年1月10日至2014年12月17日[13] - 均胜集团承诺以资产认购的187,000,000股自非公开发行结束起36个月内不转让[14] - 安泰科技承诺若得亨股份股价低于20元/股不减持所持股份[14] - 安泰科技承诺自2011年12月17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得亨股份[14] - 骆建强承诺自2011年12月17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得亨股份[14] - 均胜集团承诺电源管理公司盈利后将股权注入均胜电子[14] - 均胜集团承诺不从事与均胜电子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14] - 王剑峰承诺不从事与均胜电子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14] - 得亨股份股票减持价格触发线设定为20元/股[14] - 非公开发行股份锁定期统一为36个月[14] - 同业竞争规避承诺自2012年5月26日起生效[14] - 均胜集团承诺不从事与均胜电子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15] - 均胜集团承诺不利用股东地位谋求优于市场第三方的业务合作权利[15] - 均胜集团杜绝非法占用均胜电子资金资产行为[15] - 均胜集团承诺不要求均胜电子违规提供任何形式担保[15] - 关联交易需遵循公允定价原则(政府定价/指导价/市场价格)[15] - 实际控制人王剑峰承诺不谋求与均胜电子交易的优先权利[15] - 关联交易决策需履行关联董事及股东回避表决义务[15] - 关联交易需依法签署书面协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5] - 实际控制人承诺将竞争性商业机会优先给予均胜电子[15] - 所有承诺自2012年5月26日起不可撤销[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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