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映科技(000536) - 2016 Q3 - 季度财报
华映科技华映科技(SZ:000536)2016-10-29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11.5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0.65%[8]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30.97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7.11%[8]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0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5.72%[8]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96.78%[8] - 年初至报告期末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727.17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23.02%[8] - 净利润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254.50%[2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496.78%[24]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公司对逾期一年以内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0.22亿元[34]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公司主营业务为模组加工,加工完成后对外销售或收取代工费用[37] - 福州华映视讯有限公司生产的背光模组全部销售给华映科技下属子公司及华映光电,不存在对外销售情况[44] - 福华电子作为独立背光模组生产销售商,客户范围广泛[44] - 科立视材料科技与福建福光股份于2016年2月1日签订项目共同开发协议[35] - 公司与奥瑞德光电股份于2016年8月9日签订合作框架协议[35] - 科立视材料科技触控显示屏材料器件二期项目进展公告分别于2016年4月12日和9月29日披露[35] 各地区表现 - (无相关内容)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2016年度累计净利润预测未出现亏损或大幅变动警示(不适用)[53] - 公司承诺在盈利且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52] - 公司承诺任意三个连续年度内现金分红累计不少于该期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52] 资产和债务变化 - 货币资金期末数较期初大幅增长308.51%,主要因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18] - 在建工程期末数较期初激增732.93%,因华佳彩第6代TFT-LCD生产线及科立视触控项目投入增加[18] - 其他应收款期末数较期初增长1245.92%,因华映光电新增应收厦华电子股权转让款[18] - 无形资产期末数较期初增长262.55%,因华佳彩购入土地使用权[18] - 公司发行2016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4亿元 并兑付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本息2亿元[34] - 公司偿还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委托债权投资资金5亿元[31] 现金流变化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1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6.34%[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76.34%[25] -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增加5.78亿元[26]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约100.07亿元[2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529.79%[28]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长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477.55%[29]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收益5.92亿元人民币[9] - 子公司处置厦华电子全部股权实现收益5.92亿元人民币,推动未分配利润期末数较期初增长99.16%[18] - 投资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843577.89%[22] - 公司确认处置厦华电子税后损益44,369万元[60] 投资活动 - 公司持有敦泰电子787,521股,持股比例0.27%,期末账面价值6,298,944.57元,报告期收益96,435.85元[54] - 公司期初持有厦华电子41,904,761股(占比8.01%),期末已减持至0股,报告期损益7,922,219.11元[54] - 公司期初持有厦华电子62,857,142股(占比12.01%),期末已减持至0股,报告期其他综合收益变动412,212,864.30元[54] - 证券投资总最初投资成本182,135,514.36元,期末账面价值6,298,944.57元,累计报告期损益420,231,519.26元[54] - 敦泰电子投资成本5,706,949.38元,持股数量787,521股[54]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最高额度35亿元 实际购买22亿元[33] - 公司对科立视增资9000万美元(折6亿元) 首期已转入3亿元(折4492.50万美元)[27] - 科立视合资设立福建三帝光学玻璃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0万元 持股55%出资825万元[27] 融资活动 -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00亿元人民币到位,导致实收资本期末数较期初增长121.89%[18] - 资本公积期末数较期初暴增1278.46%,主要来自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00亿元[1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数较期初飙升345.24%,主要受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推动[18] - 流动资产合计期末数较期初增长168.55%,主要受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影响[18] - 资产总计期末数较期初增长116.05%,主要因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18] - 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333.51%[20] -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949,667,616股 每股发行价10.53元 募集资金总额99.999亿元 净额99.122亿元[29]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筹资金投入的募投项目金额13.075亿元[28] 关联交易和承诺 - 公司承诺关联交易定价参考市场同业代工费率或成本加成方式确保同行平均利润水平[37] - 公司承诺保持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及业务独立经营[38] - 公司承诺不从事与自身业务相同或相似的竞争性经营活动[38] - 中华映管授权闽闽东使用液晶显示模组制造相关专利,授权时间为专利有效期内[40] - 闽闽东接受中华映管委托加工时免收专利使用费[40] - 