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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化(600740) - 2017 Q4 - 年度财报
山西焦化山西焦化(SH:600740)2018-06-01 00:0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17年公司实现净利润92,801,607.9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1,919,663.20元,截至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 1,114,904,859.58元,董事会建议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5] - 2017年营业收入5,994,992,316.60元,较2016年的4,038,150,179.24元增长48.46%[21] - 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919,663.20元,较2016年的44,216,440.78元增长107.89%[21] - 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3,350,860.26元,较2016年的29,170,232.51元增长254.30%[21] - 2017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3,028,398.10元,较2016年的1,136,762,846.91元下降65.43%[21] - 2017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132,641,609.62元,较2016年末的2,040,758,336.68元增长4.50%[21] - 2017年末总资产11,125,132,009.65元,较2016年末的10,708,790,916.39元增长3.89%[21] - 2017年基本每股收益0.1200元/股,较2016年的0.0577元/股增长107.97%[22] - 201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1350元/股,较2016年的0.0381元/股增长254.33%[22] - 2017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41%,较2016年的2.19%增加2.22个百分点[23] - 公司2017年各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12.07亿元、14.64亿元、16.30亿元、16.94亿元[24] - 公司2017年各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299.38万元、689.65万元、3209.45万元、3993.49万元[24] - 公司2017年各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655.51万元、 - 4150.09万元、7172.83万元、2.76亿元[24] - 公司2017年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 - 1143.12万元,2016年为1504.62万元,2015年为 - 3112.39万元[27] - 公司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59.95亿元,同比增加48.46%[37] - 公司2017年实现营业利润7722.50万元,同比增加80.71%[37] - 公司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9191.97万元,同比增加107.89%[37] - 公司营业收入为59.9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8.46%;营业成本为54.3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2.95%[38] - 销售费用本期发生额5824.80万元,较上期减少8.74%;管理费用本期发生额18733.30万元,较上期增加22.58%;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19526.46万元,较上期增加1.30%[38][5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302.84万元,较上年减少74373.44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637.68万元,较上年增加6879.15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954.55万元,较上年增加52077.87万元[38][54] - 应收账款期末数38513.86万元,较上期减少37.76%;其他应收款期末数1865.55万元,较上期减少32.32%[55] -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1547.28万元,较上期增加66.8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数50.00万元,较上期减少80.00%[55] - 无形资产期末数23143.21万元,较上期增加40.39%[55] - 2017年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为20,243,488.79元,占比0.18%,较上期增长868.08%[57] - 应付账款期末为261,945,561.85元,占比2.35%,较上期减少43.36%[57] -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为47,290,284.60元,占比0.43%,较上期减少51.29%[5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为1,482,879,593.32元,占比13.33%,较上期增长43.63%[57] - 长期借款期末为451,200,000.00元,占比4.06%,较上期减少58.34%[57] - 长期应付款期末为777,194,276.57元,占比6.99%,较上期增长108.09%[57] - 截至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1490485958亿美元,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91] - 2017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9191.96632万美元,现金分红比例为0%[93] - 2016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4421.644078万美元,现金分红比例为0%[93] - 2015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8.3020678021亿美元,现金分红比例为0%[93] - 2017年度山西焦化公司营业收入为599,499.23万元,相较上年度增加48.46%[196] 各条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公司2017年采购原料煤355.66万吨、煤焦油21.78万吨、粗苯7.27万吨[37] - 公司2017年生产焦炭(干基)253.89万吨,完成年计划的92.32%[37] - 公司2017年生产甲醇15.28万吨,完成年计划的101.87%[37] - 焦炭产品全年销售收入42.72亿元,较上年增加14.15亿元;销量282.91万吨,较上年减少53.26万吨;销售均价1509.88元/吨,较上年增加660.10元/吨[43] - 化工产品全年销售收入16.87亿元,较上年减少5.29亿元;综合销量下降5.16万吨,综合售价上升1110.96元[44] - 2017年焦化厂焦炭设计产能353.6万吨/年,产能利用率71.8%;焦油加工厂焦油加工设计产能30万吨/年,产能利用率100%;甲醇厂甲醇设计产能35.74万吨/年,产能利用率42.75%;苯精制厂粗苯精制设计产能10万吨/年,产能利用率100%;炭黑厂炭黑设计产能8万吨/年,产能利用率82.4%[69] - 