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新锂能(002240) - 2017 Q4 - 年度财报
盛新锂能盛新锂能(SZ:002240)2018-02-23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2017年达2,018,278,278.74元,同比增长44.00%[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7年为26,261,638.83元,同比增长12.20%[20] - 公司营业收入20.18亿元,同比增长44.00%;归母净利润2626.16万元,同比增长12.20%[44] - 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821,329.21元[24]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2017年为36,548,930.44元[26] - 持续经营净利润调整影响为-9247.68万元[119] - 终止经营净利润调整影响为11415.08万元[119] - 资产处置收益调整影响为764.67万元[119] - 营业外收支调整影响为-901.60万元[119] - 基本每股收益按期末股本计算为0.0491元,较期初0.0535元下降8.2%[184]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稀土及锂盐营业成本5.52亿元,同比增长4374.18%,占营业成本比重29.67%[55] - 稀土及锂盐原材料成本5.38亿元,同比增长4297.73%[56] - 财务费用3361.65万元,同比下降18.84%,主要因汇兑收益影响[60] - 销售费用7326.68万元,同比增长9.29%;管理费用9342.28万元,同比下降8.83%[60] 各条业务线表现 - 纤维板业务收入14.47亿元,同比增长5.17%;毛利率10.51%,同比上升3.13个百分点[42][44] - 稀土及锂盐业务收入5.36亿元,同比大幅增长4186.52%[48] - 林木业务收入4012.81万元,同比增长259.93%[48] - 纤维板营业收入14.47亿元,同比增长5.17%,毛利率10.51%[51] - 林木业务营业收入4012.81万元,同比大幅增长259.93%,毛利率55.66%[51] - 稀土及锂盐业务营业收入5.36亿元,同比增长4186.52%,但毛利率为-2.90%[51] - 公司中纤板产量97.00万立方米,同比下降0.91%;销量103.24万立方米,同比增长0.48%[42] - 中纤板销售量103.24万立方米,同比增长0.48%,库存量大幅减少70.04%[52] - 稀土及锂盐销售量1629.98吨,同比增长3827.66%,生产量1840.42吨[52] - 公司拥有5条中纤板生产线,年产能超过100万立方米,行业领先[35] - 致远锂业设计产能为年产4万吨电池级碳酸锂、单水氢氧化锂和氯化锂[29] - 万弘高新年处理废旧磁性材料设计产能为1.2万吨,预计年产稀土氧化物2,000余吨[30] - 公司致远锂业锂盐项目设计产能4万吨,其中1.3万吨产能生产线于2018年3月投产[34] - 万弘高新稀土综合回收业务设计产能1.2万吨,一期6000吨产能于2017年9月达产[34] 各地区表现 - 华东地区收入6.53亿元,同比增长241.18%;西南地区收入4819万元,同比增长562.22%[49]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计划2018年建成致远锂业4万吨锂盐项目[90] - 人造板行业面临原材料价格上涨及环保要求提高[88] - 锂盐行业需求旺盛但面临原料供应紧张风险[87][96] - 公司计划不晚于2019年一季度完成对奥伊诺矿业的收购[112] - 收购标的为奥伊诺矿业的股权或完整经营性资产[112] - 收购价格将以评估值为参考经各方协商确定[112] - 致远锂业募投项目预计2018年3月进入试生产阶段[17] - 公司托管河源市瑞盛锂业有限公司以保障锂精矿原料供给[140] - 报告期内不存在为公司带来损益超利润总额10%的托管项目[142]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7年为55,506,493.06元,同比增长10.87%[20]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5550.65万元,同比增长10.87%[4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0.87%至5550.65万元[6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58.36%至-2.3亿元,主要因购建长期资产支付2.14亿元及收到股权转让款6564万元[62][6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激增525.1%至4.23亿元,主要因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款6.5亿元[62][63]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暴涨780.57%至2.51亿元[62] 资产和债务变动 - 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2.47亿元至3.7亿元,增幅达7.65个百分点,主要因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款到位[66] - 长期借款降至0元,同比减少5.02个百分点,因偿还全部长期借款1.27亿元[66] - 其他应收款减少1.32亿元至768万元,降幅5.28个百分点,因收回股权转让款6564万元及往来款7259万元[66] - 工程物资年末较年初增加124,954,300元,主要系碳酸锂项目二期工程配件增加125,446,200元[32] - 总资产2017年末为2,956,790,887.15元,同比增长17.22%[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017年末为2,038,783,975.05元,同比增长43.98%[20] -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按期末股本计算为3.8084元,较期初4.1548元下降8.3%[185] - 受限资产总额2.3亿元,包括货币资金1643万元、无形资产6244万元及固定资产1.51亿元[69] 子公司表现 - 清远威利邦子公司营业收入7.62亿元净利润4382.7万元[84] - 辽宁威利邦子公司营业收入3.12亿元净亏损1421.3万元[84] - 湖北威利邦子公司营业收入3.95亿元净利润1007.3万元[84] - 河北威利邦子公司营业收入3.46亿元净利润639.9万元[84] - 致远锂业子公司营业收入4.97亿元净亏损1072.7万元因4万吨锂盐项目未投产[84][85] - 万弘高新子公司营业收入3.63亿元净利润217.3万元[84] - 威华万弘子公司净亏损1430.4万元因深圳总部费用通过其核算[84][85] 股东和股权变动 - 公司控股股东于2017年6月变更为盛屯集团,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姚雄杰,合计支配公司表决权占当时总股本的18.64%[17] - 公司非公开发行于2017年11月完成,盛屯集团认购新增股份44,639,457股[17] - 