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为3,858,040,183.07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2.79%[8] -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22,256,486.70元,较上年度末增长8.01%[8]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160,896,477.72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72%;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485,908,560.73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4.36%[8]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993,534.9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86%;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20,339,621.4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5.11%[8]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9,868,207.8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37%;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20,477,353.7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7.95%[8]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2,180,937.3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52.42%[8]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为0.1072元/股,较上年同期增长18.85%;年初至报告期末为0.3226元/股,较上年同期增长95.04%[8]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63,981.00元,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为 - 216,886.02元,所得税影响额为7,724.12元,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为 - 22,896.84元,合计为 - 137,732.30元[9] -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比年初增加41.65%,因水电行业发售电量增加致应收电费款增加[15]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34.36%,因房地产行业销售收入减少[16] - 本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70.10%,因水电主业销售收入增加[16] - 报告期末预付款项比年初增加54.10%,因水电主业、风电行业预付设备款增加[15] - 本报告期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减少56.35%,因房地产行业销售成本减少[16] - 报告期末应付账款比年初数增加59.24%,因风电行业孙公司发电设备到货未支付设备款[15] - 本报告期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200.43%,因参股公司牛头山水电本报告期收益增加[16] - 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比年初增加181.74%,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增加[15] - 本报告期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05.35%,因收到参股公司牛头山水电股利分红[17] 股东相关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8,345,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11] - 前十大股东中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3.21%,持股数量为198,470,000股[11] 募集资金使用与项目进展 - 2016年8月17日公司决定2亿元募集资金不再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宁德虎贝风电场项目[18] 公司融资相关事项 - 2016年5月23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获省国资委批复,9月6日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10月21日按要求准备材料并报送回复意见[22] - 2016年6月24日公司公开发行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获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报告期内经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2] 相关承诺事项 - 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18日承诺《自查报告》如实披露闽东电力房地产开发项目自查情况,若有未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致损失将担责[23][24][25] - 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按证监会新规补充承诺、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承诺[24] - 陈丽芳等多人于2016年8月18日承诺《自查报告》如实披露闽东电力房地产开发项目自查情况,若有未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致损失将担责[25] - 张斌等多人于2016年4月28日承诺不损害公司利益、约束职务消费、不挪用公司资产、推动公司薪酬制度完善[26] - 公司控股股东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承诺自2015年7月10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持有的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该承诺已履行完毕[28][29] 公司经营预期与情况说明 - 公司预计2016年度经营业绩不会出现亏损或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幅度变动[30]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30]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31] -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32]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33]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34]
闽东电力(000993) - 2016 Q3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