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东股份(002753) - 2017 Q4 - 年度财报
永东股份永东股份(SZ:002753)2018-04-25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为19.85亿元,较2016年10.96亿元增长81.10%[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7亿元,较2016年0.79亿元大幅增长199.21%[22]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6.49亿元,为全年最高季度表现[27] - 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78.65万元,环比显著提升[27] - 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19.85亿元,同比增长81.10%[48][4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7亿元,同比增长199.21%[48][49]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原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90.27%,同比增长96.73%[61]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9.68%至1.32亿元[65]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30.71%至5382万元,主要因试验费、办公费和差旅费增加[65] - 研发投入金额大幅增长71.79%至6606万元,但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下降0.18个百分点至3.33%[67] 各业务线表现 - 炭黑产品收入13.73亿元,占总收入69.14%,同比增长84.57%[54] - 煤焦油加工产品收入6.13亿元,占总收入30.86%,同比增长73.77%[54] - 炭黑产品毛利率28.65%,同比增长2.01个百分点[57] - 煤焦油加工产品毛利率12.85%,同比下降8.74个百分点[57] - 炭黑产品销售量246,853.91吨,同比增长20.63%[58]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04.58万元,较2016年3465.41万元下降123.22%[2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23.22%至-805万元,主要因结算资金和存货资金占用增加[69][7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扩大995.21%至-3.80亿元[6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534.29%至3.73亿元,主要因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69][7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下降124.62%至-1449万元[69] 资产和负债结构变化 - 总资产达到17.52亿元,较2016年末10.78亿元增长62.52%[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2.24亿元,较2016年末9.17亿元增长33.45%[23] - 货币资金为1.065亿元人民币,占总资产比例从11.22%下降至6.08%,减少5.14个百分点[77] - 应收账款为3.393亿元人民币,占总资产比例从18.52%上升至19.36%,增加0.84个百分点[77] - 存货为1.932亿元人民币,占总资产比例从10.27%上升至11.03%,增加0.76个百分点[77] - 长期股权投资为1.498亿元人民币,占总资产比例从0%上升至8.55%[77] - 在建工程为1.113亿元人民币,占总资产比例从1.75%上升至6.35%,增加4.6个百分点[77] - 短期借款为8000万元人民币,占总资产比例从1.85%上升至4.57%,增加2.72个百分点[77] - 其他流动资产为1.504亿元人民币,占总资产比例从1.39%上升至8.58%,增加7.19个百分点[77] - 应付债券为2.566亿元人民币,占总资产比例从0%上升至14.64%[77] 产能扩张与投资项目 - 固定资产较年初增加6802.02万元,主要是发电二厂一期12MW机组工程及改质沥青二期工程转固所致[42] - 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9235.90万元,主要是可转债项目炭黑第八、九生产线及四煤化生产线投资在建[42] - 公司成功发行3.4亿元可转债用于产能扩张项目[50] - 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3.281亿元人民币,本期已使用1.258亿元[81] - 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及联产8万吨/年炭黑项目投资进度为38.35%[84]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12万吨/年炭黑及18,000KW尾气发电项目金额为116,808,863.49元并于2015年度完成募集资金置换[85]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及联产8万吨/年炭黑项目金额为11,352,209.18元并于2017年完成募集资金置换[85]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建设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联产8万吨/年炭黑项目[85] - 募集资金将用于建设12万吨/年炭黑及18,000KW尾气发电项目[116] - 募集资金余额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116] 技术优势与产业链 - 公司煤焦油加工可提取约200余种化合物,其中具有经济价值的约50余种[37] - 导电炭黑生产技术经山西省科技厅鉴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打破外资企业主导局面[44] - 公司构建"煤焦油加工-炭黑制造-尾气发电"循环经济产业链,实现资源能源就地转化[43] - 公司通过原料油两级预热、超细粉碎分级等技术手段提升炭黑产品品质[44] - 自备电厂保障生产用电不受峰谷限制,降低经营成本[43] - 煤焦油加工产品涵盖轻油、工业萘、洗油、蒽油、改质沥青等系列化工原料[37][38] 原料采购与成本优势 - 公司煤焦油采购主要来源于山西周边县市及陕西宁夏等低成本地区[7] - 公司地处山西焦煤主产区,煤焦油采购成本优势显著,原料油占生产成本约80%[45] 客户与供应商集中度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额为6.47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32.59%[62][63]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额为4.49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29.82%[63] 股东结构与持股变化 - 股份总数由148,050,000股增至222,076,572股,增幅50.0%[166] - 有限售条件股份由91,125,000股增至136,125,000股,持股比例由61.55%变为61.30%[162] - 无限售条件股份由56,925,000股增至85,951,572股,持股比例由38.45%变为38.70%[162] - 股东刘东良通过资本公积转增持股增至64,687,500股[164] - 股东靳彩红通过资本公积转增持股增至42,187,500股[164]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6,025名[168] - 控股股东刘东良持股比例为29.13%,持有64,687,500股[169] - 第二大股东刘东杰持股比例为19.00%,持有42,187,500股[169] - 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2.16%,持有26,999,900股[169] - 