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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物股份(000757) - 2015 Q3 - 季度财报
浩物股份浩物股份(SZ:000757)2015-10-28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101,919,365.49元,同比增长6.47%[5]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346,385,203.19元,同比增长18.81%[5]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1,554.17元,同比下降127.65%[5]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231,950.71元,同比增长28.18%[5]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销售费用增长39.14%至1445万元,因曲轴销量增加带动运输及三包费用上升[16] - 财务费用由正转负至-212万元,降幅132.89%,因利息支出减少且存款利息增加[16] 资产和负债关键变化 - 货币资金减少60.31%至1.455亿元,主要因偿还控股股东无息借款、购买理财及预付设备款[14] - 应收账款增长60.53%至1.213亿元,因销售收入增加且款项未达付款期[14] - 固定资产大幅增长122.28%至1.798亿元,系在建工程转入所致[14] - 短期借款减少100%至0元,因子公司偿还银行债务[14] 现金流量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48,399.85元,同比下降91.63%[5]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暴跌91.63%至74.84万元,因应收款项未达付款期[17]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由正3.764亿元转负至-1.402亿元,降幅137.25%,主因偿还控股股东1.38亿元无息借款[17] - 现金及等价物净增加额骤降206.68%至-1.881亿元,受经营/投资/筹资活动综合影响[1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债务重组损益为959,222.63元[6]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5,905,931.67元[6] - 公司证券投资报告期损益为172,670.93元,来源于国债回购的二级市场购买[25] 控股股东与关联方事项 - 控股股东及其全资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4,806,121股,占总股本32.06%[10] - 控股股东及其全资子公司于2015年8月27日增持公司股份2,903,121股,总持股达141,719,121股,占总股本31.38%[20] - 控股股东及其全资子公司于2015年9月1日增持公司股份2,570,200股,总持股达144,289,321股,占总股本31.95%[20] - 控股股东承诺非公开发行所获股份自上市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22] - 控股股东承诺将鹏翔投资100%股权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以公允价格转让给公司[22] - 控股股东提供建筑面积4,299.74平方米办公楼供公司无偿使用[22] - 控股股东承诺保持公司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独立,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21] - 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53,528,100股,占总股本14.61%,并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23] - 控股股东承诺将曲轴生产线项目整体注入公司,以彻底解决厂房使用问题[23] 关联交易与租赁 - 全资子公司金鸿曲轴与关联方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租赁期自2015年9月29日起至2017年9月28日,含6个月免租期[20] - 全资子公司金鸿曲轴与关联方鹏翔投资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自2015年9月29日起至2017年9月28日止,含6个月免租期[23] 理财与资金使用 -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产品期限54天,预期年化收益率4.3%[20] -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500万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产品期限30天,固定年化收益率4.0%[20] - 公司使用2000万元人民币本金续购理财产品,产品期限63天,预期年化收益率4.0%[20] - 募集资金累计使用3.52亿元,账户结余4161万元(含利息587万元)[18] 投资者沟通与关注事项 - 报告期内公司接待多次投资者沟通,主要关注曲轴生产线项目注入时间、控股股东增持进展及混合所有制改革等事宜[28][30] 业绩展望与风险声明 - 公司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累计净利润无大幅变动或亏损风险[25] -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26]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27]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31]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