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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旭股份(600732) - 2015 Q4 - 年度财报
爱旭股份爱旭股份(SH:600732)2016-03-18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2015年营业收入为1.102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2.54%[21] - 201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241亿元人民币,较2014年的-3399.64万元人民币进一步恶化[21] - 201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3853亿元人民币[21] - 营业利润亏损1.3888亿元,净利润亏损1.1186亿元[37] - 公司2013年、2014年和2015年经审计净利润均为负值,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6] - 公司2015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24亿元,2014年为-3399.64万元,2013年为-2672.85万元[73] - 公司净利润为-1.1186亿元,同比下降220.1%[15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241亿元,同比下降230.7%[159]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5元/股,同比下降212.5%[159] - 营业总收入从163,473,202.67元降至110,275,794.54元,下降32.5%[158] - 营业利润亏损从34,903,440.52元扩大至138,878,457.32元,亏损扩大298%[15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管理费用2769.5万元,同比上升53.94%[39][44] - 房产销售毛利率9.23%,同比下降11.1个百分点[43] - 房产租赁毛利率72.78%,同比上升3.75个百分点[43] - 上海地区业务毛利率70.45%,同比上升42.71个百分点[43] - 江阴地区业务毛利率-2.81%,同比下降25.6个百分点[43] - 营业总成本从198,376,643.19元增至249,154,251.86元,增长25.6%[158] - 管理费用为1060.2万元,同比增长87.0%[162] - 财务费用为382.4万元,上年同期为-5.8万元[162] - 资产减值损失为-2.15万元,上年同期为883.2万元[162] 经营活动现金流 - 2015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271.73万元人民币,较2014年的-4503.86万元人民币有所改善[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第四季度为58,856,542.16元,季度间波动较大[2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4271.7万元,同比改善194.85%[45][4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271.7万元,上年同期为-4503.9万元[165]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1349亿元,同比增长129.6%[16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发生额为64,525,146.19元,较上期的101,969,328.15元下降36.7%[16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发生额为254,073,800.14元,较上期的102,971,709.70元增长146.7%[16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9,548,653.95元,较上期的-1,002,381.55元大幅恶化[168] 筹资活动现金流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6714.8万元,同比下降232.49%[39][46]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3.53亿元,同比增长57.6%[16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取得借款193,000,000元[16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9,457,216.66元[169] 资产和负债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61,992,793.63元,同比下降23.69%[22] - 总资产为784,727,057.26元,同比下降17.99%[22] - 货币资金本期期末数为11,487,428.16元,占总资产比例1.46%,较上期下降68.02%[48] - 其他应收款本期期末数为65,744,485.63元,占总资产比例8.38%,较上期增长272.87%[48] - 投资性房地产本期期末数为264,406,552.09元,占总资产比例33.69%,较上期下降33.83%[48] - 短期借款本期期末数为323,000,000.00元,占总资产比例41.16%,较上期增长107.05%[48] - 应付账款本期期末数为31,784,561.23元,占总资产比例4.05%,较上期下降67.78%[49] - 预收款项本期期末数为5,670,201.77元,占总资产比例0.72%,较上期增长104.72%[49] - 流动资产合计从245,802,066.68元增至282,472,884.45元,增长14.9%[151] - 非流动资产合计从538,924,990.58元增至674,338,581.82元,增长25.1%[151] - 资产总计从784,727,057.26元增至956,811,466.27元,增长21.9%[151] - 短期借款从323,000,000.00元降至156,000,000.00元,下降51.7%[151] - 应付账款从31,784,561.23元增至98,650,160.66元,增长210.4%[151]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148.7万元,同比下降68.0%[166]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877,976.45元,较期初下降9.4%[169] 业务线表现 - 江阴豪布斯卡项目计提资产减值损失9762.6万元[34] - 江阴新梅豪布斯卡住宅项目销售均价为7800元/平方米,已预售面积10,315.44平方米[50] - 上海新梅大厦办公写字楼出租建筑面积15,200平方米,租金收入1,320万元[51] - 公司对新梅豪布斯卡待售房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981.9万元,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7,780.70万元[54] - 公司房地产业务面临后续储备不足风险,当前收入仅依赖存量房产销售(江阴新梅豪布斯卡和新梅大厦)及部分办公楼租金[69] 地区表现 - 上海地区业务毛利率70.45%,同比上升42.71个百分点[43] - 江阴地区业务毛利率-2.81%,同比下降25.6个百分点[43] - 