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 - 营业收入21.38亿元,同比增长8.10%[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3亿元,同比增长31.28%[1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57亿元,同比增长33.29%[18] - 基本每股收益0.51元/股,同比增长30.77%[1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98%,同比增加0.83个百分点[19] - 公司营业收入21.38亿元,同比增长8.10%[25][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3亿元,同比增长31.28%[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4亿元,同比增长37.10%[25] - 基本每股收益0.51元,同比增长30.77%[25] - 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报告期营业总收入213,839.82万元,同比增长8.10%[47] - 厦门宏发营业利润41,172.53万元,同比增长30.23%[47] - 厦门宏发归属母公司净利润35,466.84万元,同比增长30.55%[47] - 营业总收入为21.38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的19.78亿元人民币增长8.1%[148] - 营业利润为4.08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的3.12亿元人民币增长30.7%[148] - 净利润为3.74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的2.82亿元人民币增长32.8%[14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73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的2.08亿元人民币增长31.3%[149] - 基本每股收益为0.51元/股,较上年同期的0.39元/股增长30.8%[149] 成本和费用(同比) - 营业成本12.99亿元,同比下降1.09%[27][28] - 销售费用1.01亿元,同比增长35.89%[27][28] - 管理费用2.91亿元,同比增长20.41%[27][28] - 财务费用1964.71万元,同比增长75.40%[27][28] - 销售费用为1.01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的7402.11万元人民币增长35.9%[148] - 管理费用为2.91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的2.42亿元人民币增长20.4%[148] - 财务费用为1964.71万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的1120.13万元人民币增长75.4%[148] 现金流量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5亿元,同比增长385.48%[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5亿元,同比增长385.48%[27][2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385.5%,从93,776,730.61元增至455,268,774.70元[15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41.2%,从-191,044,730.14元恶化至-460,762,567.85元[15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改善87.0%,从-123,103,836.02元升至-15,965,242.40元[156]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下降24.9%,从998,159,453.36元降至749,751,935.37元[156]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同比增长26.2%,从433,048,175.11元增至546,614,507.61元[155] - 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增长138.7%,从148,649,095.70元增至354,787,333.01元[155]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同比下降61.3%,从311,830,384.00元降至120,545,502.30元[158] - 收到税费返还同比增长51.4%,从46,856,048.27元增至70,933,056.07元[155]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长53.4%,从54,730,060.18元增至83,955,753.20元[15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增长36.1%,从1,541,634,808.33元增至2,098,888,656.72元[15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收到现金为19.44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的14.40亿元人民币增长35.0%[154] 资产和负债状况 - 总资产51.49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8.57%[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7.08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4.10%[18] - 厦门宏发总资产515,176.87万元,较期初增长8.87%[47] - 厦门宏发净资产358,308.06万元,较期初增长2.67%[47]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7.51亿元,较期初7.78亿元下降3.5%[141]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1.57亿元,较期初9.85亿元增长17.4%[141] - 存货期末余额为7.58亿元,较期初7.34亿元增长3.2%[141]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2.90亿元,较期初1.40亿元增长106.7%[141]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6.51亿元,较期初2.52亿元增长158.3%[142] - 资产总计期末余额为51.49亿元,较期初47.43亿元增长8.5%[142] - 