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2014年7 - 9月营业收入为2.1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6.69%;1 - 9月营业收入为8.9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3.65%[5] - 2014年7 - 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 561.24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1 - 9月为3269.8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2.44%[5] - 2014年1 - 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854.1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8.50%[5] - 2014年7 - 9月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 - 0.01元/股;1 - 9月均为0.04元/股,较上年同期减少33.33%[5] - 2014年7 - 9月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 0.30%,上年同期为1.60%;1 - 9月为1.76%,较上年同期减少1.90%[5] - 2014年1-9月营业收入893,502,435.90元,较2013年1-9月增长173.65%,主要因交房确认收入[14] - 2014年1-9月净利润12,479,450.07元,较2013年1-9月减少45.97%[14]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2014年1-9月营业成本514,968,866.93元,较2013年1-9月增长192.77%,因交房确认成本[14]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其他财务数据 - 2014年9月30日总资产为93.98亿元,较2013年末的80.76亿元增长16.37%[5] - 2014年9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8.72亿元,较2013年末的18.39亿元增长1.78%[5] - 2014年1 - 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4.6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38%[5] - 2014年前三季度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1415.74万元[7] - 2014年1-9月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193,841,253.20元,较2013年1-9月减少15.61%[15] - 2014年1-9月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110,006.00元,较2013年1-9月减少81.55%,因参股公司分利减少[15] - 2014年1-9月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54,526,047.37元,较2013年1-9月增长110.88%,因取得银行借款增加[16] - 2014年9月30日预付款项4,031,630.34元,较2013年12月31日减少94.92%,因预付工程及设备款减少[17] - 2014年9月30日其他应收款72,204,199.50元,较2013年12月31日减少44.16%,因收到竞买地块保证金退回[17] - 2014年9月30日预收款项1,717,061,318.63元,较2013年12月31日增长51.45%,因项目预收销售款增加[17] - 2014年9月30日应交税费 -148,123,706.39元,较2013年12月31日减少661.54%,因支付税费增加[17] 股东及股权相关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1840户,前十大股东中上海三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4.64%,黄卫枝持股比例20.52%[9] 承诺事项 - 三湘控股及黄辉等8名自然人自2009年9月起承诺避免同业竞争,截至目前承诺仍在有效期且无违背情形[19] - 三湘控股及黄辉等8名自然人承诺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截至目前承诺仍在有效期且无违背情形[19] - 三湘控股及黄辉等8名自然人承诺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截至目前承诺仍在有效期且无违背情形[19] - 利阳科技自2012年6月起承担此前重组产生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截至目前承诺仍在有效期且无违背情形[20] - 三湘控股、利阳科技自2009年9月起承担上市公司此前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前的债务等,截至目前承诺仍在有效期且无违背情形[20] - 三湘控股、和方投资、黄卫枝等8名自然人自2011年12月起承诺股份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截至目前承诺仍在有效期且无违背情形[20] - 中鹰投资承诺中鹰置业2013年10月至2016年12月31日实际实现净利润不低于65953.84万元,截至目前承诺仍在有效期且无违背情形[20] - 三湘股份承诺若非公开发行文件内容有问题,已发行未上市按发行价加利息返还资金,已上市按高价回购[21] - 若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存在虚假等问题致投资者损失,收到认定通知3个工作日内启动赔偿[22] - 若三湘控股及实际控制人在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存在虚假等问题致投资者损失,收到认定通知3个工作日内启动赔偿[22] - 若公司违法经营致投资者损失且三湘控股及实际控制人担责,收到认定通知3个工作日内启动赔偿[22] - 三湘控股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促使公司合法经营并健全保障中小投资者权利制度[22][23] - 公司承诺根据相关政策建立健全保障中小投资者权利的制度[22] 业绩相关约定 - 中鹰置业实际实现累计净利润小于等于承诺净利润部分,三湘股份享有99%利润分配权,中鹰投资享有1%;超出部分则相反[20] - 若业绩承诺期内中鹰置业未实现承诺净利润,中鹰投资应弥补并承担20%罚息;若至2018年12月31日仍未实现,中鹰投资需在审计报告出具10个工作日内处理[20] 资金往来及借款 - 三湘控股代利阳科技向公司汇入13373236.26元作为偿债保证金[20] - 中鹰置业远期受让三湘股份6000万股股份[21] - 三湘控股为中鹰投资业绩承诺义务以3.51亿元为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1] - 三湘控股自收取中鹰投资3.51亿元保证金起至股份过户,免息向三湘股份提供3.51亿元借款[21] 投资情况 - 公司证券投资最初成本286,110元,期初持股17,000股,期末持股0股,报告期损益261.85元[24] - 公司原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截止2014年9月末账面价值为15,015万元的投资转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27] 其他 - 公司于2014年7月8日在上海接待机构实地调研,接待对象为陈晟、梁修霞[26] -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24]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25]
三湘印象(000863) - 2014 Q3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