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108.62亿元,上年同期为101.26亿元,同比增长7.27%[21]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91亿元,上年同期为11.43亿元,同比增长21.78%[21]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为0.47元/股,上年同期为0.38元/股,同比增长23.68%[22] - 本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38%,上年同期为5.97%,增加0.41个百分点[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上升因本期收入同比增加[23] - 2018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10,861,578,256.4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27%,原因是煤炭价格上涨、煤炭收入增加[32] - 2018年上半年公司投资收益63,441,034.1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40%,因权益法核算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增加[32] - 采掘业营业收入94.44亿元,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加11.19%[33] - 煤化工行业营业收入13.03亿元,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加21.31%[33] - 2018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总收入为108.62亿元,较上期的101.26亿元增长7.27%[130] - 2018年上半年公司营业利润为17.07亿元,较上期的14.97亿元增长13.98%[130] - 2018年上半年公司利润总额为17.05亿元,上年同期为14.95亿元[131] - 2018年上半年公司净利润为13.25亿元,上年同期为10.78亿元[131] - 2018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91亿元,上年同期为11.43亿元[131] - 2018年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47元/股,上年同期为0.38元/股[131] - 2018年上半年母公司营业收入为82.79亿元,上年同期为73.39亿元[133] - 2018年上半年母公司营业利润为11.43亿元,上年同期为7.60亿元[134] - 2018年上半年母公司净利润为9.65亿元,上年同期为5.68亿元[134] - 2018年上半年母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0.32元/股,上年同期为0.19元/股[134] - 2018年上半年母公司投资收益为6338.42万元,上年同期为4647.17万元[134] - 公司2018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合计505,370,094.25元,净利润194,736,788.46元[111] - 公司2018年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84,905,518.91元,投资收益为289,754,555.73元[111] - 营业收入从101.26亿元增至108.62亿元,增幅7.27%,因本期销售增加[11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从11.43亿元增至13.91亿元,增幅21.78%,因营业收入增加[117]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2018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成本6,437,775,751.64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6%,因本期子公司长泰工贸公司贸易量下降[32] - 2018年上半年公司销售费用142,990,142.5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22%,系本期运输费用增加[32] - 2018年上半年公司管理费用1,066,875,202.5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55%,因本期研发费用增加[32] - 2018年上半年公司财务费用491,141,510.5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10%,是本期公司债券利息增加所致[32] - 2018年上半年公司资产减值损失174,529,788.9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2.81%,系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32] - 2018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支出335,064,655.2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4.71%,因本期研发费用增加[32] - 采掘业营业成本52.69亿元,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加5.44%[33] - 煤化工行业营业成本10.68亿元,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加6.49%[33] - 2018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总成本为92.20亿元,较上期的86.76亿元增长6.21%[130] - 公司2018年上半年营业支出合计231,110,821.65元,其中业务及管理费为55,088,643.56元[111] 各条业务线表现 - 采掘业营业收入94.44亿元,营业成本52.69亿元,毛利率44.21%,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加11.19%,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加5.44%,毛利率增加3.04个百分点[33] - 煤化工行业营业收入13.03亿元,营业成本10.68亿元,毛利率18.03%,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加21.31%,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加6.49%,毛利率增加11.40个百分点[33]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上升因本期收入同比增加[23] 其他没有覆盖的重要内容 - 本报告期公司无利润分配预案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5] -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5]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3,430,679.95元,其中债务重组损益4,085,954.10元、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投资收益4,660,451.84元、政府补助2,780,980.68元,也有多项负向损益[25] - 报告期公司商品煤综合售价576.67元/吨,原煤产量1990.52万吨,商品煤销量1637.75万吨[35] - 存货本期期末数14.73亿元,占总资产2.31%,较上期期末增加39.29%,系库存煤增加所致[37] - 应付股利本期期末数4.75亿元,占总资产0.75%,较上期期末增加30049.14%,系本期分配现金股利[38] - 