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542,742,906.4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77%[8]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282,442.8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51%[8] -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6,279,227.60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25.78%[8]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2,235,527,372.88元,较上年度末减少0.40%[8] -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31,572,979.77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80%[8] - 2016年1 - 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10.00%至30.00%[41] - 2016年1 - 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5286.4万元至6247.57万元[41] - 2015年1 - 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05.82万元[41] 股东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0,780,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12] - 深圳市三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1.48%,持股数量126,938,745股[12] - 京山轻机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22%,持股数量31,261,572股[12] - 张华农持股比例9.68%,持股数量29,611,237股[12] 利润分配 -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以总股本306,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1.5元现金红利(含税)[17] 股票锁定与减持承诺 - 深圳市三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雄韬电源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履行股票锁定承诺,承诺时间为2014年03月23日[19] - 公司所持雄韬电源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市后6个月内若满足特定条件,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20][21] - 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减持方式为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时,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22] - 公司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锁定期满两年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公告日前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23] - 锁定期届满后6个月内,公司减持雄韬电源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前所持股份总数的10%[23] - 锁定期届满后12个月内,公司减持雄韬电源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前所持股份总数的20%[24] - 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公司减持雄韬电源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前所持股份总数的30%[24] - 公司减持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4] - 若未履行承诺,公司将公开说明原因、道歉,现金分红归雄韬电源所有,停止行使投票权,违规减持收益归雄韬电源所有,赔偿投资者损失[25] - 京山轻机控股有限公司就持有股票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作出承诺,承诺时间为2014年12月03日[25] - 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时,公司和个人均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26][30] - 公司在锁定期届满后6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雄韬电源上市前所持股份总数的25%,12个月内不超过50%[27] - 个人在锁定期届满后12个月内减持雄韬电源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前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90%,24个月内拟减持所持全部股份[31] - 公司所持雄韬电源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锁定期满两年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公告日前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27] - 个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锁定期满两年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公告日前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30][31] - 公司和个人减持所持雄韬电源股份前,均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28][31] - 若公司未履行承诺事项,应获得的雄韬电源现金分红归雄韬电源所有,停止行使所持股份投票权等[28][29] - 若个人未履行承诺事项,应获得的雄韬电源现金分红归雄韬电源所有,停止在雄韬电源领取薪酬等[32] 股价稳定措施 -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将在5个交易日内协商提出稳定股价方案并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33][34] - 若采取回购股份方式稳定股价,公司应在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完成审批等程序后实施[35] - 公司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回购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价格不高于每股净资产[36]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股份总数的2%,单一会计年度不超过股份总数的5%[36] - 若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指定报刊说明原因并道歉,相关责任主体接受监督并承担责任[37] 相关人员股份转让限制 -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相关人员不转让所持有发行人股份[38]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满12个月后,相关人员担任董事、高管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38] - 相关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出售股份比例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50%[38] - 相关人员所持股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39] -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6个月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相关人员持股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39] 合规情况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42]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43] 公司调研情况 - 2016年1月14日有机构实地调研公司[44]
雄韬股份(002733) - 2016 Q1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