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32.11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增长2.6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1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增长14.7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81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增长16.42%[7] - 基本每股收益0.75元/股,较上年同期增长13.64%[7] - 公司2015年1-9月营业总收入为3,211,154,259.29元,较上年同期3,129,604,098.11元增长2.6%[72] - 公司2015年1-9月净利润为553,023,241.98元,较上年同期480,261,233.07元增长15.1%[7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01,396,090.80元,较上年同期349,814,124.78元增长14.7%[74] - 公司年初至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为3.999亿元人民币,相比上年同期的3.458亿元人民币增长15.6%[76] - 公司年初至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为0.75元/股,相比上年同期的0.66元/股增长13.6%[76]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销售费用增加4791.16万元,增幅40.57%,因新增合并子公司及人力成本增长[13] - 财务费用减少2905万元,降幅117.07%,受汇兑收益增加及贷款利率降低影响[13] - 公司2015年1-9月营业总成本为2,601,991,452.85元,较上年同期2,606,098,234.89元下降0.2%[73] - 公司2015年1-9月销售费用为166,021,354.97元,较上年同期118,109,749.66元增长40.5%[73] - 公司2015年1-9月管理费用为429,688,699.06元,较上年同期382,903,316.12元增长12.2%[73] - 公司2015年1-9月财务费用为-4,235,837.26元,较上年同期24,814,112.27元改善117.1%[73] - 公司2015年1-9月所得税费用为97,685,383.44元,较上年同期80,637,070.80元增长21.1%[74] 现金流量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3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增长124.97%[7]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加2.96亿元,增幅124.97%,因销售回款及票据贴现增加[13]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减少2.6亿元,降幅74.61%,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及基建投入增加[13] - 公司年初至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为5.334亿元人民币,相比上年同期的2.371亿元人民币增长124.9%[80][81] - 公司年初至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28.606亿元人民币,相比上年同期的23.516亿元人民币增长21.6%[80] - 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为-6.096亿元人民币,相比上年同期的-3.491亿元人民币增加现金流出74.7%[81] - 公司年初至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支付的现金为5.172亿元人民币,相比上年同期的2.553亿元人民币增长102.7%[81] - 公司年初至报告期取得借款收到现金5.672亿元人民币,相比上年同期的3.476亿元人民币增长63.2%[81] - 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支付给职工现金为7.655亿元人民币,相比上年同期的6.733亿元人民币增长13.7%[81]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6.6637亿元人民币[8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1404亿元人民币[8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125.68万元人民币[82]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为2342.8万元人民币[8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055亿元人民币[83][84]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为1.2055亿元人民币[8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2055亿元人民币[84]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1.2055亿元人民币[8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74.59元人民币[83]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1075.31万元人民币[83] 资产和负债变化 - 总资产53.46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12.7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8.42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9.24%[7]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513.78万元,降幅85.29%,主要受汇率波动影响[12] - 其他应收款增加2740.21万元,增幅96.13%,因工程保证金增多[12] - 在建工程增加2.16亿元,增幅153.98%,由于基建项目增加[12] - 短期借款增加3.37亿元,增幅133.64%,系归还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所致[12]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增加352.41万元,增幅15543.75%,因远期外币汇率波动[12]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6.67亿元,较年初7.78亿元下降14.2%[65]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1.61亿元,较年初9.85亿元增长17.9%[65]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5.89亿元,较年初2.52亿元增长133.7%[66] - 