深圳盛屯集团协议受让李建华持有的22,112,400股有限售条件股(高管锁定股)[110] - 深圳盛屯集团承诺自2017年6月15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威华股份股票[110] - 深圳盛屯集团及姚雄杰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和规范关联交易[110] - 李建华承诺在持有公司5%及以上股份期间避免同业竞争[111] - 李建华承诺规范关联交易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111] - 非公开发行股票44,639,457股,发行价格为14.75元/股[189][190] -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7,497,298.04元[191] - 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490,704,000股增加到535,343,457股,增幅9.1%[191] - 盛屯集团持股比例达15.81%,报告期内通过认购新增44,639,457股巩固控股地位[193][191] - 股东李建华持股比例9.62%,报告期内减持24,000,000股[193] - 股东李晓奇持股比例9.17%,持股数量49,078,573股[193] - 创金合信基金信托计划持股比例4.48%,报告期内新增24,009,561股[193] - 盛屯集团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44,639,457股,限售期36个月至2020年11月15日[190][191] - 公司普通股股东总数31,820户,较上月末增加1,210户[193] - 盛屯集团质押股份80,630,000股,李建华质押股份51,344,000股[193] - 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盛屯矿业15.74%股份[196] - 实际控制人姚雄杰直接持有盛屯矿业5.43%股份[196] - 金鹰基金盛屯2号资管计划持有盛屯矿业1.26%股份[196] - 盛屯集团及姚雄杰合计持有盛屯矿业22.43%股份[196] - 盛屯集团持有四川美丰1.27%股份[196] - 控股股东变更为深圳盛屯集团生效日期2017年6月15日[197] - 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姚雄杰生效日期2017年6月15日[198] - 创金合信永泰3号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24,009,561股占总股本4.48%[199] - 资管计划期限为18个月自2017年4月起算[199] - 公司总股本从490,704,000股增加至535,343,457股,增幅为9.1%[180][184] - 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44,639,457股,占发行后总股本8.34%[180][181] - 有限售条件股份期末数量为44,954,932股,占总股本比例由9.87%降至8.40%[180] - 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48,126,350股至490,388,525股,占比提升至91.60%[180] - 境内自然人持股从48,441,825股大幅减少至315,475股,降幅99.3%[180] - 境内法人持股新增44,639,457股[180] - 股东李建华解除限售47,875,200股[187] - 2017年6月23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证监会批准恢复审查[166] - 2017年8月2日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167] - 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5843.20万元,由盛屯集团全额认购[135] -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不超过85,843.20万元[161] -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从85843.2万元下调至65843.2万元,降幅23.3%[163] 募集资金使用 -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7497亿元[75][76]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193亿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54.35%[75][76]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17087亿元[75][76] - 募集资金中人民币1.79499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6][79] - 废旧磁性材料生产线项目投资进度40.52%,投入金额0.946432亿元[78] - 电池级锂盐项目投资进度62.01%,投入金额2.572876亿元[78] -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2.32856亿元[78] - 闲置募集资金中2.3亿元额度获批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79] -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比例为0%[75] - 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息净额计入资金余额[76] - 募集资金用途包括增资控股万弘高新60%股权和致远锂业70%股权[161] - 募集资金用于年综合回收利用万吨废旧磁性材料生产线建设升级改造项目[161] - 募集资金用于年产2万吨氯化锂、1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及1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161] - 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161] - 募集资金用途调整为增资控股万弘高新60%股权及致远锂业70%股权[163] 关联交易和担保 - 公司向控股股东盛屯集团借款8000万元,利率6.60%[133] - 公司向持股5%以上股东李建华借款余额13283.05万元,利率6.70%[133] - 关联方台山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期初余额7259.44万元,利率5.785%[133] - 关联方梅州市盈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款往来4524万元[133] - 公司为参股公司台山威利邦提供8000万元银行授信连带责任担保[137] - 应收关联方台山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款项及利息已于2017年11月全部还清[136] - 