房地产行业在2015年呈现区域分化特征,三四线城市去库存压力依然很大[30]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2015年度不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股本转增[2] - 公司于2015年9月9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7] - 公司计划通过存量房产营销、成本控制及对外投资落实改善盈利能力,目标恢复上市[68] - 公司计划加快江阴新梅豪布斯卡住宅、办公用房和新梅大厦部分办公用房的销售,确保2016年度经营收入和利润[81] - 公司启动重大资产重组,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收购江阴戎辉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81] - 公司战略转型涉及新材料、消费类、文化和金融等产业,已进行业务重组尝试[64] - 公司2015年现金分红政策未调整,近三年(2013-2015)均未实施现金分红或资本公积金转增[72][73] - 重大资产重组需经评估审计、股东大会审议及证监会审批,存在2016年内无法完成的风险[69] 重大资产重组 - 公司2015年9月启动重大资产重组,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江阴戎辉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兴盛集团持有的1.93亿元公司债权[64] - 重大资产重组标的江阴戎辉专注于军工产品研发生产,产品直接应用于国防军事领域,军方是其唯一用户[65][66] 股东和股权 - 上海兴盛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49,942,940股,占比11.19%[104] - 上海开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第二大股东,持股31,581,380股,占比7.07%,报告期内增持1,293,200股[104] - 兰州鸿祥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为第三大股东,持股14,968,830股,占比3.35%[104] - 上海腾京投资管理咨询中心持股13,822,104股,占比3.10%[104] - 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股9,861,165股,占比2.21%,报告期内增持9,861,165股[104] - 上海开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兰州鸿祥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上海腾京投资管理咨询中心、上海升创建筑装饰设计工程中心为一致行动人[105] - 公司控股股东为上海兴盛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兴标[110][111] 财务资助 - 公司向大股东兴盛集团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财务资助[86] - 兴盛集团向公司提供16,400万元借款财务资助[86] - 公司向兴盛集团申请人民币2,900万元财务资助[86] 公司治理 - 公司治理面临违规举牌方的非法干扰,对正常经营造成较大影响[7] - 公司面临违规举牌方非法干扰,违法持股和收购影响正常经营[70] - 兴盛集团承诺确保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间人员、资产、业务、财务、机构独立,承诺避免同业竞争[74][77] -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7] - 公司内控在2014年被出具否定意见后成立专门内审部门强化执行[95] -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因股权纠纷影响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职能[137][138] - 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审计机构认定有效,但非财务报告内控存在重大缺陷[138] 投资和子公司 - 喀什中盛持有宋河酒业10%股份,投资金额2.7亿元,宋河2015年净利润约1.7亿元[58] - 子公司喀什中盛涉及1.35亿元宋河酒业股权回购争议,可能影响4860万元投资收益确认[145][146] - 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对上述1.35亿元股权投资减值风险的无法判断[147] - 上海新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持股90%,实际出资4,500万元[188] - 上海新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4,000万元,公司持股96%,实际出资14,000万元[188] - 江阴新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9,000万元,公司持股100%,实际出资19,000万元[188] - 喀什中盛创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持股100%,实际出资3,035万元[188] -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子公司,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200] 会计政策 - 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4年发布的7项企业会计准则[189] - 公司自2014年7月23日起执行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190] - 公司自2014年度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190] 其他重要事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为26,921,072.81元,主要源于无需支付的工程款项[27] - 2015年营业收入分季度分别为9,676,871.14元、33,767,872.16元、26,331,598.52元和40,499,452.72元[25] - 江阴新梅豪布斯卡商业项目托管资产金额为292,125,353.89元[89] - 公司未发生逾期贷款现象[95] - 公司为员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养老、医疗等各项保险[96] - 公司提倡无纸化办公和节能环保产品采购[96]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为60万元[80]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为36万元[80] - 财务顾问报酬为100万元[80] - 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经审计净利润均为负值,2015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继续为负值,面临暂停上市风险[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