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73.2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64%[26] -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2761.35万元同比增长11.64%[37] - 营业收入732,761.35万元,同比增长11.64%[49][5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0.75%[26] -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8418.19万元同比增长20.75%[37] - 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879,059,482元[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7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9.34%[26]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为5.07亿元人民币[28] - 基本每股收益为2.95元/股,同比增长20.90%[2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8.31%,同比下降1.71个百分点[24]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主营业务成本增长9.51%,低于主营业务收入11.11%的涨幅[45] - 主营业务单位成本为0.315元,较去年下降1.63%[45] - 单位航油成本较去年下降5.30%,航油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下降约1.63个百分点[46] - 单位管理费用(母公司口径)比去年下降7.97%[47] - 航空客运成本为609,846.36万元,占总成本97.66%,同比增长9.92%[57] - 航空货运成本为8,472.19万元,占总成本1.36%,同比下降13.69%[57] - 销售费用为18,446.00万元,同比增长20.72%[61] - 财务费用净额为9,840.74万元,同比增长21.45%,汇兑收益减少3,058.14万元[62] - 研发支出为3,869.56万元,同比增长46.20%,占营业收入0.53%[64][65]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国际及地区主营收入增长36.39%占营业收入比例达18.8%[40] - 国际业务营业收入为94,778.18万元,同比增长63.13%[71] - 国内业务营业收入为565,430.98万元,同比增长6.21%,占总收入80.31%[71] - 商务经济座2014年销售额较2013年增长超过54%[43] - 2014年辅助收入达41,462.26万元,较上年度增长46.18%,平均毛利率85.13%,平均毛利贡献约33%[43] - 人均辅助收入达36.22元/人,较2013年提升34.74%[43][52] - 包机包座业务是春秋航空抢占旅游市场的重要途径[136] - 包机包座业务占春秋航空散客机票销售以外的重要销售渠道[136] - 包机包座业务是航空公司稳定经营业绩的行业普遍性手段[136] - 机票销售代理业务由春秋国旅及其控股子公司承担[136] - 公司从2012年11月开始扩大委托非关联机构代理销售机票的范围[137] - 公司与康辉、携程、途牛、驴妈妈等非关联方旅行社就包机包座业务进行合作[137] - 公司通过发展手机移动端等手段拓展电子商务直销[137] - 电子商务直销降低销售代理费用[79] - 辅助服务收入作为未来核心竞争力[81] - 春秋航空包机包座业务关联交易金额为130763.4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18.83%[135] - 春秋航空机票销售代理业务关联交易金额为3857.33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64.97%[135] - 春秋航空总关联交易金额为134620.73万元[135] 各地区表现 - 国际航线可用吨位公里数同比大幅增长59.61%至24025.61万吨公里[33] - 国际航线运输总周转量增长56.88%至18.9963亿吨公里[33] - 港澳台航线货邮周转量猛增76.76%至231.6万吨公里[34] - 国际航线货邮运输量暴涨5094.12%至695.49吨[34] - 公司2014年运输总周转量达168.553亿吨公里同比增长10%[37] - 旅客运输量1144.7万人同比增长8.49%[33][37] - 平均客座率保持93.07%的高水平[33][37] - 机队规模从2013年末39架增至2014年末46架,客运能力增长11.32%,年平均客座率93.07%[50] - 航线覆盖26个国家地区266个城市约37亿人口[80]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2015年计划完成飞行小时205,600小时,旅客周转量2,174,000万人公里,旅客运输量1,360万人[107] - 公司计划到2015年末飞机总数达到约60架,2018年末达到约100架[109] - 公司计划于2015年始逐渐引进A320最新客舱布局186座以降低单座成本[110] - 公司将在国内市场加快发展深圳基地作为华南枢纽[108] - 公司计划通过优化作业流程缩短过站时间提高飞机利用率[110] - 公司计划进一步提高网站和移动互联网直销售票份额,适当降低线下销售比例[110] - 公司计划2015年度引进两架WiFi改装A320飞机[112] - 公司年直客资源超过2200万人小时[112] - 单一经济舱位布局使A320飞机座位数较两舱布局航空公司高15%-20%[78] - 固定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约30%[78] - 飞机日利用率高以摊薄单位固定成本[78] - 客座率高带来起降费优惠及机场补贴[78] - 公司运营46架A320飞机[82] 其他财务数据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76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9.94%[26]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07,638.06万元,同比减少45,999.90万元[66]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出240,415.74万元,同比增加157,199.30万元[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5.5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9.54%[26] - 