应付控股股东盛屯集团借款期末余额0万元,本期利息114.71万元[133]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2,7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30,346万元,占净资产比例为14.88%[147] - 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为51,000万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21,200万元[147] - 公司对台山威利邦关联担保总额为11,70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9,146万元[146] - 湖北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获得担保额度8,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5,000万元[147] - 江西万弘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获得担保额度8,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4,500万元[147] - 清远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12,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11,700万元[147] - 报告期内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149] - 关联方担保余额为0万元[147] 投资和理财活动 - 报告期投资额同比大增223.12%至4.82亿元[70] - 收购四川致远锂业30%股权耗资8000万元[72] - 委托理财总额为22,910.98万元,其中自有资金9,910.98万元,闲置募集资金13,000万元[151] - 未到期委托理财余额为9,910.98万元,全部为自有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151] - 委托理财实际收益总额为47.83万元,其中自有资金理财收益3.11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44.72万元[152][153] - 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为2.80%,实际收益3.11万元[152] -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为4.05%,实际收益44.72万元[152] - 设立全资子公司四川盛威致远锂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规划年产1000吨金属锂[169] - 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3亿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首期发行规模不超过2.5亿元[172] - 湖北地板公司和辽宁地板公司终止解散清算,目前尚未进行生产经营活动[171] 分红和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2017年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6] - 2015年公司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94,828,567.27元[102] - 2015年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87,193,007.02元[102] - 2016年公司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23,405,813.62元[103] - 2016年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16,740,157.54元[103] - 2017年公司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26,261,638.83元[105] - 2017年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6,378,791.93元[105] - 2015-2017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均为0元[107] - 2017年母公司未分配利润637.88万元拟用于日常经营[107] - 2015年合并可供分配利润为-140,015,231.99元[102] - 2016年合并可供分配利润为-118,469,435.88元[103] - 公司承诺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13] - 公司承诺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3] - 公司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方式且原则上年度分红[113] 诉讼和承诺事项 - 公司收到50名原告起诉索赔金额约1817万元[124] - 公司收到2名原告追加起诉索赔金额约182万元[124] - 44名上诉人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索赔金额约1607万元[124] - 44名上诉人另要求赔偿交通费约3.4万元[124]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约束职务消费和不从事与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111]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11]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11] - 股东承诺任意连续六个月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5%[113] - 股东承诺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行为[113] - 股东承诺规范关联交易并遵循市场公平原则[113] - 股东承诺若违反承诺将承担经济损失赔偿责任[112][113]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业务延伸至锂盐及稀土产品等新能源材料领域,2017年9月万弘高新一期工程达产[17]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额3.02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14.98%[58][59] - 公司支付给保荐机构国海证券发行费用800万元[122] - 公司年度审计

盛新锂能(002240) - 2017 Q4 - 年度财报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