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桂林旅游(000978) - 2016 Q2 - 季度财报
桂林旅游桂林旅游(SZ:000978)2016-08-27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2.04亿元,同比下降6.99%[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2.47万元,同比扭亏为盈(增幅-232.62%)[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93.61万元,同比下降43.78%[20] - 基本每股收益0.013元/股,同比增长-230.00%[2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31%,同比上升0.55个百分点[20] - 公司2016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2.04亿元,同比下降6.99%[28] -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2.47万元,同比增加811.19万元(上年同期为-348.72万元)[28] - 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约1028万元,主要包含两江四湖景区政府补贴600万元和地方旅游开发补助350万元[28]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1056.09万元,其中政府补助1110.21万元,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13.27万元[25] - 营业收入为2.036亿元,同比下降6.99%[38] - 公司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203,605,522.66元,同比下降6.99%[43] - 公司报告期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4,624,700元,同比增加8,111,900元(上年同期为-3,487,200元)[40] - 营业总收入同比下降7.0%至2.04亿元,较上年同期2.19亿元减少1533.74万元[130] - 净利润为亏损298.63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989.12万元收窄69.8%[130] - 投资收益增长12.9%至1303.88万元[130] - 营业外收入大幅增长864.5%至1147.24万元[130] - 母公司净利润3370.85万元,同比增长98.0%[132] - 基本每股收益0.013元,上年同期为-0.010元[130]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为1.178亿元,同比下降2.90%[38] - 销售费用为566.6万元,同比上升73.84%[38] - 管理费用为739.3万元,同比上升54.55%[38] - 财务费用为254.1万元,同比下降11.26%[38] - 所得税费用为45.6万元,同比下降18.73%[38] - 公司旅游服务业毛利率为42.33%,同比下降2.37个百分点[43] - 财务费用下降11.3%至2554.08万元[130]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754.85万元,同比大幅增长2319.15%[20]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231.9万元,上升15%[38]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376.5万元,同比下降488.76%[38]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813.9万元,同比下降53.93%[38]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41.5万元,同比下降163.03%[38]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同比增长26.7%至2.64亿元[134]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增长2319%至7755万元[13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长65.2%至5857万元[134] - 取得借款收到现金同比下降44.1%至2.7亿元[134] - 母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现金同比增长138.8%至1.15亿元[136] - 母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下降12.2%至6151万元[136]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下降42.8%至1.09亿元[134] - 支付职工现金同比增长12.6%至1.11亿元[134] - 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下降37.8%至1973万元[134] - 偿还债务支付现金同比下降50.3%至3.04亿元[134] 各业务线表现 - 游客接待量同比下降3.66%,其中丹霞温泉景区下降34.23%,丰鱼岩景区下降26.61%[28] - 公司景区共接待游客138.49万人次,同比增长0.18%[37] - 公司漓江游船客运接待游客23.29万人次,同比下降11.40%[37] - 漓江大瀑布饭店接待游客15.11万人次,同比增长11.81%[37] - 公司报告期共接待游客3,521,700人次,同比下降3.66%[40] - 漓江游船客运业务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7.28%至34,042,218.84元[43] - 丹霞温泉景区游客接待量同比下降34.23%[41] - 丰鱼岩景区游客接待量同比下降26.61%[41] - 桂林漓江大瀑布饭店有限责任公司净利润为-1,679,431.68元[57] - 桂林两江四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净利润为1,711,9367.76元[57] - 贺州温泉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净利润为44,60263.04元[57] - 桂林旅游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净利润为-1,098,440.93元[57] - 桂林资江丹霞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净利润为-8,108,108.78元[57] - 桂林荔浦银岩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净利润为17,757,875.43元[57] - 桂林龙胜温泉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净利润为77,4477.28元[57] - 桂林荔浦丰鱼岩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净利润为-4,514,869.53元[57] - 