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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而浦(600983) - 2015 Q3 - 季度财报
惠而浦惠而浦(SH:600983)2015-10-28 00:0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77.28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4.50%[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4.12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7.58%[6]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8.91%[6]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42.8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57%[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1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73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37%[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20%,较上年减少6.58个百分点[6] - 基本每股收益0.46元/股,较上年下降19.30%[6] - 应收账款年末余额为12.2004404571亿美元,年初余额为7.021941588亿美元,增长率为73.75%[12] - 其他流动资产年末余额为7.202625亿美元,年初余额为354.16981万美元,增长率为20236.64%[12] - 预收款项年末余额为9683.263376万美元,年初余额为2.2781129389亿美元,增长率为 - 57.49%[12] - 营业外收入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为8978.932008万美元,上年同期为1787.876625万美元,增长率为402.21%[12]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为8249.107001万美元,上年同期为1340.905762万美元,增长率为515.19%[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为1.1477236344亿美元,上年同期为 - 4804.007402万美元,增长率为 - 338.91%[12]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为2.8689089645亿美元,上年同期为1.932472483亿美元,增长率为48.46%[1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为 - 2.6458218663亿美元,上年同期为 - 1.8151865248亿美元,增长率为45.76%[13]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为1100.924164万美元,上年同期为230.47752万美元,增长率为377.67%[13] - 2015年9月30日流动资产合计65.05亿元,年初为62.36亿元;非流动资产合计12.23亿元,年初为11.59亿元;资产总计77.28亿元,年初为73.96亿元[24][25] - 2015年9月30日流动负债合计32.06亿元,年初为31.74亿元;非流动负债合计1.10亿元,年初为1.20亿元;负债合计33.16亿元,年初为32.94亿元[25] - 2015年9月30日所有者权益合计44.12亿元,年初为41.01亿元[26] - 2015年7 - 9月营业收入15.05亿元,上年同期为14.77亿元;1 - 9月营业收入42.82亿元,上年同期为40.57亿元[29] - 2015年7 - 9月营业成本10.02亿元,上年同期为10.02亿元;1 - 9月营业成本28.72亿元,上年同期为28.02亿元[29] - 2015年7 - 9月营业利润1.18亿元,上年同期为1.17亿元;1 - 9月营业利润3.15亿元,上年同期为3.37亿元[29] - 2015年第三季度净利润为1.4614090434亿元,上年同期为1.0670784533亿元[30] - 2015年1 - 9月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47.6978056297亿元,上年同期为46.3588415657亿元[33] - 2015年1 - 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477236344亿元,上年同期为 - 0.4804007402亿元[34] - 2015年1 - 9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2.6458218663亿元,上年同期为 - 1.8151865248亿元[34] - 2015年1 - 9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0.3832195亿元,上年同期为 - 0.42624亿元[34] - 2015年1 - 9月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为0.1100924164亿元,上年同期为0.023047752亿元[34] - 2015年1 - 9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 - 1.7712253155亿元,上年同期为 - 2.698779513亿元[34] - 2015年第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2元,上年同期为0.19元[31] - 2015年第三季度利润总额为1.6927705049亿元,上年同期为1.2404445785亿元[30] - 2015年第三季度营业外收入为0.5109154827亿元,上年同期为0.0739361808亿元[30] 股东相关信息 -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为22,541户[9] - 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1.00%,为公司控股股东[9] 公司业务筹划与停牌 - 公司拟与控股股东筹划发行股份购买相关承诺资产事宜,股票自2015年10月14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2个月[14] 控股股东股份受让与限售承诺 - 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受让上市公司157,245,200股股份,认购非公开发行的233,639,000股股份,自取得之日起36个月内不予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17] - 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取得上述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不做出任何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退市或致使上市公司丧失上市资格的决定或行为[17] 避免同业竞争相关承诺 - 惠而浦集团、惠而浦中国在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期间,不在中国新设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企业或实体[17] - 惠而浦集团、惠而浦中国及其关联方直接在中国销售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须获公司同意并通过公司或其相关方销售[17] - 本次发行完成后,惠而浦集团、惠而浦中国及其关联方在中国业务与公司构成竞争时,将处置相关资产及业务[18] - 公司拓展业务范围后,惠而浦集团、惠而浦中国及其关联方不与拓展后的业务竞争,产生竞争时将处置相关资产及业务[18] -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惠而浦集团为实际控制人、惠而浦中国为控股股东期间,专注中国市场主营业务及全球代工业务[18] -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惠而浦集团等关联方经营的中国以外地区销售品牌产品,须获同意并通过相关方销售[18] -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如需在上述中国以外地区建立分销渠道和物流链,应根据惠而浦集团全球销售战略确定[18] -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在中国及已设子公司国家或地区之外新设与惠而浦集团等关联方业务构成竞争的企业或实体[18] 业务整合与股权处理承诺 - 本次发行完成后36个月内,惠而浦集团将促使广东惠而浦股东按市场公允价格将微波炉业务整合进公司[19] - 惠而浦集团控制的股东将与海信科龙协商海信惠而浦50%股权处理方案,若未达成一致,将妥善安排该部分股权[19] - 《避免潜在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于2014年1月24日签署,惠而浦集团承诺在委托管理期间届满前整合广东惠而浦微波炉业务[19]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于2013年12月31日签署,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保证不与合肥三洋产生同业竞争[20] - 《关于处置海信惠而浦(浙江)电器有限公司50%股权的说明函》于2014年5月24日签署,惠而浦集团目前无出售该股权给上市公司的打算[20] - 《关于存货买卖事项的函》于2014年7月15日签署,惠而浦中国将补偿公司诚信销售存货遭受的合理经济损失[20] -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且惠而浦集团成为实际控制人后18个月内,将促使惠而浦香港转让海信惠而浦50%股权给第三方或启动清算解散程序,否则按相应规则补偿上市公司[20] - 《关于广东惠而浦家电制品有限公司的函》于2014年7月15日签署,惠而浦集团将在36个月内与上市公司协商相关事宜[20] 采购优先与补偿承诺 - 惠而浦集团承诺在持有超过50%公司总股本期间,同等条件下优先从公司采购产品[21] - 若因自身原因未在2017年10月23日前将广东惠而浦微波炉业务整合进上市公司,每迟延一个财务年度,将按广东惠而浦当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现金补偿[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