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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江新材(002171) - 2016 Q1 - 季度财报(更新)
楚江新材楚江新材(SZ:002171)2016-06-30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15.6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9.93%[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49.0万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831.99%[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051.4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85.07%[9]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51元/股,同比增长737.50%[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34%,同比提升1.62个百分点[9] - 营业利润增长986.57%至2680万元,因铜板带销量增12.86%且毛利率升2.34%[19] - 公司营业利润为2680.46万元,相比上年同期的亏损302.34万元,实现大幅扭亏为盈[62] - 公司净利润为2298.82万元,相比上年同期的亏损242.27万元,增长显著[6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48.98万元,相比上年同期的亏损307.24万元,实现盈利[62]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51元,相比上年同期的-0.008元,由负转正[63] - 母公司净利润为547.99万元,相比上年同期的亏损1213.34万元,实现扭亏[66] - 公司营业总收入同比下降9.9%至15.68亿元,上期为17.41亿元[61]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下降12.7%至14.71亿元,上期为16.84亿元[61] - 母公司营业成本为5.74亿元,相比上年同期的6.62亿元,下降13.3%[65] - 所得税费用激增1382.98%至545万元,因利润增加[19] 现金流量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239.6万元人民币,同比改善73.30%[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改善73.30%至-7240万元,因商品采购支付金额同比下降[1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恶化336.38%至-3367万元,因支付股权收购款1.2亿元及理财变动[19]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7.37亿元,相比上年同期的18.83亿元,下降7.8%[6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16.92亿元,相比上年同期的20.47亿元,下降17.4%[6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7.61亿元,相比上年同期的18.90亿元,下降6.8%[6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7,240万元,较上年同期负2.71亿元改善71.3%[7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3,367万元,较上年同期负772万元恶化336.2%[7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1.10亿元,较上年同期正1.64亿元恶化167.2%[71]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2.16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5亿元恶化87.7%[71]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20亿元,较上年同期1.84亿元增长19.5%[71]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负883万元,较上年同期负1.47亿元改善94.0%[73] - 母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负7,112万元,较上年同期负87万元恶化8,040.2%[74] - 母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负6,835万元,较上年同期正9,748万元恶化170.1%[74] - 母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738万元,较上年同期4,694万元增长43.5%[74] 资产和负债变化 - 货币资金减少49.80%至2.38亿元,主要因支付顶立科技股权收购款1.2亿元及偿还银行借款[18] - 应收账款增长47.39%至4.76亿元,因信用期内产品赊销资金占用增加[18] - 预付款项增长71.59%至1.02亿元,因预付原材料采购款增加[18]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2.38亿元,较期初4.74亿元减少49.8%[53]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4.76亿元,较期初3.23亿元增长47.4%[53]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1.02亿元,较期初0.59亿元增长71.6%[53] - 存货期末余额为4.12亿元,较期初4.35亿元减少5.3%[53] -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0.45亿元,较期初0.57亿元减少20.4%[53] - 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为14.36亿元,较期初16.18亿元减少11.2%[53] - 货币资金(母公司)大幅减少66.0%至7988万元,期初为2.35亿元[57] - 短期借款(合并)减少16.6%至5.09亿元,期初为6.10亿元[54] - 应收账款(母公司)增长23.7%至1.76亿元,期初为1.42亿元[57] - 其他应付款(合并)骤降80.0%至2688万元,期初为1.34亿元[55] - 开发支出(合并)增长61.4%至1054万元,期初为653万元[54] - 在建工程(合并)增长18.6%至679万元,期初为572万元[5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下降1.4%至16.85亿元,期初为16.62亿元[56] - 负债合计(合并)下降19.2%至9.11亿元,期初为11.27亿元[55] 投资收益和政府补助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169.9万元人民币[10]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下降52.57%至182万元,因铜期货合约浮动盈利减少[19] - 投资收益下降374.58%至-194万元,因铜期货平仓收益及联营企业收益减少[19] - 