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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易日盛(002713) - 2015 Q3 - 季度财报
东易日盛东易日盛(SZ:002713)2015-10-27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5.1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92%[7]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14.4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7.27%[7]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56.81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87.35%[7]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04.21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02.90%[7]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4元/股,同比下降180.00%[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01%,同比下降287.76%[7] - 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变动区间为8140万元至13956.58万元[27] - 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变动幅度为-30.00%至20.00%[27]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630.48万元[27]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85.37%[15] 其他财务数据 - 公司总资产达到19.28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15.9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29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下降10.86%[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4.46%[7] - 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下降46.94%[15] - 应收利息期末较期初增长2350.41%[15] - 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增长213.03%[15] -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增长95.31%[15] - 应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增长68.89%[15] - 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下降84.26%[15] - 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74.88%[15]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167.44%[15] - 投资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121.01%[15] 股东承诺和股份锁定 - 控股股东东易天正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20] - 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20] - 控股股东及自然人股东承诺自2014年2月19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股份[20] - 董事及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持股总数的25%[20] - 监事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股份且后续12个月内出售比例不超过50%[20][21] - 控股股东东易天正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2014年2月19日至2019年2月19日)[22] 股价稳定措施和回购承诺 - 公司承诺当股价连续20日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21] - 公司拟用2000万元自有资金回购股份作为股价稳定措施[21] - 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拟合计增持2000万元公司股票[21] - 董事及高管承诺以上一年度年薪的20%资金增持股票[21] - 公司承诺若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将依法回购股份[21] - 控股股东东易天正承诺若招股说明书虚假将回购全部新股并购回已转让原限售股份[22] 投资者赔偿和法律责任 - 公司及控股股东等责任主体承诺依法赔偿投资者因虚假陈述导致的损失[22] 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公司制定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包括公告确认及法定代表人公开道歉[23] - 控股股东未履行承诺时自愿将分红交由公司代管作为履行保证[23] - 控股股东若未履行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前自愿延长锁定期[23]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可能被调整出股权激励方案或扣减绩效薪酬[2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参与任何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24]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以自有资金补足公司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未缴纳金额[24]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公司因租赁房产瑕疵导致的全部经济损失[24] 分红政策 - 公司承诺单一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30%[25]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需达到80%[26]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需达到40%[26]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需达到30%[26] 股东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0,714户[10] 投资情况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情况[28] -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