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整体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40.70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7.14%[8] -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14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0.17%[8]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6.5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18%;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19.7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29%[8]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5.0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6.42%;年初至报告期末为7021.8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4.58%[8]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97.4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9.26%;年初至报告期末为5406.9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1.10%[8] -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8.5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7.14%;年初至报告期末为9169.9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69.94%[8]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0.0347元/股,较上年同期下降68.45%;年初至报告期末为0.2006元/股,较上年同期下降33.13%[8] - 本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54%,较上年同期下降79.83%;年初至报告期末为3.12%,较上年同期下降54.71%[8] - 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35.00%至10.00%[46] - 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7803.23万元至13205.47万元[46] - 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004.97万元[46] 公司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3581户,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12] - 深圳市三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6.26%,持股数量1.27亿股,质押4055万股[12] - 彭斌持股3,303,584股,占比0.94%;四川信托·鑫宝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股2,340,000股,占比0.67%[13]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京山轻机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1,630,786股,第一创业证券-国信证券-共盈大岩量化定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股6,399,896股等[13] - 京山轻机控股有限公司持有雄韬电源13,894,032股,占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总额的13.6216%[31] - 孙友元持有发行人510万股,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总额的5%[35] 公司具体财务科目数据变化 - 货币资金本期数1,435,673,131.11元,较上年度末增加77.16%,主要因短期借款增加[17] - 应收票据本期数109,166,330.07元,较上年度末增加121.03%,因客户采用票据回款较多[17] - 短期借款本期数1,082,413,815.8元,较上年度末增加210.39%,因项目借款增加[17] - 财务费用本期数28,272,907.45元,较同期增加296.89%,因短期借款增加等[17] - 投资收益本期数20,715,878.04元,较同期增加39.85%,因参股公司盈利能力较好[1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本期数91,699,720.32元,较同期增加469.9%,因客户回款及时等[18] -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本期数 -21,596,793.09元,较同期变动 -210.9%,因美元汇率大幅波动[18] 公司重大事项 - 公司于2017年通过相关议案,同意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目前该计划进行中[18] - 公司拟收购某动力电池公司股权,于2017年9月11日开市起停牌,9月20日开市起复牌,因未就交易重要条款达成一致终止收购[19] - 公司2016年同意使用不超过2.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期限已到期;2017年同意继续使用不超过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投资产品[19] - 公司将2014年度募投项目“年产250万KVAh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扩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4303.64万元(截至2017年9月19日)及后期利息收入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待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 - 公司决定使用6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0] - 公司拟出资不超过5亿元在深圳南山设立“氢雄电池”,出资不超过3亿元在深圳龙岗设立“雄韬投资”,两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21] 公司股份减持及锁定承诺 - 深圳市三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等,承诺正在履行[24][25][26] - 深圳市三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作为控股股东作出股份减持承诺,承诺正在履行[26] - 若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公司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27][32] - 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锁定期满两年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公告日前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28][33] - 锁定期届满后6个月内,公司减持数量不超过雄韬电源上市前所持股份总数的25%[33] - 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雄韬电源上市前所持股份总数的50%[33] - 公司减持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9][34] - 若未履行承诺,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指定报刊说明原因并道歉[30][34] - 若未履行承诺,公司应获得的雄韬电源现金分红归雄韬电源所有[30][34] - 若未履行承诺,公司将停止行使所持雄韬电源股份的投票权[30][34] - 若未履行承诺,公司因违反承诺减持股票获得的收益归雄韬电源所有[30] - 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时,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股份[36] - 锁定期届满后12个月内,减持雄韬电源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前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90%[38] - 锁定期届满后的24个月内,拟减持所持全部雄韬电源股份[38] - 减持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38] -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所(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0] - 担任雄韬电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其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其股份总数的25%[40] -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0] - 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其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40] -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上市后6个月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41] - 2016年8月4日获配股票的机构和个人承诺从股份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42] - 2015年7月10日起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管承诺2015年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并鼓励适时增持[43] - 承诺按时履行,无超期未履行情况[45] 公司业绩变动原因 - 业绩变动原因是公司加大新能源领域投入暂未产生效益、原材料铅价格上升致毛利率降低、人民币汇率变动使汇兑损失增加[46] 公司合规情况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47]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48] 公司接待活动情况 -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49]
雄韬股份(002733) - 2017 Q3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