闽闽东接受其他方委托加工时需支付专利使用费,费用由独立第三方评估确定[40] - 中华映管承担闽闽东因履行委托加工合同被第三方指控侵权的法律责任[40] - 中华映管免予收取闽闽东及下属企业使用其中国大陆液晶显示模组专利的授权费[40] - 闽闽东享有中华映管转让中国大陆专利的优先购买权[41] - 中华映管承担因专利所有权丧失导致闽闽东重新获取技术增加的全部成本[41] - 中华映管对华映百慕大和华映纳闽的持股、业绩、关联交易承诺承担连带责任[41] -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包括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保持经营独立性等[42][43] - 关联交易承诺要求交易遵循公允原则 并承诺逐步减少关联交易[42] - 经营独立性承诺涵盖资产独立 人员独立 财务独立及机构独立[43] - 人员独立承诺规定高级管理人员不在关联方兼任除董事监事外职务[43] - 财务独立承诺要求公司具有独立核算体系 不与关联方共用银行账户[43] - 承诺履行情况显示截至公告日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42][43] - 承诺有效期至承诺方失去对公司控制权时解除[42] - 华映百慕大及华映纳闽承诺自2014年9月股东大会后首个交易日起18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45] - 华映百慕大及华映纳闽在承诺期内未减持公司股份[45] - 2014年及2015年度公司关联交易金额占同期同类交易金额比例未低于30%[46] - 2014年及2015年度液晶模组业务模拟合并净资产收益率均超过10%[46] - 关联交易比例超30%时控股股东需以现金补足净资产收益率差额[46] - 模拟合并净资产范围包含6家指定子公司及华映科技本部[46] - 承诺自控股股东丧失公司控制权之日起失效[46] - 控股股东及董事承诺自2015年7月10日起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票[52] - 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承诺认购资金为自有或合法筹集资金且无结构化融资安排[50] - 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承诺自非公开发行结束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50] -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确保福建电子信息投资有足够财力履行缴付认购资金义务[51] - 公司承诺福建电子信息投资将确保有足够财力履行认购资金支付义务[49] - 所有承诺截至公告日(2016年4月6日/3月25日)均未出现违反情形[48][49] - 公司及相关方承诺未向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48][49]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职务消费约束及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无关活动[49] 诉讼和或有事项 - 华映光电劳动争议纠纷涉及29件案件 诉争金额为3246737.49元人民币[43] - 华映百慕大承诺承担华映光电劳动争议相关支付费用 截至公告日案件已全部结案[43] - 报告期内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65] - 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66] 同业竞争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华映管于2013年控股凌巨科技股份,其拥有第3代液晶面板生产线和第4代液晶面板生产线(2015年新增)[37] - 凌巨公司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及销售液晶显示器,其模组为前段面板之配套厂,为内部使用[37] - 凌巨公司拥有一条第3代液晶面板生产线和一条第4代液晶面板生产线(2015年新增)[44] - 凌巨公司之后段模组为内部使用,与公司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45] - 控股股东华映百慕大持有凌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3.68%股权[47] - 凌巨科技拥有一条第3代液晶面板生产线和一条第4代液晶面板生产线[47] - 凌巨科技模组工艺流程为前段面板配套厂且仅供内部使用[47] - 控股股东承诺凌巨科技维持现有营运模式避免同业竞争[47] 重大资产重组和交易 - 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7日起停牌并于2015年10月8日复牌[48] - 公司终止筹划收购昆山凌达光电、深圳旭茂光电及昆山和霖光电100%股权[48] -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映科技(纳闽)受让华映视讯(吴江)25%股权[48] - 公司及控股股东承诺自2015年10月8日起至少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48] - 控股子公司转让厦华电子股份共计104,761,903股 获首期股权转让款5.775亿元[25] - 公司子公司与厦门鑫汇签署市值管理协议涉及厦华电子限售股104,761,903股,基准股价3.66元/股[55] - 公司将目标股份的40%(41,904,761股)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56] - 目标股份的60%(62,857,142股)转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56] - 2015年12月31日厦华电子收盘价8.61元/股,公司认列衍生金融负债207,428,566.95元[57] - 2016年向厦门鑫汇转让32,343,874股厦华电子股份,每股转让价格8.06元,总价款260,691,624.44元[58] - 控股子公司应向厦门鑫汇支付市值管理服务费183,871,985.48元[58] - 向嘉兴融仁转让72,418,029股厦华电子股份,每股转让价格12.421元,交易对价899,504,338.20元[58] - 嘉兴融仁支付首期股权转让款577,504,338.20元[59] - 市值管理服务费计算公式为目标股份104,761,903股×(预测市值-3.66元)×40%[56] - 厦华电子部分股权因会计政策变更按3.66元/股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54] - 衍生品投资报告期实际损益金额为235.56万元[62] - 衍生品投资期初资金额为负2074.286万元,表示公司应支付市值管理服务费[62] - 股份转让交易对价合计为2.61亿元,转让价格为每股8.06元[62] - 市值管理服务费金额为1.84亿元[62] - 衍生品投资期末资金额为0元,占公司期末净资产比例0.00%[62] - 公司制定《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控制相关风险[63] 应收账款情况 - 应收账款中应收实际控制人中华映管款项余额2.14亿美元(折14.30亿元) 其中逾期一年以内0.66亿美元(折4.43亿元)[34]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和10月18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35] - 资产转让相关责任及税费自交接日起由信息集团承担[42] - 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及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承诺36个月限售期至2019年10月09日[51]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及中民国际通用航空有限公司承诺12个月限售期至2017年10月09日[51]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5名,且由中国境内人士担任[39]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构成人员一半以上[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