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发股份(600885) - 2014 Q3 - 季度财报
宏发股份宏发股份(SH:600885)2014-10-31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实现31.3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4.0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0亿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46.21%[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7%[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66元/股,同比增长32%[9] - 净利润增加1.27亿元,增幅35.94%,因收入规模及销售利润率增长[16] - 利润总额增加1.51亿元,增幅36.86%,因收入规模及销售利润率增长[16] - 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31.30亿元,较上年同期25.23亿元增长24.1%[63] - 第三季度单季营业收入11.51亿元,较上年同期8.48亿元增长35.8%[63] - 前三季度净利润4.80亿元,较上年同期3.53亿元增长36.0%[63] -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50亿元,较上年同期2.39亿元增长46.2%[64] - 基本每股收益0.66元/股,较上年同期0.50元/股增长32.0%[64] - 第三季度单季营业利润2.11亿元,较上年同期1.55亿元增长36.0%[63] - 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3.5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1%[69] - 前三季度净利润为3.08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的1594万元人民币大幅增长1829.5%[67] - 未分配利润从-2.84亿元转为0.23亿元,实现扭亏为盈[60]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管理费用增加1.043亿元,增幅37.45%,因工资性费用及技术开发费增长[16] - 支付给职工的现金为6.7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6.8%[69]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支付的现金为2.5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4.2%[69] 资产和负债变化 - 货币资金减少4.015亿元,降幅32.47%,主要因募投项目投资用款[15] - 应收票据增加1.17亿元,增幅36.89%,因票据贴现量减少[16] - 预付款项增加3735万元,增幅88.37%,因预付材料款增加[16] - 在建工程增加7539.8万元,增幅287.2%,因募投项目投入及基建项目增加[16] - 短期借款减少1.948亿元,降幅48.24%,因归还银行借款[16] - 应付账款增加1.363亿元,增幅33.8%,因生产规模扩大导致应付材料款增加[16]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8.35亿元人民币,较年初减少4.01亿元或32.4%[57]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0.68亿元人民币,较年初增加1.84亿元或20.8%[57] - 存货期末余额为7.21亿元人民币,较年初增加1.26亿元或21.3%[57]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1.02亿元人民币,较年初增加7540万元或287.2%[57]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2.09亿元人民币,较年初减少1.95亿元或48.3%[58] -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5.39亿元人民币,较年初增加1.36亿元或33.7%[58] - 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11.77亿元人民币,较年初增加3.03亿元或34.6%[5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5.16亿元人民币,较年初增加3.46亿元或15.9%[58] - 公司总资产从年初319.73亿元增至350.89亿元,增长9.7%[60] - 长期股权投资从318.68亿元增至349.87亿元,增长9.8%[59] - 货币资金余额989.62万元,与年初987.25万元基本持平[59]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7亿元人民币,同比微增0.6%[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大幅增加至3.7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5.6%[69][7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7亿元人民币,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69]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3.5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1%[69]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为3.12亿元人民币[73]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8.25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减少32.6%[70] -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出为2.85亿元人民币,主要由于债务偿还增加[7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3.118亿元[7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元[7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2.18万元[74] -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95.83万元[74]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17.65万元[7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减少14.72万元[74] - 期初现金余额同比下降980.11万元[74] - 期末现金余额同比下降985.22万元[74] 诉讼事项 - 涉及民间借贷诉讼本金合计536万元,由力诺集团承担潜在损失[17][18][19] - 公司被判赔偿魏民安损失257.4万元及四倍LPR利息[20] - 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280万元用于魏民安案执行[20] - 濮阳瑞穗小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讼涉及本金300万元及利息[21] - 马秀丽诉讼涉及本金150万元及相应利息[22] - 公司被判赔偿马秀丽借款损失135万元及四倍LPR利息[23] - 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200万元用于马秀丽案执行[23] - 王贵贤诉讼涉及本金200万元及相应利息[24] - 公司被判偿还王贵贤本金100万元及赔偿90万元均按四倍LPR计息[25] - 新鑫融投资有限公司诉讼涉及本金利息违约金合计984.8451万元[26] - 力诺集团已实际支付新鑫融案564万元达成调解[27] - 彭青格案件诉讼涉及金额为2,835,393元[28] - 力诺集团已支付彭青格案件150万元[30] - 王广凤案件诉讼涉及金额为4,829,642.29元[31] - 力诺集团支付王广凤案件772,718.5元[32] - 商付山案件1诉讼涉及金额为利息168,666元及违约金181,148元[33] - 商付山案件1判决执行金额为345,359元[33] - 孔文其案件诉讼涉及金额为利息464,166元及违约金439,127元[35] - 孔文其案件判决执行金额为892,872元[35] - 商付山案件2诉讼涉及金额为248.2235万元[37] - 商付山案件2判决公司赔偿170万元及利息[37] - 明立恩诈骗案件导致力诺太阳除已确认4,960.23万元负债外被追索的损失由力诺集团承担[48] 公司投资与收购 - 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取消收购宁波赛特勒电子有限公司32%股权[39] - 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完成收购厦门宏远达电器有限公司100%股权[40] - 2014年1月3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55,333,300股[49] - 非公开发行对象包括9家机构承诺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49]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公司2014年1-9月实际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15.58万元,全年预估为12,135.98万元[41] - 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向宁波赛特勒采购货物总额为6,996.3万元,销售零部件总额为6,993.03万元[41] - 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2,250万元,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13,932.31万元[43] - 公司担保总额16,182.31万元,占净资产比例4.85%[43]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金额6,652.31万元[43] - 有格投资承诺全额承担因对外担保导致厦门宏发或其下属公司产生的损失[47] 承诺事项 - 重组方案承诺厦门宏发75.01%股权2012-2014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80,019.28万元[44] - 厦门宏发75.01%股权2012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24,030.82万元[44] - 厦门宏发75.01%股权2012-2013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50,624.29万元[44] - 有格投资、江西省电子集团通过发行获得宏发股份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不转让[46] - 联发集团以2011年9月增资厦门宏发420万股股份认购的宏发股份4,850,361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46] - 联发集团认购宏发股份其余83,668,728股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46] - 力诺玻璃承担宏发股份自评估基准日至资产置出交割日期间的新增债务[46] - 力诺玻璃在中国证监会核准重组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清偿未取得债权人同意的债务[46] - 联发集团在12个月限售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认购其余股份的80%[46] 其他财务数据 - 公司总资产达到46.75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6.8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5.16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15.94%[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4.92%,同比下降4.42个百分点[8] - 报告期内获得政府补助3323.71万元人民币[12] - 股东总户数为12,616户[11] - 监管账户承诺金额为965.98万元人民币[52] - 电镀车间辅助楼涉及土地面积分别为1.84万平方米和4.11万平方米[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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