应付股利期末余额为9443.41万元,年初无此项负债[6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8.42亿元,较年初26.02亿元增长9.2%[67] - 资产总计期末为53.46亿元,较年初47.43亿元增长12.7%[65][67] - 存货期末余额为7.50亿元,较年初7.34亿元增长2.2%[65]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3.56亿元,较年初1.40亿元增长154.2%[65] - 商誉期末余额为2597.84万元,较年初200.85万元增长1193.4%[65] - 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保持34.99亿元无变动[69] - 公司2015年9月30日所有者权益合计为3,506,169,803.68元,较年初3,502,642,580.01元增长0.1%[70] - 公司2015年9月30日未分配利润为39,280,280.60元,较年初35,753,056.93元增长9.9%[70] 诉讼及债务纠纷 - 涉及民间借贷诉讼案件本金286万元及相应利息,根据重组方案败诉损失由力诺集团承担[14][16] - 公司存款被冻结280万元人民币[18][21] - 魏民安诉讼涉及本金250万元人民币及利息[18] - 一审判决公司赔偿魏民安257.4万元人民币及四倍贷款利率利息[19] - 二审案件受理费41994元人民币由公司承担[20] - 瑞穗公司诉讼达成调解协议公司支付250万元人民币[24] - 瑞穗公司诉讼二审受理费27045.5元人民币公司承担17512元[24] - 马秀丽诉讼涉及本金150万元人民币及利息[27] - 一审判决公司赔偿马秀丽135万元人民币及四倍贷款利率利息[27] - 二审案件受理费25229元人民币公司承担23579元[28] - 力诺集团承担三起诉讼全部本金利息及诉讼费用[18][23][27] - 公司账户存款被冻结200万元人民币[29][30][33] - 民间借贷纠纷案涉及本金200万元人民币及相应利息[30] - 法院判决公司需偿还借款本金100万元人民币及利息[31] - 法院判决公司需赔偿借款损失90万元人民币及利息[31] - 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合计27800元人民币由公司承担26900元人民币[31] - 二审案件受理费32737元人民币由公司承担31587元人民币[32] - 力诺集团同意分期偿还借款本息及违约金合计7877016.67元人民币[34] - 力诺集团已实际支付564万元人民币[35] - 彭青格案涉及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合计2835393元人民币[36] - 力诺集团向彭青格支付款项合计4268454.17元人民币[37] - 王广凤案诉讼涉及金额为4829642.29元,最终调解支付772718.5元[38][39] - 商付山第一案诉讼涉及利息168666元及违约金181148元,判决需支付利息345359元[40][41] - 孔文其案诉讼涉及利息464166元及违约金439127元,判决需支付利息892872元[42][43] - 商付山第二案诉讼涉及本金及利息合计248.2235万元,终审判宏发股份偿还200万本金及月息20‰利息[44][46] - 商付山第二案导致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账户余额3.48元,冻结上限310万元[47] - 力诺集团在商付山第二案中代为履行150万元本金至法院账户[47] - 所有诉讼类型均为民间借贷债务纠纷,力诺集团承担连带责任[38][40][42][44] - 根据重组方案,诉讼产生损失均由力诺集团承担[39][41][43] - 王广凤案原债权总额1300万元,剩余未付本息4829642.29元[38] - 商付山第二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合计55662元由宏发股份承担[46] - 力诺集团支付商付山本金及利息总额320万元人民币,扣除已支付150万元人民币,余款170万元人民币于2015年1月25日前支付[48] - 公司账户解除冻结,状态恢复正常[48] - 诉讼涉及民间借贷债务纠纷,借款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相应利息[50] - 公司支付银龙典当420万元人民币以达成调解协议[50] - 案件受理费66960元人民币,减半收取33480元人民币由银龙典当承担[50] - 力诺集团于2015年7月22日支付银龙典当420万元人民币,诉讼执行完毕[51] 重大承诺和重组事项 -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包括解决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规范及债务剥离,承诺方为以郭满金为核心的22名一致行动人及有格投资等[52][53][54] - 股份限售承诺:有格投资、江西省电子集团通过发行获得的新增股份36个月内不转让[54] - 联发集团以增资取得的股份认购的4,850,361股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83,668,728股12个月内不得转让[54] - 若利润补偿义务产生时持股不足,承诺方需在10日内从市场购买相应股份弥补差额[54] - 有格投资持股比例将达到38.31%[56] - 明立恩诈骗事件已确认负债4960.23万元[57] -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5533.33万股[59] - 电镀车间辅助楼涉及土地面积18389.16平方米和41137.9平方米[59] - 资金监管账户中债权人主张债权额超过965.98万元时将补足[62] - 22名一致行动人及有格投资承诺解决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60] - 力诺集团承诺承担明立恩诈骗案件导致的潜在损失[57][62] - 9家机构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并承诺12个月限售[58][59] - 有格投资承诺承担房产权属问题导致的拆除搬迁成本[59] - 员工持股历史问题由有格投资及22名自然人承担连带责任[56] 其他财务数据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32%,较上年同期减少0.60个百分点[7]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金额2940.40万元人民币[9] - 股东总数11,498户,厦门有格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4.32%为第一大股东[9] - 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母公司净利润为1.631亿元人民币,相比上年同期的3.076亿元人民币下降47.0%[78] - 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投资收益为1.715亿元人民币,相比上年同期的3.118亿元人民币下降45.0%[78]
宏发股份(600885) - 2015 Q3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