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ST金一(002721) - 2016 Q1 - 季度财报
*ST金一*ST金一(SZ:002721)2016-04-29 00:0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31.97亿元,上年同期13.35亿元,同比增长139.42%[9]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20.6万元,上年同期3195.56万元,同比减少17.99%[9]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639.42万元,上年同期2270.51万元,同比增长280.51%[9] -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17.84万元,上年同期 -9035.24万元,同比增长65.49%[9]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89.34亿元,上年度末73.39亿元,同比增长21.73%[9] -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0.87亿元,上年度末20.61亿元,同比增长1.27%[9] - 其他流动资产本期期末为825,133,110.07元,增长额825,133,110.07元,变动率100.00%[20] - 商誉本期期末为828,737,034.36元,较年初余额增长291,739,942.59元,变动率54.33%[20] - 营业收入本年累计数为3,197,392,132.6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61,910,445.39元,变动率139.42%[24] - 营业成本本年累计数为2,898,177,482.5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37,038,689.22元,变动率149.60%[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年累计数为 -31,178,382.4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9,174,054.12元,变动率65.49%[2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年累计数为193,636,950.02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53,686,711.91元,变动率 -56.71%[28] - 2016年1 - 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 - 15.3%至33.09%[136] - 2016年1 - 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7000万元至11000万元[136] - 2015年1 - 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64.84万元[136] 股东持股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52978户,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13] - 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3.72%,持股数量1.54亿股[13] - 钟葱持股比例15.64%,持股数量1.01亿股[13] - 陈宝芳持股比例6.44%,持股数量4175.86万股[13] - 钟葱直接持有金一文化17.96%股份,通过控股股东间接持有30.63%股份[63] - 四方股东合计持有发行人8.92%的股份[127] 股东增持计划及进展 - 公司实际控制人钟葱计划增持不超200万股,实际增持203.10万股[29]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宝康计划增持不超100万股,实际增持30.6325万股[29] - 公司副总经理苏麒安计划增持,截至期末实际增持130万股,申请将增持期限延至2016年10月7日[31] -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高管在2015 - 2016年有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及相关进展[41] - 钟葱和陈宝康计划在2015年7月6日起十二个月内分别增持不超过200万股和100万股公司股份[131] - 苏麒安承诺在2016年3月18日起12个月内,购买金一文化股票资金达15000万元或持股占已发行股本总额3%视为履行完毕增持承诺[131] - 苏麒安购买的金一文化股票自完成增持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对外转让[131] - 苏麒安首批增持股票数量达到创禾华富增持义务的50%(含)时,自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131] - 苏麒安后续增持股票完成创禾华富全部增持义务后,自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133] - 苏麒安增持股票达到报备标准时需向公司报备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33] - 苏麒安原增持期限为2015年4月7日 - 2016年4月7日,申请延期至2016年10月7日[134] 公司投资与股权交易 - 公司向全资子公司金一投资增资4900万元,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增至5000万元[32] - 公司拟以700万元对深圳可戴增资,完成后将持有40%股份,截至报告期末已支付300万元[33] -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7395.78万股,募集不超16.5亿元,尚处证监会审核阶段[34] - 公司拟1.87亿元对广东乐源增资,其中733.0999万元计注册资本占11%,1.79669001亿元计资本公积,另6.8亿元受让40%股权,完成后将持有51%股权,需股东大会审议[35] - 公司拟1.4996567亿元认购河南一恒贞9367万股股份,交易完成后将持有51%股权,尚待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审核[36] - 公司以4.8亿元购买卡尼小贷6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5亿元,另3270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30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从2.5亿元增至3亿元,资产交割已完成[38][39] - 公司2015 - 2016年对全资子公司深圳金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41] - 公司参股深圳可戴设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工商变更登记已完成[33][41] - 公司拟收购广东乐源数字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42] - 公司参与河南一恒贞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42] -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越王珠宝100%股权[42] - 公司收购卡尼小贷60%的股权[43] - 公司收购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51%股权[43] - 公司参与设立中国西部金一文化创意产业基金[43] - 公司发起设立深圳金一红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43] - 公司拟发起设立瑞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3] - 金一文化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越王珠宝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47][52][54][56][58][59][61][63][65][67][69] - 金一文化拟48000万元购买卡尼小贷6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5000万元[74][75][77][79][80][82][84][86][88][90][91][93][99] - 金一文化拟3270万元增资卡尼小贷,认购新增注册资本3000万元[74][75][77][79][80][82][84][86][88][90][91][93][99] 战略合作相关 - 公司2016年1月19日与湖南张万福珠宝签订战略合作协议[37] - 公司2016年3月30日与网信集团终止战略合作[40] - 公司与张万福珠宝签订战略合作协议[42] - 公司终止与网信集团的战略合作[42] 限售股份与承诺事项 - 2016年1月26日限售股份上市流通[44] - 2014年9月18日,上海碧空龙翔等承诺未来12个月内无增加或减少金一文化权益股份计划[45] - 2014年9月17日,陈宝祥等承诺以资产认购取得的金一文化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45] - 以资产认购取得的金一文化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47] - 相关方承诺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以保护中小股东利益[52] - 2014年9月17日相关方作出多项承诺,包括资料真实完整、近五年无违法行为、无内幕交易等,承诺长期有效且严格履行未违反[58][59][61] - 陈宝芳等承诺已履行越王珠宝全额出资义务,拟注入股权权属清晰无纠纷[59] - 碧空龙翔和钟葱承诺避免与金一文化同业竞争,若遇业务机会让予金一文化[74][75] - 碧空龙翔和钟葱承诺减少并规范与金一文化的关联交易,按市场原则进行[74][75] - 