桂林桂圳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净利润为-4,863,389.29元[57] - 桂林龙脊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净利润为9,667,591.43元[57] - 公司收入主要包括旅游服务、酒店或饭店、地产开发、车辆检测、房屋或场地出租等[200] 投资和收购活动 - 公司与宋城演艺合资设立漓江千古情项目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公司持股30%出资6000万元[30] - 合资公司桂林天地假期旅游注册资本500万元,公司持股41%,报告期净利润为-43.88万元[32] - 公司以4500万元人民币取得漓江城市段水上游览经营权,游船运力为700个客位[33] - 公司已支付漓江城市段水上游览经营权款项2242万元人民币[33] - 公司及子公司两江四湖公司在漓江城市段总运力2395个客位中拥有1394个客位,占比58.2%[33] - 公司利用自筹资金10140万元人民币收购桂圳公司65%股权[34] - 公司及股东对桂圳公司增资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增资3250万元人民币[34] - 公司利用自筹资金2590万元人民币收购罗山湖旅游公司70%股权[35] - 公司以现金7000万元人民币对罗山湖旅游公司增资[35] - 公司以45,000,000元取得漓江城市段水上游览经营权,新增700个客位[46] - 公司在漓江城市段总运力2,395个客位中拥有1,394个客位,占比约58%[45][46] - 公司对外股权投资1,025,000元,同比增加100%[47] - 公司收购漓江城市段水上游览经营权,交易价格为4000万元[71] - 漓江城市段水上经营游船数量为54艘[71] 资产和债务 - 总资产27.96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2.15%[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4.66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0.90%[20] - 货币资金从年初1.97亿元减少至1.56亿元,下降21.0%[122] - 应收账款从年初1.97亿元减少至1.36亿元,下降30.9%[122] - 短期借款从年初3.07亿元减少至1.45亿元,下降52.8%[124] -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从年初2.44亿元减少至1.83亿元,下降25.2%[124] - 长期借款从年初5.02亿元增加至6.92亿元,增长37.8%[124] - 未分配利润从年初7890万元减少至6215万元,下降21.2%[124] - 母公司应收账款从年初1.83亿元减少至1.12亿元,下降38.9%[126] - 母公司其他应收款从年初5.35亿元增加至5.67亿元,增长6.1%[126] - 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从年初14.45亿元增加至14.50亿元,增长0.3%[126] - 母公司无形资产从年初3259万元增加至7545万元,增长131.5%[126] - 短期借款减少1.6亿元至1.45亿元,降幅达52.5%[128] - 长期借款增加1.9亿元至6.92亿元,增幅37.8%[128] - 负债总额下降3832.49万元至12.14亿元,降幅3.1%[128] 关联交易 - 报告期内公司与桂林五洲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451.42万元[77] - 向关联方采购燃料交易金额为170.5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16.03%[77] - 接受关联方提供船舶修造服务交易金额为266.42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24.06%[77] - 向关联方提供租赁服务交易金额为14.52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2.08%[77] - 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358万元[77] - 关联交易定价采用公允价格原则[77]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为银行转账[77] - 关联交易均未超过获批额度[77] - 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年度关联交易预计议案[77] 合作项目和经营权 - 七星公园门票收入分成确认186.30万元,合作项目收益91.99万元[82] - 象山景点门票收入分成确认387.08万元,合作项目收益335.40万元[84] - 七星公园门票价格自2012年5月1日起全面执行55元/人次,分成标准为19.25元/人次[82][83] - 象山公园门票价格自2010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40元/人次,分成标准为8元/人次[84][85] - 香港桂江旅游有限公司承包经营年承包费第一年1万港元,第二年1.1万港元[88] - 公司投资7000万元用于七星公园合作建设项目,合作期限40年[82] - 公司投资3000万元用于象山景点合作建设项目,合作期限40年[83] - 七星公园门票2004年提价至35元/人次,分成提至12.25元/人次[82] - 象山景点门票2004年提价至25元/人次,分成提至5元/人次[83] - 福隆园项目本报告期收回款项6512.21万元,原计划应收3598.96万元[31] 股东和股权结构 - 桂林航空旅游集团注册资本25亿元,持有公司16%股份,海航旅游集团持股65%[29] - 公司股份总数保持360,100,00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占比99.98%[107]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8,170名[109] - 第一大股东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持股83,051,422股,占比23.06%[109] - 第二大股东桂林五洲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8,915,000股,占比10.81%[109]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持股15,417,202股,占比4.28%[109]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持股5,000,097股,占比1.39%[109] - 新华人寿保险持股4,232,328股,占比1.18%[109] - 股东孙贻财报告期内减持879,700股[109] - 公司总股本为3.601亿股[150] - 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持股比例为23.06%[149] - 桂林五洲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81%[149]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01亿元[150] - 