总资产为112.6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7.18%[26] - 货币资金增长62.73%至239.994亿元,主要因经营现金流增加10.76亿元[73] - 应收账款增长16.12%至7.328亿元,因保险代理和货运代理业务扩张[73] - 在建工程激增357.27%至251.212亿元,因支付30架A320飞机预付款[74] - 短期借款飙升604.85%至204.551亿元,用于飞机预付款融资[74] - 长期借款增长18.76%至232.91亿元,支持机队扩张[75] - 应付融资租赁款增长57.97%至106.66亿元,因新增2架融资租赁飞机[75] - 预收款项增长22.43%至67.914亿元,因预付票款和支付业务扩张[74] - 应交税费下降24.55%至25.591亿元,因缴纳历史所得税[74] - 其他非流动负债增长112.78%至8.563亿元,因融资租赁关税成本增加[75] - 固定资产增长15.06%至437.181亿元,因新增2架飞机及模拟机投入[74] - 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为150,000,000元[2] - 公司拟向股东分派现金股利96,000,000元[2] - 按总股本400,000,000股计算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2.40元(含税)[2] - 政府补助为6.16亿元人民币,其中航线补贴4.79亿元,财政补贴1.38亿元[29] - 2014年现金分红9,600万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86%[124] - 2013年现金分红7,389.26万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9%[124] - 2012年现金分红6,245.88万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0%[124] - 公司上市后三年现金分红比例规划为不低于可供分配利润的10%、13%和15%[122] - 公司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占比为20%[122] - 2015年分红比例承诺最低为10%且最高不超过20%[165] - 2015年分红比例承诺分别为10%、30%、50%[165] - 委托贷款已于2014年12月偿还完毕,贷款金额为10,000万元,利率2%,预期收益200万元[91][92] - 公司2015年1月首次公开发行A股1亿股,发行价18.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8.16亿元,净额17.55亿元[93] - 使用募集资金14.43亿元置换预先投入项目的自筹资金[94] - 使用募集资金1.87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95] - 公司已签约飞机及发动机采购资本性支出55.14亿元[114] - 公司已签约飞机模拟机设备资本性支出0.19亿元[114] - 公司对春秋航空日本增资承诺1.64亿元[114] - 公司未来最低应支付租金总额43.94亿元(按万元单位换算)[115] - 公司1年内最低应支付租金7.6亿元(76,015.66万元)[115] - 公司1-2年内最低应支付租金7.16亿元(71,597.90万元)[115] - 公司2-3年内最低应支付租金6.95亿元(69,456.50万元)[115] - 公司3年以上最低应支付租金22.23亿元(222,298.32万元)[115] 子公司和联营公司表现 - 春秋文化传媒净利润195.50万元,总资产912.08万元,净资产810.61万元[96] - 商旅通公司净利润163.63万元,总资产22,597.35万元,净资产10,463.74万元[96] - 飞培公司净亏损89.17万元,总资产35,960.52万元,净资产9,013.40万元[96] - 春秋航空日本净亏损49.18亿日元,总资产54.47亿日元,净资产11.93亿日元[99] - 春秋中免公司净利润421.58万元,总资产677.69万元,净资产598.17万元[99] - 公司持有春秋融资租赁75%的股权[7] - 春秋国际香港持有春秋融资租赁25%的股权[7] - 持有春秋航空日本48.46%股份[85] - 以优先股形式向春秋航空日本增资180,000万日币[85] - 公司以优先股形式向联营公司春秋航空日本增资18亿日元,增资后持有其48.46%的股份[145] - 关联方向春秋航空日本提供资金期初余额为11,002.87万元,发生额为-10,420.66万元,期末余额为582.21万元[144] - 公司向春秋航空日本代垫开办费等款项形成关联债权债务[144] 风险因素 - 公司部分债务和资产以外币计值,面临汇率波动风险[120] - 公司航线补贴收入存在合作协议到期后续签风险及补贴标准下降风险[120] - 公司存在飞行员资源短缺风险,可能影响机队扩张规划[119] - 关联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144] 关联交易和承诺 - 春秋航空与春秋国旅基于互利共赢原则开展包机包座合作[136] - 春秋国旅作为国内最大旅行社拥有发达线下销售网络[136] - 机票销售代理费率参考市场水平每月调整一次[136] - 关联交易中的包机包座业务将持续发生[136] - 国内航空运输价格改革方案允许协商确定代理手续费率[136] - 公司与春秋国旅之间的包机包座业务基于互惠互利原则[136] - 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136]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139]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140] - 报告期内新增春秋国旅担保的人民币借款4.32亿元,美元借款3.26亿美元[145] - 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到期担保的人民币借款2.32亿元,美元借款2.57亿美元,人民币融资租赁款3.23亿元[145] - 春秋国旅为公司提供担保的信用证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2013年同期为2.3亿元)[145] - 公司承包上海航友宾馆资产,年承包收益1527万元,占净利润比例1.73%[146] - 公司每月向上海航友宾馆支付承包费用21万元[146] - 租赁中航油华东分公司房屋年费用150万元[149] - 