相关承诺起始时间为2015年10月12日,长期有效[90] - 相关人员自2010年1月1日起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等[90] - 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内无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12个月无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95] - 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财务报表无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95]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知情人在2015年7月7日前六个月内无买卖金一文化股票情形[97] - 公司最近三年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召开、决议内容及签署合法有效[95] - 公司最近三年无违反证券等法律法规受重大处罚或刑事处罚情形[95] - 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95] - 公司权益无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未消除情形[95] -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且未解除情形[95] - 公司本次交易前关联交易履行公允决策程序,与关联方无同业竞争[95] -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2011年6月15日和2012年8月16日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105] - 公司实际控制人钟葱2011年6月15日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2012年8月16日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函》[107] -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若有虚假记载等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111] - 若有关主管部门要求,钟葱承诺以自有资金为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承担补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义务及相关责任[113] - 若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等且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全部新股,控股股东将依法购回已转让原限售股份[113] - 公司将在事项认定后五个交易日内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113] - 控股股东将在事项认定后五个交易日内启动购回事项,采用多种方式购回已转让原限售股份[113] - 若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将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相关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措施实施完毕[111] - 招商证券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有虚假记载等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111] -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对招股说明书相关内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有虚假记载等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111]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招股说明书相关内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有虚假记载等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113] - 金一文化及其控股股东承诺若招股书有虚假记载等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115] - 金一文化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承诺招股书无虚假记载等,若有问题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115] - 金一文化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承诺未履行招股书承诺将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造成损失将赔偿[115][117] - 金一文化全体董监高承诺公开发行公司债申请文件无虚假记载等,并承担法律责任[117] - 金一文化承诺公开发行公司债期间不干扰发审委审核,陈述内容真实准确[117] - 孙戈、周燕华等承诺自金一文化股票上市交易起12个月内限制股份转让,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出售股票比例不超50%[119] - 双良集团等法人股东和黄晋晋等自然人股东承诺自金一文化股票上市交易起12个月内限制股份转让[119][121] - 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金一文化股票上市交易起36个月内限制股份转让,36个月后6个月内减持不超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5%,12个月内不超10%,24个月内不超20%,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21] - 公司实际控制人钟葱承诺自金一文化股票上市交易起36个月内限制股份转让,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121] - 公司监高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出售金一文化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总数比例不超50%[123] - 金一文化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的6个月、12个月、24个月内,监高减持股份数量分别不超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5%、10%、20%[123][125] -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不超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123] - 控股股东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金一文化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的6个月、12个月、24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分别不超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5%、10%、20%[123][125] - 控股股东减持前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6个月内完成减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25] - 金一文化上市后6个月内,若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控股股东持股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25] - 实际控制人钟葱在金一文化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的6个月、12个月、24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分别不超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5%、10%、20%[125] - 钟葱减持前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6个月内完成减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25] - 金一文化上市后6个月内,若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钟葱持股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25] - 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金一文化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123][125] - 四方股东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除发售股票外不转让或委托管理发行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127] - 四方股东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50%[127] - 金一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