公司期货投资期末金额为933.82万元,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182.28万元[45] 业务表现和运营数据 - 母公司营业收入为6.08亿元,相比上年同期的6.80亿元,下降10.7%[65]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预计2016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20.00%至70.00%,对应区间为4,427.52万元至6,272.32万元[43] - 201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89.60万元[43] 重大事项和承诺履行 - 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于2016年3月经股东大会通过,尚需证监会核准[20][21][22] - 楚江集团认购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自2014年7月10日起至2017年7月9日止[24] - 卢旭等个人认购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自2014年7月10日起至2017年7月9日止[24] - 楚江集团承诺避免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交易[25] - 楚江集团承诺不从事与精诚铜业相同或相似业务[25] - 楚江集团承诺将竞争性商业机会让渡给精诚铜业[26] - 楚江集团承诺保持精诚铜业人员独立性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精诚铜业工作[26] - 楚江集团承诺保持精诚铜业财务独立性建立独立核算体系[26] - 若未达到预测净利润楚江集团需按协议进行现金补偿[24] - 所有承诺均处于正常履行状态[24][25][26] - 关联交易承诺及独立性承诺长期有效[25][26] - 新疆顶立汇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首次解禁股份比例为27%[28] - 新疆顶立汇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第二次解禁股份比例为33%[28] - 新疆顶立汇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第三次解禁股份比例上限为20%[29] - 新疆顶立汇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第四次解禁股份比例为20%[29] - 长沙汇能投资及汇德投资首次解禁股份比例为27%[29] - 股份限售承诺履行期限自2015年12月23日起至2020年12月22日止[28][29] - 第三次解禁需扣除应收账款对应股份数量后方可执行[29] - 应收账款未收回部分由顶立汇智、汇能投资和汇德投资补偿[29] - 第四次解禁仅与时间相关不设业绩承诺条件[29] - 重大关联交易需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8] - 顶立科技2015年净利润承诺为4000万元[31] - 顶立科技2016年净利润承诺为5000万元[31] - 顶立科技2017年净利润承诺为6000万元[31] - 第三次解禁可解锁股份不超过交易获得股份的40%[30] - 员工持股计划认购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30] - 发行对象取得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30] - 业绩承诺期为交易完成当年起三个会计年度[31] - 业绩补偿优先以现金进行不足部分以股份补偿[31] - 控股股东及交易对方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31] - 应收账款未收回部分由顶立汇智等补偿后解锁股份[30] - 控股股东楚江集团承诺避免与公司同业竞争[32] - 关联交易承诺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33] - 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占用公司资金[33] - 保证公司资产独立完整[34] - 保证公司人员独立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公司工作[34] - 保证公司财务独立建立独立财务核算体系[34] -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证监会核准后承诺生效[32][33] - 不再持有公司股权后相关承诺失效[32][33] - 违反承诺将以现金方式全额赔偿损失[32] - 关联交易承诺履行合法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33] - 公司控股股东楚江集团承诺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36] - 楚江集团承诺若发生关联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6]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纯承诺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37] - 姜纯承诺不直接投资或收购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企业[37] - 公司保证与控股股东在机构、业务、财务等方面完全独立[35] - 公司承诺严格控制关联交易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35] - 公司董事何凡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总数25%[36] - 何凡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36] - 楚江集团承诺不利用股东地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37] - 公司承诺对重大关联交易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6] - 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长期有效不干预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决策与经营活动[38] -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于2016年02月20日起长期有效约束职务消费及不以不公平条件输送利益[39]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于2016年02月20日起长期有效不越权干预经营及不侵占公司利益[40] - 董事何凡承诺自2008年05月28日起至2016年8月19日止出售所持股票比例不超过50%[40] - 公司通过2015-201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承诺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红[40] - 控股股东楚江集团承诺增持公司股份资金额度不超过1.5亿元[42] 股东结构和关联方 - 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9.51%,持有2.20亿股[13]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