负债合计期末余额为15.53亿元,较期初12.49亿元增长24.3%[14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余额为27.08亿元,较期初26.02亿元增长4.1%[143] - 母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9.50万元,较期初586.61万元下降96.7%[145] - 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为34.99亿元,与期初持平[145] 业务线表现 - 电力继电器营业收入5.39亿元,同比增长29.08%[3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024.72万元[39] - 截至2015年6月30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8,971.23万元[42] - 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12,696.19万元[42]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32,243.85万元[42] - 高压直流继电器项目累计投入14,399.00万元(完成率41.14%)[43][44] - 低压电器项目累计投入8,593.69万元(完成率71.16%)[44] - 高性能继电器项目累计投入11,373.48万元(完成率80.52%)[44] - 研发能力升级项目累计投入14,605.06万元(完成率77.28%)[44] - 公司于2015年5月18日全额归还2.5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46] 诉讼事项 - 公司涉及魏民安诉讼案件,被冻结银行存款280万元[54][56] - 魏民安诉讼案一审判决公司赔偿本金225万元及四倍利息[54] - 魏民安另一诉讼案一审判决赔偿本金257.4万元及四倍利息[57] - 诉讼产生的损失根据重组方案由力诺集团承担[54][56] - 公司因民间借贷纠纷案被判决赔偿瑞穗公司250万元人民币并承担二审受理费17512元人民币[62] - 公司因民间借贷纠纷案被判决赔偿马秀丽135万元人民币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21950元人民币[65] - 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存款280万元人民币[59] - 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存款200万元人民币[67] - 涉及瑞穗公司诉讼本金为300万元人民币及相应利息[61] - 涉及马秀丽诉讼本金为150万元人民币及相应利息[65] - 公司承担魏民安案二审案件受理费41994元人民币[58] - 公司承担马秀丽案二审案件受理费23579元人民币[66] - 力诺集团承担瑞穗公司诉讼最终支付金额250万元人民币[63] - 所有诉讼产生的损失根据重组方案均由力诺集团承担[59][63][67] - 王贵贤诉讼涉及本金200万元人民币及相应利息[68] - 法院判决公司赔偿王贵贤借款损失90万元人民币及利息[69] - 二审案件受理费由公司承担31587元人民币[70] - 公司银行账户200万元人民币存款被冻结[68][71] - 濮阳市新鑫融诉讼涉及金额9848451元人民币[72] - 力诺集团与濮阳市新鑫融达成调解协议金额7877016.67元人民币[72] - 力诺集团已实际支付濮阳市新鑫融564万元人民币[73] - 彭青格诉讼涉及金额2835393元人民币[74] - 力诺集团向彭青格支付调解金额4268454.17元人民币[75] - 所有诉讼产生的损失最终由力诺集团承担[68][72][74][75] - 王广凤诉讼案最终调解支付金额为772,718.50元[77] - 商付山第一起诉讼涉及利息168,666元及违约金181,148元[78] - 商付山第一起诉讼判决需支付利息345,359元[79] - 孔文其诉讼案涉及利息464,166元及违约金439,127元[80] - 孔文其诉讼判决需偿还利息892,872元[80] - 商付山第二起诉讼涉及本金及利息合计248.2235万元[82] - 商付山第二起诉讼终审判宏发股份偿还本金200万元及月息20‰利息[84] - 宏发股份银行账户因诉讼被冻结余额3.48元并设310万元冻结上限[85] - 力诺集团代宏发股份支付商付山第二起诉讼150万元本金[85] - 所有诉讼损失根据重组方案均由力诺集团承担[77][79][81] - 力诺集团作为执行担保人支付原告商付山本金及利息总额320万元人民币,扣除已支付的150万元人民币后,余款170万元人民币于2015年1月25日前一次性支付[86] - 公司账户因诉讼被冻结,在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于2015年2月3日获法院裁定解除冻结[86] - 诉讼产生的损失根据重组方案由力诺集团承担[86] 担保情况 - 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余额为2550.70万元[106] - 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为45200万元[106] - 报告期末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8600万元[106] - 公司担保总额(包括对子公司)为21150.70万元[106]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5.88%[106] - 控股子公司宁波金海电子为宁波汉博贵金属合金提供3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105] - 该担保协议签署于2014年1月12日,到期日为2016年1月11日[105] - 报告期内非子公司担保发生额为2550.70万元[106] - 公司未发生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106] - 公司未发生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况[106] 关联交易 - 关联方厦门联发(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费本期发生额71,419.89元人民币,上期发生额75,729.61元人民币[92] - 关联方联发集团有限公司房租上期发生额342,345.75元人民币[92] - 关联方厦门联发商置有限公司房租物业本期发生额737,127.94元人民币,上期发生额347,703.10元人民币[92] - 公司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事项已在2015年3月27日公告披露[92] - 截至2015年6月30日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显示物业费同比减少约5.7%[92] - 厦门联发商置有限公司房租物业费用同比增长约112%[92] 股东和股权结构 - 有格投资、联发集团、江西省电子集团通过发行获得宏发股份新增股份锁定期36个月[109] - 联发集团以420万股厦门宏发股份认购的4,850,361股宏发股份锁定期36个月[109] - 