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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江新材(002171) - 2016 Q1 - 季度财报
楚江新材楚江新材(SZ:002171)2016-04-22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15.6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9.9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48.98万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831.9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051.36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85.07%[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51元/股,同比增长737.50%[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34%,同比上升1.62个百分点[8] - 营业利润增长986.57%至2680万元,主因铜板带销量增12.86%及毛利率升2.34%[18] -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增长831.99%至2249万元,因新增顶立科技并表及业绩改善[1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所得税费用激增1382.98%至545万元,因利润增加[18]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239.63万元人民币,同比改善73.30%[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改善73.30%至-7240万元,因商品采购支付金额同比下降[1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恶化336.38%至-3367万元,因支付股权收购款1.2亿元及理财赎回[18] 资产和负债变动 - 货币资金减少49.80%至2.38亿元,主要因支付顶立科技股权收购款1.2亿元及偿还银行借款[17] - 应收账款增长47.39%至4.76亿元,因信用期内产品赊销资金占用增加[17] - 预付款项增长71.59%至1.02亿元,因原材料采购预付款增加[1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下降52.57%至182万元,因铜期货合约浮动盈利减少[18] - 期货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1,822,775.00元[42] - 报告期内期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率26.09%[42]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2016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增长20%至70%[40] - 2016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区间为4427.52万元至6272.32万元[40] - 2015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89.6万元[40] - 公司预计业绩增长因金属材料产销规模提升及产品结构优化[40] 关联交易和承诺履行 - 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承诺在利润补偿期间(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若发生关联交易,将关联交易产生的利润从当期净利润中扣除[22] - 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承诺长期有效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利益输送并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交易[23][24] - 关联交易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6] - 公司控股股东楚江集团及交易对方顶立汇智、汇能投资、汇德投资出具减少与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承诺尽量避免关联交易并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交易[31] - 公司控股股东楚江集团承诺严格控制关联交易,按公平原则定价[34] - 公司控股股东楚江集团承诺若发生关联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4] - 所有列示承诺截至报告期末均处于正常履行状态[22][23][24] 同业竞争承诺 - 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承诺长期有效避免同业竞争,不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24] - 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承诺若获得与上市公司存在竞争的商业机会,将立即通知并尽力让渡予上市公司[24] - 公司控股股东楚江集团及交易对方顶立汇智、汇能投资、汇德投资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不以任何方式从事与精诚铜业相同或相似业务[30] - 公司控股股东楚江集团承诺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目前未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34]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纯承诺不直接投资或收购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企业[35]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纯承诺若发生同业竞争将主动放弃竞争[35] -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自重大资产重组获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生效,不再持有精诚铜业股权后失效[30] - 交易对方承诺若因不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给精诚铜业造成损失,将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30] 上市公司独立性承诺 - 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保持精诚铜业财务独立性[25] - 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保持精诚铜业机构独立性[26] - 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保持精诚铜业资产独立性[26] - 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保持精诚铜业业务独立性[26] - 公司控股股东楚江集团及交易对方顶立汇智、汇能投资、汇德投资出具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承诺函,确保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独立[32]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保证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工作并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32] - 公司控股股东楚江集团承诺不干预公司财务决策,保证财务独立性[33] - 公司控股股东楚江集团承诺不与公司共用银行账户,保证资金使用独立性[33] - 公司控股股东楚江集团承诺依法独立纳税,保证税务独立性[33] - 公司控股股东楚江集团承诺不干预公司重大决策,保证业务独立性[34] - 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承诺自2015年06月05日起长期有效且正常履行中[32] 股份限售和解禁安排 - 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所认购的股份自2014年7月10日起36个月内(至2017年7月9日)不转让[23] - 卢旭、阮诗宏、孙昌好、袁浩杰、姜彬所认购的股份自2014年7月10日起36个月内(至2017年7月9日)不转让[23] - 新疆顶立汇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股份限售承诺首次解禁比例为27%[27] - 新疆顶立汇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股份限售承诺第二次解禁比例为33%[27] - 新疆顶立汇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股份限售承诺第三次解禁比例不超过20%[27] - 新疆顶立汇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股份限售承诺第四次解禁比例为20%[27] - 股份限售承诺有效期自2015年12月23日起至2020年12月22日止[27] - 汇能投资和汇德投资第一次解禁可获股份比例为27%[28] - 汇能投资和汇德投资第二次解禁可获股份比例为33%[28] - 汇能投资和汇德投资第三次解禁可获股份比例上限为40%[28] - 员工持股计划认购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至2018年12月22日[29] - 华菱津杉等机构认购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至2016年12月22日[29] - 董事何凡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34] - 何凡承诺离任后6至12个月内通过交易所出售股票比例不超过所持总数50%[37] 业绩承诺与补偿 - 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承诺标的资产2014至2016年三个会计年度累积扣非归母净利润未达预测数将按协议进行补偿[22] - 顶立科技2015年业绩承诺净利润为4000万元[29] - 顶立科技2016年业绩承诺净利润为5000万元[29] - 顶立科技2017年业绩承诺净利润为6000万元[29] - 业绩承诺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29] - 业绩补偿优先以现金支付不足部分以股份补偿[29] 股东增持和分红政策 - 控股股东楚江集团承诺增持公司股份资金额度为1.5亿元人民币[38] - 控股股东楚江集团设定增持触发股价为15.03元/股[38] - 公司承诺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37] - 公司承诺连续三年累计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37] - 控股股东楚江集团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完成后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38] 非经常性损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169.90万元人民币[9] 股东和股本结构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5,362户[12] 融资和资本运作 -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获股东大会通过,尚待证监会核准[19][21] 资金占用和担保情况 - 交易对方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精诚铜业及其子公司资金[31] - 交易对方承诺不要求精诚铜业及其子公司为本方及关联企业进行违规担保[31] - 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43] - 公司无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44] 投资者关系 - 报告期内接待机构实地调研8次[45] 期货投资明细 - 期货初始投资成本为6,987,047.24元[42] - 期货期末金额为9,338,189.33元[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