租赁中航油华东分公司虹桥油库西侧房屋年费用20万元[149] - 租赁中航油华东分公司食堂综合楼房屋年费用80万元[149] - 租赁上海机场集团小白楼物业年费用340万元[149] - 公司总部承租12项房屋或场地用于商务办公、机务作业、航材仓储和员工宿舍[150] - 公司境内分支机构租赁34项房屋,合计面积3,210.99平方米[150] - 公司与虹桥机场南侧场地租赁协议年租金为5.00万元[150] - 公司与浦东国际机场租赁协议年租金为0.00万元(注:原文显示"0.00",可能为数据缺失)[150] - 公司与中航油华东路仓库租赁协议年租金为2.00万元[150] - 公司与虹桥油库南侧房屋租赁协议年租金为2.00万元[150] - 公司与虹桥机场港楼租赁协议年租金为0.00万元(注:原文显示"0.00",可能为数据缺失)[150] - 公司与春秋国旅定西路房屋租赁协议年租金为2.40万元[150] - 公司运营机队中有经营租赁飞机30架[151] - 公司运营机队中有融资租赁飞机4架[151] - 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0万元,占净资产比例0.01%[153]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发生额合计0元[153] - 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及发生额均为0元[153] - 为第三方车明顺提供5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期限2008年4月28日至2018年4月28日[153] - 担保总额中不存在关联方担保(金额0元)[153] - 无资产负债率超70%被担保对象的债务担保(金额0元)[153] - 担保总额未超过净资产50%(超额金额0元)[153] - 公司为飞行员培训费提供50万元个人贷款担保[153] - 报告期内无其他重大合同[154] - 春秋国旅承诺所持春秋航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155]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适用[155] - 减持前需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春秋航空并公告[155] - 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将自动延长锁定期12个月[155] - 延长锁定期适用于派息送股等情形下的股份[155] - 春秋航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156] -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锁定期为上市之日起36个月[156]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56] - 减持需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公告[156]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相应调整发行价[156]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直接/间接持有的股份[156] - 公司董事/高管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不减持股份[156] - 公司制定股价稳定预案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156] - 相关承诺符合《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156] - 减持行为需符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交易规则[156]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挂牌交易[157] - 稳定股价措施包括回购或增持股份[157] - 触发增持义务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157]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157]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157] - 每股净资产计算依据为合并财务报表归属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157] - 稳定股价预案有效期为上市之日起三年[157] - 触发增持义务后需在10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计划[157] - 已使用的增持资金不计入累计现金分红额[157] - 未如期公告增持计划将触发回购义务[157]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资金上限为人民币1,000万元[158] - 公司年度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限为人民币5,000万元[158] - 董事及高管增持金额不低于其上年度薪酬总额20%[158] - 董事及高管增持金额不超过其上年度薪酬总额50%[158] - 触发增持义务后需在30个交易日内实施计划[158] - 增持计划未通过股东大会需在10个交易日内重新履行[158] - 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需启动稳定措施[158] - 回购或增持义务履行完毕后自动解除[158] - 稳定股价措施需按既定顺序执行[158] - 未如期公告回购计划需说明具体原因[158] - 公司控股股东增持义务未履行时需截留等额分红金额1000万元用于股份回购计划[159] - 控股股东连续两次触发增持义务未履行将丧失对应分红金额追索权[159] - 股份回购计划需经股东大会三分之二表决权通过方可实施[159] - 控股股东增持计划需提交董事会议案并由股东大会审议[159]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未履行增持义务将受相关约束[159] - 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与控股股东未履行增持义务金额相等[15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春秋航空(601021) - 2014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