货币型基金“华宝添益”最初投资65.99万元,期末账面价值69.50万元,占期末证券总投资比例100%[39] - 受限资产包括货币资金16.60亿元(保证金以及冻结账户)、应收票据6340万元(质押),合计17.24亿元[40] - 余吾煤业注册资本14.20亿元,总资产95.31亿元,净资产66.48亿元,营业收入20.25亿元,营业利润6.79亿元,净利润5.10亿元[42] - 截至2017年底,公司剩余可采储量94607万吨[43] - 公司面临安全生产、行业周期性和价格波动、依赖有限资源等七种风险[43][44] -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8年5月23日召开,审议并通过12项议案[48] - 潞安集团2006年承诺,未来五至十年内根据公司情况将煤炭资产注入公司,期限至2016年,内容有变更[51] -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52] - 潞安集团公司未履行法院生效裁决所涉案件为河南神火煤电股份公司与潞安集团探矿权转让纠纷案,2016年3月北京仲裁委作出仲裁裁决,潞安集团申请撤销,2018年初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核,目前仍在审理中[52] - 公司部分整合矿井如大木厂、忻丰、忻岭等已停缓建和资产减值,大汉沟等矿拟进行产能置换和相应减值,未来部分整合矿井仍可能停缓建或减量重组[45] - 本次报告期存续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期限较长的利率敏感型投资品种,市场利率波动对实际投资收益有不确定性[45]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为10.69亿美元,担保总额为10.69亿美元,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4.93%[59] - 弘峰焦化脱硫脱硝出口SO₂排放浓度为34.9,执行标准为50,核定排放总量为40.02[61] - 弘峰焦化脱硫脱硝出口NOX排放浓度为239.08,执行标准为500,核定排放总量为424.02[61] - 弘峰焦化焦炉烟囱NOX排放浓度为2.85,执行标准为500,核定排放总量为424.02[61] - 弘峰焦化地面除尘站SO₂排放浓度为38.2,执行标准为50,核定排放总量为18.67[61] - 弘峰焦化1锅炉烟囱SO₂排放浓度为21.1,执行标准为100,核定排放总量为3.42[61] - 弘峰焦化1锅炉烟囱NOX排放浓度为185,执行标准为400,核定排放总量为14.48[61] - 弘峰焦化2锅炉烟囱SO₂排放浓度为21.7,执行标准为100,核定排放总量为3.42[61] - 弘峰焦化2锅炉烟囱NOX排放浓度为194,执行标准为400,核定排放总量为14.48[61] - 弘峰焦化3锅炉烟囱SO₂排放浓度为28.8,执行标准为100,核定排放总量为5.04[61] - 潞安焦化一分厂脱硫脱硝出口SO₂排放浓度40.43,执行标准50[63] - 潞安焦化一分厂1锅炉烟囱SO₂排放浓度78.1,核定排放总量5.95[63] - 潞安焦化二分厂脱硫脱硝出口NOX排放浓度204.72,核定排放总量464.63[64] - 潞安焦化二分厂地面除尘站SO₂排放浓度35,核定排放总量68.16[65] - 参股公司天脊潞安烟气总排口SO₂排放浓度19.82mg/m³,核定排放总量121.5吨/年[66] - 参股公司天脊潞安废水总排口COD排放浓度23.4,核定排放总量32.6[66] - 弘峰焦化煤气脱硫设施处理能力30000m³/h,脱硫效率99%以上[68] - 弘峰焦化地面除尘站处理能力200000m³/h[68] - 弘峰焦化破碎除尘器处理能力17000m³/h[68] - 弘峰焦化脱硫脱硝烟气净化设施处理能力16万m³/h[68] - 公司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45m³/h,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熄焦[69] - 潞安焦化废水送山西潞安天脊精细化学品公司处理,设计处理能力为150m³/h[70] - 天脊潞安有3台75t/h中压循环流化床蒸汽锅炉,锅炉烟气处理装置脱硝效率≥77.8%,除尘效率≥99.9%,脱硫效率≥98%[73] - 弘峰焦化2005年3月开工建设,2006年10月建成投用,2007 - 2009年获环评及竣工验收批复,2017年取得新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10月30日[75] - 潞安焦化一分厂2010年6月获环评批复,8月获竣工环保验收意见;二分厂2007年7月获环评批复,2016年8月获竣工环保验收意见;2017年10月重新核发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10月29日[76] - 天脊潞安2013年12月环评报告书获批复,2016年10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有效期至2020年12月21日,2017年12月取得新排污许可证[77][78] - 弘峰焦化2016年12月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7年1月11日通过审查并备案,每年6月演练[79] - 潞安焦化2015年10月编制一分厂和二分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0月16日通过审查并备案,按计划演练[80] - 天脊潞安2018年4月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4月27日通过审查并备案,每年定期演练并邀上级指导评审[81] - 一、二分厂于2017年11月新增VOCs系统,一分厂增设3套,二分厂增设2套,2018年初试运行且至今运行稳定[72] - 2018年公司恢复提取“两金”,专项储备增加279,543,989.63元,未分配利润减少279,543,989.63元[88] -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95,120户,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户[90] - 漳村煤矿因供暖锅炉烟气在线烟尘排放浓度超标被处罚,于3月15日完成在线监测设备验收,2017年冬季正常运行[86] - 漳村煤矿通风机房风机未按环评要求安装消声器等问题正在整改中,处罚金额20万元[86] - 常村煤矿矿井水和生活污水排放、矸石排放问题已按环保局要求整改,处罚金额20万元[86] - 王庄煤矿矿区供热锅炉烟气排放超标,目前已采用集中供热;未完成废水COD高温高压电磁阀故障修复工作已按要求修复[86] - 弘峰焦化全封闭大棚未完成建设,部分物料未采取防扬散措施,物料已苫盖,焦场封闭工程总体进度完成40%左右,处罚金额2万元[86] - 潞安焦化2018年1月26日二氧化硫超标排放一小时、3月24日和4月3日脱硫设施排放口颗粒物排放超标,均已按要求整改[86] - 余吾煤业排矸场无环评及审批手续等问题,已停止排矸,排矸场环评已通过专家评审,待批复,处罚金额27万元[86] -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89] -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份18.40786412亿股,占比61.54%,其中9亿股处于质押状态[93] - 2018年4月26日公司董事会解聘柴学周、贾双春等4位副总经理,聘任苏海、李潞斌等3位副总经理[96] - 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60亿元,发行利率5.34%,首次兑息日为2018年10月27日[100][101] -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信评级机构为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102] - 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6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收到59.58亿元
潞安环能(601699) - 2018 Q2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