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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同泰(600829) - 2013 Q4 - 年度财报
人民同泰人民同泰(SH:600829)2014-04-03 00:00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正文 一、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刘占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向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白媛媛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审计,公司 2013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58,281,644.98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实现净利润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5,828,164.5 元,当年可供股 东分配利润 52,453,480.48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865,472,936.10 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为 917,926,416.58 元。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600829 2013 年年度报告 1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