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艺股份(600770) - 2013 Q4 - 年度财报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600770 2013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陈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钱志华声明:保证年度报告 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2013 年度母公司共实现净利 润 -488,728,376.77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78,111,053.37 元,本期现金分红 55,230,000.00 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65,847,323.40 元。 鉴于本公司 2013 年度净利润为负的实际情况,拟定 2013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 本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