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公司营业收入为11.3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2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7.19%[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3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4.87%[6]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11.2%至11.38亿元,上期为10.23亿元[45] - 净利润同比增长16.7%至1.87亿元,上期为1.60亿元[4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7.2%至1.34亿元[45]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5元/股,同比增长13.64%[6]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5元/股,同比增长13.6%[46]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销售费用同比大幅增长52.2%至6095万元[45]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31.5%至1.62亿元[45] - 财务费用为-1,588,437.96元,同比下降18,471,677.15元,降幅109.41%,因本期受汇率波动影响产生汇兑收益[15] - 财务费用由正转负,从1688万元支出转为159万元收益[45] - 所得税费用为46,208,623.46元,同比增加22,872,385.59元,增幅98.01%,因利润增长所得税费用增加[15] - 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长31.1%至9536万元[52]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同比增长6.7%至3.38亿元[5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长20.9%至4.17亿元[52] - 应付职工薪酬减少81,772,790.87元,降幅48.72%,因上年末计提员工奖金报告期内支付完毕[15] 资产和负债变化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4.17亿元人民币,较年初6.23亿元人民币下降33.0%[37]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2.44亿元人民币,较年初10.75亿元人民币增长15.7%[37] - 存货期末余额为7.42亿元人民币,较年初7.76亿元人民币下降4.4%[37] - 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33.04亿元人民币,较年初31.04亿元人民币增长6.4%[37]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7.77亿元人民币,较年初5.87亿元人民币增长32.4%[38] -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4.65亿元人民币,较年初4.37亿元人民币增长6.4%[38] - 资产总计期末余额为57.58亿元人民币,较年初53.96亿元人民币增长6.7%[38] - 负债合计期末余额为17.13亿元人民币,较年初14.87亿元人民币增长15.2%[3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余额为30.47亿元人民币,较年初29.17亿元人民币增长4.5%[39] - 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15.41亿元人民币,较年初14.87亿元人民币增长3.7%[39] - 其他应付款同比大幅增长265.3%至4.90亿元[43] - 未分配利润大幅增长至1.15亿元,上期仅为1.31万元[43]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225,277.55元,降幅100%[14] - 其他流动资产增加271,046,028.48元,增幅127.95%,因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较年初增加[14] - 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79,804,508.35元,增幅62.25%,因预付工程款及设备款增加[14] - 短期借款增加190,286,527.19元,增幅32.42%,因银行借款较年初增加[14] 现金流量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06.32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8.21%[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9.31亿元,同比增长12.0%[5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68.2%至2806万元,上期为8829万元[5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42.67亿元,同比扩大120.8%[5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9亿元,同比改善514.3%[53]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下降30.6%至41.39亿元[53]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激增415.4%至2.8亿元[53]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为251万元,上期为负2133万元[53]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仅为负125.53元[55] 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支 - 投资收益为-1,959,931.33元,同比下降5,446,802.33元,降幅156.21%,因本期受汇率波动影响远期结售汇亏损[15] - 营业外收入为4,448,113.83元,同比下降9,186,707.94元,降幅67.38%,因收到的政府补助同比减少[15]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为390.26万元人民币[8] 诉讼及债务纠纷 - 公司涉及民间借贷债务纠纷诉讼,涉及本金合计286万元及相应利息[16] - 宏发股份需偿还魏民安借款本金225万元及四倍贷款利率利息[19] - 宏发股份承担魏民安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合计69,469元[19] - 宏发股份需偿还马秀丽借款本金144.75万元及四倍贷款利率利息[21] - 宏发股份承担马秀丽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合计48,529元[22] - 宏发股份需偿还王贵贤借款本金200万元及四倍贷款利率利息[23] - 宏发股份承担王贵贤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合计60,537元[23] - 所有诉讼产生的本金、利息及诉讼费用均由力诺集团承担[19][22][24] - 三起民间借贷纠纷诉讼均已终审判决但尚未执行完毕[19][22][24] - 力诺集团对明立恩诈骗引致借贷纠纷案件承诺承担法院判决发行人责任[33] 股东和股权结构 - 公司股东总数为12,660户[11] - 第一大股东新余有格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4.32%,质押股份1.32亿股[11] - 重组后控股股东有格投资持股比例达38.31%[27] - 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以郭满金为核心的22名一致行动人[27] 承诺和担保事项 - 实际控制人及有格投资承诺避免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25][26] - 实际控制人及有格投资承诺规范关联交易并遵循市场公允原则[26] - 22名一致行动人及有格投资承诺避免与宏发股份发生同业竞争及非公允关联交易[32] - 有格投资对宁波金海电子担保事项导致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29] - 有格投资承诺承担电镀车间辅助楼拆除搬迁成本费用及经营损失[30] - 力诺玻璃承担宏发股份自评估基准日至资产置出交割日期间的新增债务[27] - 力诺玻璃在中国证监会核准重组后3个工作日内偿还未清偿债务[27] - 力诺集团对明立恩诈骗事件导致除已确认4960.23万元负债外的损失承担清偿责任[30] - 监管账户中力诺集团承诺根据明细无条件补足超出965.98万元债权人主张部分[33] 其他财务指标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37%,同比下降0.93个百分点[6]
宏发股份(600885) - 2016 Q1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