公司于2010年非公开发行1亿股普通股[149] - 公司2000年首次公开发行4000万股A股[149] - 公司2001年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10转增5)[149] - 公司2010年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10转增3)增加8310万股[149] 利润分配和分红政策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5] -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现金红利0.5元(含税)[59] - 公司以总股本36,010万股为基数实施2015年度分红[59] - 公司2015年度分红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16日[59] - 公司2015年度分红除息日为2016年6月17日[59] -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符合公司章程且决策程序完备[60] -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送红股及公积金转增股本[61] 诉讼和仲裁 -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66] - 涉及诉讼仲裁的涉案金额为733.78万元[67] -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被查封[67] - 案件受理费为63,165元[67] - 诉讼涉及借款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67] - 二审判决维持原判[67] - 诉讼对本期利润影响较小[67] - 资产被实施财产保全[67] - 案件于2016年8月4日受理[67] - 终审判决为二审结果[67] - 相关公告编号2016-025及2016-026[67] 子公司和合资企业 - 公司全资子公司旅游汽车公司设立桂林蓝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74] - 桂林蓝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报告期末总资产为72738.46元[74] - 桂林蓝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报告期实现净利润-1441.54元[74] -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涵盖17家子公司[152] 会计政策和确认方法 - 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资本化[164]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其他综合收益下列示[165]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后续计量[166]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166] - 单项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应收款项被认定为金额重大[171] - 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均为6.00%[172] - 采用不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均为0.00%[172] - 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或存货类别计提[175] - 存货发出时采取加权平均法确定实际成本[174] -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175] - 长期股权投资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需持有20%至50%表决权资本[177] - 固定资产中房屋建筑物年折旧率为9.5%-2.38%[181] - 固定资产中机器设备年折旧率为15.83%-4.75%[181] - 固定资产中运输设备年折旧率为12.5%-6.67%[181] - 固定资产中其他设备年折旧率为20%-6.67%[181] - 借款费用资本化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需暂停资本化[186] - 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178]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按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入账[183] - 无形资产使用寿命有限时采用直线法摊销[188] - 专门借款资本化金额需扣除未动用资金的利息收入[186] - 漓江游船经营权摊销年限10年采用直线法摊销[189] - 丰鱼岩景区资源使用权摊销年限50年采用直线法摊销[189] - 银子岩景区资源使用权摊销年限50年采用直线法摊销[189] - 龙胜温泉景区资源使用权摊销年限40年采用直线法摊销[189] - 两江四湖景区特许经营权摊销年限40年采用直线法摊销[189] - 桂林漓江城市段水上游览经营权摊销年限10年采用直线法摊销[189] - 资江丹霞公司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70年采用直线法摊销[189] - 使用寿命不确定无形资产每年末进行使用寿命复核[190] - 开发阶段支出需满足5项条件才可确认为无形资产[191] - 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193] - 旅游服务收入在服务完成且款项收到或取得收款证据时确认[200] - 酒店或饭店收入在住宿、餐饮、会议等服务完成且取得收款证据时确认[200] - 地产开发收入中福隆园项目需满足验收手续、首期款收取、风险转移及成本可计量等条件[200] - 商品房销售需满足验收合格、交付条件、付款凭据取得、风险转移及成本可计量等条件[200] - 收入确认需满足金额及成本可靠计量且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200] - 地产开发具体项目包括福隆园项目及芦笛房产、桂圳城市领地房产、资江丹霞温泉别墅等商品房[200] - 收入确认原则与股东权益增加及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流入相关[200]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注册信息于2016年6月27日变更,注册号变更为91450300708618439A[17] - 公司报告期无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58] - 公司预测2016年1-9月累计净利润无需发布亏损或大幅变动警示[59] -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62]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