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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一文化(002721) - 2014 Q1 - 季度财报
金一文化金一文化(SZ:002721)2014-04-29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10.0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63%[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214.03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49.84%[9]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亏损7583.14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630.13%,主要因黄金价格上升对黄金租赁业务产生较大损失[18] - 投资收益1899.62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4.76%,主要因黄金价格波动导致归还的黄金租赁业务产生收益[18] - 营业外收入1794.06万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15600.12%,主要因收到政府补助增加[18] - 少数股东损益同比增长67.00%至199.36万元[19] -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区间为400万元至800万元[42] - 2014年1-6月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预计为-96.30%至-92.59%[42] -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802.36万元[42] - 2014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14.03万元[42] - 2014年第二季度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500万元-2,000万元[42]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业绩变动主要受黄金租赁业务财务费用及黄金价格波动影响[42] 现金流量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981.75万元人民币,同比大幅改善152.14%[9]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由-1.15亿元转为正5,981.75万元,增幅152.14%[19]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扩大至-3,709.14万元,同比下降1,148.40%[19]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03.71%至2.23亿元[1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达2.46亿元,同比上升3,070.24%[19] 资产和负债变动 - 货币资金3.30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增长242.45%,主要因上市募集资金到账[18] - 交易性金融负债8.3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3.08%,主要因黄金租赁业务量增加所致[18] 业务运营和风险 - 黄金价格大幅波动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42] - 公司正研究降低黄金租赁业务对业绩影响的方法[42] - 江苏金一租赁房产存在因抵押给工商银行无锡分行而无法续租的风险[40] 募集资金使用 -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2.31亿元,发行价每股10.55元[21]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6,900万元从零售渠道转投银行渠道项目[22] - 对子公司深圳金一增资至7,246万元,江苏金一增资至1.49亿元[22] 股东承诺和股份锁定 - 控股股东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锁定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26] - 实际控制人钟葱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27][30] - 控股股东碧空龙翔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28] - 钟葱承诺锁定期满后6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5%[27][30] - 钟葱承诺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10%[27][30] - 钟葱承诺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0%[27][30] - 碧空龙翔承诺锁定期满后6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5%[28] - 碧空龙翔承诺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10%[28] - 碧空龙翔承诺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0%[28] - 董监高在任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27] - 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将触发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条款[28][30] - 公司控股股东碧空龙翔若违反承诺则6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31] 公司治理和法律承诺 - 公司承诺若招股书虚假记载将依法回购全部首次公开发行新股[31] - 公司控股股东碧空龙翔承诺若招股书虚假记载将购回已转让原限售股份[32] - 公司实际控制人钟葱承诺若招股书虚假记载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2] - 所有承诺主体需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7]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承诺对因文件虚假记载造成投资者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8] 股价稳定措施 - 公司股价连续5日低于每股净资产120%时需召开投资者见面会[33] - 公司股价连续20日低于每股净资产时需启动股价稳定方案[33] - 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包括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33] - 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包括回购社会公众股东股份[33] - 公司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需确保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33] - 公司承诺在股价稳定措施启动后5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33] - 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回购股份金额为2000万元[34] - 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34] - 控股股东承诺增持股份资金金额为1000万元[36] - 控股股东增持股份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36] - 公司董事及高管增持资金为上一年度税后收入的30%[36] - 股份回购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或要约方式[34] - 启动股价稳定措施需满足特定前提条件[36] - 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将导致控股股东股份转让受限[36] - 董事及高管未履行承诺将导致其持有股份转让受限[36]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相关安排 - 控股股东迁址上海并更名为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3] - 公司控股股东碧空龙翔及实际控制人钟葱承诺共同承担子公司租赁房产抵押权行使导致的损失补偿连带责任[40] - 实际控制人钟葱承诺以自有资金承担公司及子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补缴义务及罚款[40] - 控股股东碧空龙翔承诺避免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商业活动[38][39] - 实际控制人钟葱承诺将其控制企业的商业机会优先让予公司[39] - 控股股东碧空龙翔2011年6月15日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38] - 实际控制人钟葱2011年6月15日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39]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有承诺均被确认为严格履行且未违反[38][39][40] 资产和租赁事项 - 全资子公司江苏金一以零租金租赁江阴市力发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房产至2018年12月31日[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