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17.15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52%[22] - 公司2014年营业收入为171,545.25万元,同比下降3.52%[30][31][3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41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9.13%[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85.71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4.47%[22] -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141.00万元,同比增长19.13%[30][3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2元/股,与上年持平[2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72%,同比增长0.11个百分点[22] - 公司2013年度合并净利润为957.81万元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65.87万元[80] - 公司2014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141.00万元[82] - 公司201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1659.01万元[82]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91.00%,主要因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减少490万元[31]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17.02%,减少额962万元[31]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17.02%至4689.37万元,所得税费用同比下降19.52%至216.81万元[42][43] - 研发费用同比下降13.06%至213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1.24%[45] - 银行借款总额同比减少17,378万元,利息支出减少1,598.56万元[31] - 营业外收入同比增长5.32%,增加450万元[31] - 增值税退税收入同比增长5.08%,增加380万元[31] - 纤维板营业成本同比下降0.40%至15.07亿元,占营业成本比重98.97%;林木营业成本同比上升0.40%至1568.12万元,占营业成本比重1.03%[39] 各条业务线表现 - 中纤板销售收入168,788.69万元,同比下降3.66%[30][35] - 林木销售收入2,647.8万元,同比大幅增长84.54%[30] - 中纤板产量同比下降4.10%,销量下降3.85%,产销率96.21%[30] - 中纤板销售量同比下降3.85%至114.18万立方米,生产量同比下降4.1%至118.68万立方米,库存量同比上升28.37%至15.79万立方米[36] - 林木销售量同比上升22.56%至6.41万吨,生产量同比上升22.56%至6.41万吨[36] - 纤维板营业收入16.88亿元,毛利率10.94%,同比下降3.66%[50] - 林木业务收入2647.8万元,同比大幅增长84.54%,毛利率38.56%[50] - 公司拥有7条中纤板生产线,年产能133万立方米,其中6条为国际先进进口线[55] - 阳春威利邦子公司净亏损2419.88万元,净资产为负1.04亿元[67] - 子公司封开威利邦人造板业务总资产为5.65亿元,营业收入为3.40亿元,营业利润为4143.71万元,净利润为2978.50万元[68] - 公司已种植速生丰产林60多万亩,规模品质效益居行业前列[74] - 单位能耗同比降低约10%[44] 各地区表现 - 华南地区收入9.32亿元,毛利率13.77%,同比下降6.03%[50] - 华中地区收入1.63亿元,同比增长30.68%,毛利率7.42%[50]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2014年无严重不利风险因素[13] - 人造板行业面临产能过剩、原材料紧缺及激烈市场竞争的严峻环境[70] - 2015年经营重点包括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推进生产经营、加大节能减排降低生产成本[71] - 主要风险包括原材料价格波动、安全环保风险及劳动力成本上升[72][73] - 公司通过批量采购、自有林地开发和技术改造应对成本风险[73] - 公司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80%税收优惠政策[74] - 速生丰产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项目计划投资总额2.30亿元,报告期实际投入677.94万元,累计投资2.30亿元,项目进度达100%[69]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5] - 公司2014年度未分配利润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85]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 公司拟向赣州稀土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763824.26万元,对应资产账面价值121995.38万元[117] - 重大资产重组涉及赣州稀土矿业100%股权评估值758484.41万元,后经核准调整为763824.26万元[118][119] - 公司拟以评估值201515.89万元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作为拟出售资产[118] - 公司计划非公开发行1475650603股股份购买赣州稀土资产[118] - 公司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发行股份不超过194552529股[118] - 2014年4月26日公司恢复重大资产重组进程[119] - 赣州市国资委核准赣州稀土矿业评估值为763824.26万元[119] - 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江西省国资委原则同意[120]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议案[120] - 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数量约为1,486,039,416股[120] - 发行股份拟购买资产评估价值为763,824.26万元[120] - 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0亿元用于稀土矿山整合项目[124] - 重大资产重组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受理[121] - 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未通过重大资产重组事项[124] -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重大资产重组的决定[125] - 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125] -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资金发行价格拟定为5.14元/股[90] - 赣州稀土集团正将88宗稀土采矿权证整合为44宗[93] - 工信部计划组建6家大型稀土企业集团[93] -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程恢复[131] - 拟购买资产评估结果通过国资主管部门核准[131] - 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于2014年5月29日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32] - 重大资产重组申请于2014年7月1日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132] -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5年1月22日未获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通过[132] - 公司于2015年2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重大资产重组的决定[132] - 公司于2015年2月17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132] 关联交易 - 公司出售梅县西阳镇龙坑村资产交易价格为4156.11万元人民币[97] - 资产出售对2014年净利润贡献占比为0.00%[97] - 关联方提供银行借款担保余额为42,801.45万元[105] - 关联方广东威华集团提供6,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并于报告期内全额归还[106][107] - 向关联方梅州盈华出售资产评估值为4,156.11万元[108] - 向关联方梅州盈华出售林木交易总价款为380万元[108] - 关联交易总额4,536.11万元中尚有1,056万元未支付完毕[110] - 日常关联交易中购买电力金额为119.07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0.58%[100] - 日常关联交易中购买电力金额为275.37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1.34%[100] - 日常关联交易中购买水金额为30.16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13.38%[100] - 向索菲亚销售中纤板金额163.55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0.10%[100] - 向广州易福诺销售中纤板金额569.77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0.34%[100] - 资产出售交易对方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关联方[97] - 关联方于2014年6月19日向公司提供无偿流动资金贷款构成关联交易[132] - 公司转让梅州中纤板厂部分资产给关联方,交易价格为4156.11万元[183] - 控股子公司转让林木资产1089.09亩和1297.10亩给关联方,交易总价款为380万元[183] 担保情况 - 公司对子公司湖北威利邦担保总额为10000万元,其中7000万元为1年期连带责任担保,3000万元为3年期连带责任担保[115] - 报告期内公司审批担保额度合计22000万元,实际发生担保额10000万元[115] - 报告期末公司实际担保余额10000万元,占净资产比例为6.33%[115]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131] - 公司于2014年10月27日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132] 股东及股权结构 - 