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重工(601608) - 2013 Q4 - 年度财报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 一、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任沁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慧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牛 志刚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601608 2013 年年度报告 1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2014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决议如下:拟以 2013 年母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 30%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 红,即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74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0.58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158,92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