联发集团认购的其余83,668,728股宏发股份锁定期12个月,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不超过80%[109] - 有格投资持股比例达38.31%,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以郭满金为核心的22名一致行动人[109][110] - 联发集团2011年9月增资厦门宏发取得420万股股份[109] - 2014年1月3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55,333,300股[111] - 非公开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9家机构投资者[111] - 非公开发行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111] - 22名一致行动人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112] - 厦门有格投资有限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认购公司新发股份182,581,449股,锁定期36个月至2015年10月23日[126] - 联发集团有限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认购公司新发股份4,850,361股,锁定期36个月至2015年10月23日[126] - 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认购公司新发股份51,794,927股,锁定期36个月至2015年10月23日[126] - 联发集团有限公司因非公开发行认购公司新发股份10,000,000股,锁定期12个月至2015年1月5日[126] -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因非公开发行认购公司新发股份7,000,000股,锁定期12个月至2015年1月5日[126] - 海峡产业投资基金(福建)有限合伙企业因非公开发行认购公司新发股份6,300,000股,锁定期12个月至2015年1月5日[126] - 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因非公开发行认购公司新发股份5,800,000股,锁定期12个月至2015年1月5日[126] - 宿迁人合安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非公开发行认购公司新发股份5,800,000股,锁定期12个月至2015年1月5日[126] - 兴业全球基金-上海银行-兴全定增29号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因非公开发行认购公司新发股份5,800,000股,锁定期12个月至2015年1月5日[126]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非公开发行认购公司新发股份5,800,000股,锁定期12个月至2015年1月5日[126]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为14,133户[129] - 厦门有格投资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182,581,449股,占比34.32%[131] - 联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8,359,269股,占比14.73%,报告期内减持5,159,820股[131] - 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794,927股,占比9.74%[131]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1,048,253股,占比2.08%,报告期内增持11,048,253股[132]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持股9,499,356股,占比1.79%,报告期内增持9,099,416股[132] -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持股8,000,000股,占比1.50%,报告期内增持5,994,345股[132] - 厦门有格投资有限公司质押股份98,928,214股[131] - 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质押全部持股51,794,927股[131] - 有限售条件股份总计239,226,737股,将于2015年10月23日解禁[133] 承诺事项 - 利润补偿不足时,有格投资等方需在10日内从证券市场购买宏发股份弥补差额[109] - 有格投资及22名自然人承诺自担费用解决员工间接持股可能导致的纠纷[110] - 有格投资承诺承担厦门宏发对外担保可能产生的全部损失[110] - 力诺玻璃对重组后上市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109] - 控股股东有格投资承诺承担潜在厂房拆除搬迁成本及经营损失[111] - 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承诺避免同业竞争(2013年4月出具)[112] - 关联交易承诺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2013年4月出具)[112] - 控股股东承诺补偿因违反承诺造成的全部损失[112] - 力诺集团承诺若法院判决公司因明立恩诈骗案担责,将主动承担对应责任以保证公司不受损失[113] - 力诺集团承诺若债权人主张债权额超过965.98万元人民币或监管账户资金冻结,将无条件补足不足部分[113] - 力诺集团承诺承担员工涉嫌诈骗事件导致的除已确认4,960.23万元负债外的损失[110] 其他财务数据 - 政府补助2219.80万元[21]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1622.68万元[22] - 公司持有厦门宏发股权比例从75.01%增至77.96%[39] - 控股孙公司宏发控股美国有限公司收购CLODI公司专利、商标及其持有KG公司100%股权[89] - 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1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支付其2014年度财务审计费90万元人民币及内控审计费36万元人民币[114] -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动[124] - 报告期内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无转股、赎回或回售等变动情况[117][118]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尚未转股,未转股比例未披露具体数值[118] - 报告期内公司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重要前期差错更正[123]
宏发股份(600885) - 2015 Q2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