股东李晓奇持有公司48.01%的股份[128] - 股东承诺任意连续六个月出售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5%[128] - 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272,000股,从134,157,800股降至133,885,800股,持股比例从27.34%降至27.28%[137] - 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272,000股,从356,546,200股增至356,818,200股,持股比例从72.66%升至72.71%[137] - 股份总数保持不变,为490,704,000股[137]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1,805户[14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5个交易日末普通股股东总数86,563户[140] - 控股股东李建华持股比例33.52%,持股数量164,493,600股,报告期内减持12,200,000股[140] - 股东李晓奇持股比例10.21%,持股数量50,102,273股,报告期内减持12,000,000股[140] - 李建华与李晓奇为父女关系,构成关联股东及一致行动人[140][141] - 李建华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31,912,800股[141] - 李晓奇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50,102,273股[141] - 科威特政府投资局持股比例0.34%,持股数量1,668,703股[140] - 前10名股东中8名为境内自然人股东[140] - 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143][144] 董事、监事及高管变动与持股 - 董事及总经理辞职[131] - 董事长李建华期末持股164,493,600股,期内减持12,200,000股(减持比例约6.9%)[149] - 董事兼总经理梁斌期末持股360,000股,期内减持120,000股(减持比例25%)[149] - 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华如期末持股90,000股,期内减持30,000股(减持比例25%)[149] - 董事兼副总经理刘艳梅期末持股120,000股,期内减持40,000股(减持比例25%)[149] - 财务总监蔡金萍期末持股120,000股,期内减持40,000股(减持比例25%)[149] - 总工程师刘巩期末持股110,000股,期内减持10,000股(减持比例约8.3%)[149] - 人力资源总监李志杰期末持股90,000股,期内减持30,000股(减持比例25%)[149] - 离任董事李剑明期末持股240,000股,期内减持240,000股(减持比例50%)[149] - 公司董事及高管合计期末持股165,623,600股,期内合计减持12,710,000股(减持比例约7.1%)[149] - 董事长李建华持股占高管总持股比例约99.3%(164,493,600/165,623,600)[149]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总额为679.9万元[159] - 董事长李建华从公司获得应付报酬总额为185.28万元[160] - 董事兼总经理梁斌从公司获得应付报酬总额为155.28万元[160] - 公司共有16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薪酬[159] - 独立董事年度报酬为每人9万元,共4人合计36万元[161] - 副总经理谢岳伟从公司获得应付报酬总额为24.28万元[161] - 财务总监蔡金萍从公司获得应付报酬总额为35.84万元[161] - 总工程师刘巩从公司获得应付报酬总额为35.84万元[161] - 人力资源总监李志杰从公司获得应付报酬总额为35.84万元[161] - 监事会主席冯小航从公司获得应付报酬总额为13.25万元[161]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审核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并进行了调整[185] 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 - 公司董事会现有成员9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占比44.4%[171] - 公司监事会现有成员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占比33.3%[172] - 公司已制定并执行30项治理制度,最新制度于2015年4月24日披露[169][170] - 公司董事会设立4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171] -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内幕信息管理[175]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为法定信息披露媒体[173] - 公司治理完全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要求[174] - 报告期内未发生内幕交易或短线买卖公司股票行为[175] - 控股股东未发生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经营与决策的行为[170] - 公司实施年度经营目标责任制,管理层收入与经营业绩直接挂钩[172] - 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6月13日召开,8项议案全部审议通过[176] - 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5月28日召开,11项议案全部审议通过[177] - 独立董事张森林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6次,全部以通讯方式参加[179] - 独立董事高振忠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10次,9次以通讯方式参加,1次委托出席[179] - 独立董事刘方权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10次,1次现场出席,9次以通讯方式参加[179] - 独立董事张平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10次,1次现场出席,9次以通讯方式参加[179] - 公司完成了第五届董事会及4个专门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186] -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风险[187] -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及配套设施资产[188]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职务[188] - 公司设立独立财务部门并建立完整会计核算体系[189] - 公司控股股东未从事人造板制造销售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189]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定期进行财务报表和内控制度检查[194] - 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96] - 公司自内部控制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有效性结论的因素[197] -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深交所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198] - 公司董事会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198]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199]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199]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于2015年0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199] - 公司2010年4月10日通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0] - 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未违反《会计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200] - 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情况[200] - 公司2014年度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不存在重大差异[200] 现金流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8.17%[2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升38.17%至2.43亿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30.58%至-1224.91万元[47][48]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上升165.32%至1887.68万元[47][48] 员工情况 -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在册员工总数为1,524人[165] - 生产人员数量为1,007人占比66.08%[165] - 工程技术人员数量为58人占比3.81%[165] - 采购和销售人员数量为68人占比4.46%[165] - 财务人员数量为72人占比4.72%[165] - 管理人员数量为148人占比9.71%[165] - 行政及后勤员工数量为171人占比11.22%[165] - 本科及以上学历员工97人占比6.4%[166] - 初中及以下学历员工491人占比32.2%[166] - 高中及中专学历员工749人占比49.2%[166] 分红及可供分配利润 - 公司2012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584.82万元 未进行现金分红[79] - 公司2012年度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6023.07万元[79] - 公司2013年度合并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4340.33万元[80] - 公司2014年度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8556.88万元[82] - 公司2014年度合并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5481.33万元[82] - 近三年现金分红比例均为0
盛新锂能(002240) - 2014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