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航空(601021) - 2016 Q1 - 季度财报
春秋航空春秋航空(SH:601021)2016-04-29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20.8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48%[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4.18%[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3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7.33%[6]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3.5%至20.89亿元人民币[35] - 净利润同比增长44.2%至3.67亿元人民币[35]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39.4%至0.46元/股[3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45%,同比增加0.21个百分点[6] - 基本每股收益为0.46元/股,同比增长39.39%[6] - 母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35.3%至3.46亿元人民币[36]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2.0%至15.76亿元人民币[35] 现金流量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335.78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8.97%[6]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49.0%至7335.78万元人民币[3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长32.3%至8.49亿元人民币[3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下降52.1%至12.00亿元人民币[39]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下降7.3%至28.78亿元人民币[39] 政府补助及非经常性损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1.52亿元人民币,包括财政补贴1099.51万元和航线补贴1.41亿元人民币[7][8]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影响净利润1.28亿元人民币[8] - 营业外收入期末金额170,717,787元,较期初增长151.55%[15] - 营业外收入同比增长151.5%至1.71亿元人民币[35] 资产及负债项目变动 - 预付款项期末金额313,714,414元,较期初增长20.11%[15] -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金额6,784,449元,较期初下降78.42%[15]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金额50,000,000元,较期初增长100%[15] - 短期借款期末金额2,435,921,796元,较期初增长56.04%[15] - 预收账款期末金额845,962,431元,较期初下降37.57%[15] -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金额58,045,147元,较期初下降70.92%[15]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30.26亿元人民币,较年初减少2.2%[28]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47.17亿元人民币,较年初增长10.0%[29]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24.36亿元人民币,较年初增长56.1%[29] - 预收款项期末余额为8.46亿元人民币,较年初下降37.5%[29] - 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42.93亿元人民币,较年初增长9.4%[29] - 长期借款期末余额为31.16亿元人民币,较年初下降7.1%[29]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14亿元人民币,较年初增长12.4%[28] - 母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20.69亿元人民币,较年初增长2.6%[32] - 母公司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为10.04亿元人民币,较年初增长106.0%[32] - 母公司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为23.90亿元人民币,较年初下降2.2%[32] 再融资及资本运作 -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58.60元/股[18] - 公司获批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6,791,808股新股[18] - 公司获批公开发行不超过23亿元公司债券[19] - 公司债券公开发行核准面值不超过23亿元人民币[20] - 债券首期发行需在核准后12个月内完成[20] - 债券剩余各期发行需在核准后24个月内完成[20] 股东承诺及股份锁定 - 控股股东春秋国旅股份锁定期为上市日起36个月[20] - 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20] - 股东包机、春翔投资等股份锁定期同步为36个月[21] - 董事长王正华个人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21] - 春秋国旅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25] - 春秋包机等股东承诺每年减持不超过持有股份的20%且低于总股本5%[25] 稳定股价预案 - 公司承诺履行稳定股价预案有效期3年[21] - 触发条件为连续20日股价低于最近审计每股净资产[21] - 稳定措施包括增持或回购股份[21]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份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22] - 控股股东单一年度稳定股价增持资金上限为5000万元人民币[22]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资金不高于1000万元人民币[22] - 公司单一年度稳定股价回购资金上限为5000万元人民币[22] - 董事及高管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上年度薪酬总额20%[23] - 董事及高管累计增持金额不超过上年度薪酬总额50%[23] - 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后需履行120个交易日义务解除期[23] - 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交股份回购议案[23] 信息披露及投资者保护承诺 - 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时需在30个交易日内公告回购方案[24] - 股份回购需在触发义务后6个月内完成[24] - 控股股东春秋国旅承诺若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等将促使春秋航空依法回购全部新股[25] - 控股股东春秋国旅承诺若招股书问题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25] - 实际控制人王正华承诺若招股书问题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25] 关联交易及规范运作承诺 - 关联方承诺不从事与春秋航空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25][26] - 春秋国旅承诺减少关联交易并遵循公平公允原则[26] - 春秋国旅和王正华承诺承担职工股权规范遗留问题产生的费用及损失[26] - 春秋国旅承诺履行职工股权回购相关税务代扣代缴义务[26] - 春秋国旅和王正华承诺连带承担房屋租赁瑕疵导致的搬迁等补偿费用[26] 主要财务指标 - 总资产为164.86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2.8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9.06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5.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