2017年焦炭产量2538902.72吨,同比下降13.5%;焦油加工量301527.12吨,同比增长0.4%;精甲醇产量152804.46吨,同比下降27.3%;粗苯加工量109356.78吨,同比增长21.8%;炭黑产量65941.56吨,同比增长2.76%[70] - 2017年原料煤采购量355.66万吨,价格1077.83 - 1205.28元/吨;煤焦油采购量21.78万吨,价格2350 - 3900元/吨;粗苯采购量7.27万吨,价格4800 - 6500元/吨[73] - 2017年焦化行业营业收入595856.811966万元,营业成本541487.731692万元,毛利率9.12%,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48.42%,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53.06%,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2.76%[76] 公司战略与规划 - 公司“十三五”战略是向现代煤化工转型,强化安全环保和干部作风保障[84] - 2018年公司计划生产焦炭300万吨,加工焦油31.2万吨,加工粗苯12万吨,生产甲醇20万吨,生产炭黑7.2万吨[85] 公司风险与应对 - 公司面临宏观经济波动、环境保护、资源供应、焦炭市场竞争等风险[86][87] - 针对焦炭市场竞争,公司将利用优势占领高端市场,推进技术进步,贯彻“客户优先”理念[87] - 公司生产存在安全生产管理风险,虽有制度和设施,但不排除事故影响正常经营[88] 公司承诺事项 -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2006年5月10日)起72个月内不出售股份,72个月承诺期满后24个月内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价格不低于12元[94] - 2017年11月6日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承诺规范与山西焦化关联交易,长期有效[94] - 2017年11月6日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承诺维护山西焦化独立性,长期有效[94] - 2017年9月27日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不干预公司经营、不侵占利益,盈利承诺期为2017年度至2020年度[95] - 2016年12月5日公司承诺不干预山西焦化经营管理、不侵占利益,长期有效[95] - 2017年10月22日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多项承诺,1、2、3长期有效,4、5至2018年12月31日[95] - 2017年9月27日公司针对山西焦化重大资产重组作出相关承诺[95] - 公司承诺尽量减少与重组后山西焦化的关联交易,按政策和市场原则公允定价[96] - 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96] - 重组完成后6个月内,若山西焦化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公司以资产认购取得的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96] - 公司在本次重组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重组完成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96][97] - 山焦集团承诺在河津市土地规划调整到位以及乡宁县土地复垦工作落实的条件满足后三年内,完成中煤华晋相关土地房产的不动产登记手续[98] - 山焦集团承诺如因标的资产涉及的房产土地产权瑕疵给山西焦化造成损失,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补偿金额为经确认的当年中煤华晋相关费用、成本支出总金额的49%,并在次一年6月30日前现金补偿[98] - 山焦集团承诺若2018年2月4日前华宁焦煤未能取得长期采矿许可证或短期采矿许可证未获延期,影响山西焦化投资收益,将全额补偿减少部分[101] - 在2017 - 2020年业绩补偿期内,若华宁焦煤因采矿权证书无法续期无法正常经营,山焦集团将确保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101] - 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宁焦煤未办理完成长期采矿权证书,山焦集团将按该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确认的华宁焦煤经营亏损中归属于中煤华晋部分的49%现金补偿上市公司[101] - 山焦集团承诺韩咀煤业、华宁焦煤办理排放污染物许可证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101] - 山焦集团承诺华宁焦煤及韩咀煤业在2018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的办理工作[101] - 若华宁焦煤、韩咀煤业因未办理《排放污染物许可证》致山西焦化及其股东利益受损,山焦集团将承担责任[101] -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自2017年9月27日承诺签署日起至重组实施完毕不减持山西焦化股份[103] - 山焦集团自2017年9月27日承诺签署日起至重组实施完毕不减持山西焦化股份[103] - 山西焦化董监高自2017年10月22日承诺签署日起至重组实施完毕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103]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 山西焦化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山焦集团所持中煤华晋49%股权[97] - 王家岭矿后续采矿权资源价款为4.69亿元,交易现金对价覆盖价款后剩余1.31亿元[102] - 甲、乙双方于2017年9月27日签署利润补偿协议,于2017年12月5日签署补充协议[104] - 业绩承诺期调整为2017 - 2020年度[104] - 标的资产为中煤华晋49%股权,乙方业绩承诺及补偿按中煤华晋相应业绩指标49%确认[104] - 2017年度中煤华晋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96250.13万元,2018年度为93820.65万元,2019年度为95311.70万元,2020年度为95106.31万元[104] - 标的资产累计承诺净利润为186439.51万元[104] - 甲方应在补偿年限年报披露标的资产实际与承诺利润数差异,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意见[104] - 甲方应在业绩承诺期内三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承诺业绩指标实现情况并出具报告[104] - 若标的资产未达承诺业绩指标,乙方优先股份补偿,应补偿金额=(标的资产累计承诺利润数–标的资产累计实现利润数)÷标的资产累计承诺利润数×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105] - 若股份补偿不足,乙方以现金补偿,现金补偿数额=每股发行价格×(应补偿股份数-股份补偿上限所补偿股份数)[105] - 业绩承诺期届满,甲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目标公司减值测试,若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金额>累计补偿金额,乙方另行补偿[105] - 若乙方未按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履行补偿义务,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0.05%向目标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06] - 甲方按总价人民币1.00元的价格定向回购应补偿股份并予以注销[106] -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