股东靳彩红持股比例为5.07%,持有11,250,000股[169] - 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中深圳市东方富海持股数量为26,999,900股[169] - 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夏多友持股数量为2,942,256股[169] - 控股股东刘东良与实际控制人靳彩红为夫妻关系[172] - 刘东良家族成员(兄弟姐妹)合计持股比例超过30%[169] - 董事长刘东良持股增加2156.25万股至6468.75万股,增幅50%[178] - 董事兼总经理刘东杰持股增加1406.25万股至4218.75万股,增幅50%[178] - 董事靳彩红持股增加375万股至1125万股,增幅50%[178] - 离任董事刘志红持股增加75万股至225万股,增幅50%[178] - 董事及高管层合计持股增加4012.5万股至1.2亿股,整体增幅50%[179] - 公司前10名股东中无股份质押情况[169] 公司治理与人员结构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有3位独立董事[117]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税前报酬总额为214.62万元[185] - 董事长刘东良税前报酬为32万元[185] - 总经理刘东杰税前报酬为30万元[185] - 副总经理苏国贤税前报酬为28万元[185] - 财务总监陈梦喜税前报酬为22万元[185] - 在职员工总数574人(母公司574人/子公司4人)[186][187] - 生产人员占比68.6%共394人[187] - 本科及以上学历员工占比10.8%共62人[187] - 大专学历员工占比37.3%共214人[187] - 中专及高中学历员工占比51.9%共298人[187] -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召集召开会议并科学决策[194]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195] - 公司建立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对全员逐月进行绩效考核[197] -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独立[200] 利润分配预案 -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1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9] - 2017年度拟现金分红总额不超过38,429,270.96元,每10股派1.61元[98][102][103] - 2017年度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分配股本基数不超过238,691,124股[98][102][103] - 2017年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比例为16.21%[102] - 2016年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比例为15.14%[99][102] - 2015年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比例为33.82%[102] - 2017年度可分配利润为581,721,533.24元[102] 历史分红情况 - 2016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11,992,050元,每10股派0.81元[97] - 2016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总股本增至222,075,000股[97] - 2015年现金分红总额为17,766,000元,每10股派1.8元[99] - 公司实施2016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148,05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0.81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162] 管理层及董事会变动 - 董事刘志红于2017年5月3日离职导致有限售条件股份比例变化[162][166] - 董事刘志红于2017年5月3日因个人原因离职[180] - 宁忍娟于2017年5月19日新任董事职务[180] - 张瑞杰于2017年8月23日新任副总经理职务[180] - 独立董事江永辉现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182] - 独立董事丁丽萍现任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炭黑分会秘书长[182] 行业环境与竞争 - 炭黑行业整体产能大于需求加剧市场竞争风险[6] - 2017年炭黑行业需求增加价格回升,环保新政提高准入门槛加速行业集中度提升[40] - 炭黑行业产能大于需求 高端市场竞争加剧[93] 环保与安全生产风险 - 国家环保标准提高可能导致公司环保成本增加影响盈利水平[8] - 安全生产风险源于煤焦油易燃性及高温高压生产工艺[8] - 国家环保标准提高可能导致公司环保成本增加[94] - 公司生产涉及易燃原材料及高温高压工序 存在安全生产风险[94] - 公司因氮氧化物排放超标被处以罚款人民币100万元[129] -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锅炉及炭黑干燥废气排放口116.06吨(核定总量211.12吨)[151] -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焦油加工管式炉等排放口127.336吨(核定总量170.1吨)[151] -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锅炉及炭黑干燥废气排放口336.56吨(核定总量667.445吨)[151] -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焦油加工管式炉等排放口40.96吨(核定总量57.77吨)[151] - 烟尘排放总量:锅炉及炭黑干燥废气排放口22.99吨(核定总量44.34吨)[151] - 烟尘排放总量:焦油加工管式炉等排放口16.307吨(核定总量22吨)[151] - 粉尘排放总量:工业萘转鼓结晶机等排放口6.474吨(核定总量11.51吨)[151] - 所有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国家标准且无超标排放记录[151] 供应依赖风险 - 焦炉煤气全部依赖永祥煤焦及其子公司晋华焦化供应存在供应稳定性风险[8] - 公司焦炉煤气全部由永祥煤焦及晋华焦化供应 存在采购依赖风险[94] 对外投资与子公司 - 全资子公司山西永东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营业收入为0元 净利润为-1,850.64元[90] - 子公司山西永东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营业收入为0元 净利润为-1,850.64元[90] - 全资子公司永东科技出资1000万元投资山西诺博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158] 会计与审计 - 2017年审计机构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签字会计师为臧青海王世峰[21]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债务重组损益产生-73.83万元损失[29]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47.73万元,较2016年161.50万元减少[29] - 资产减值损失为1024万元,占利润总额的3.74%[74] - 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将政府补助分类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123] - 公司支付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报酬50万元[126] 股价稳定措施与承诺 - 稳定股价触发条件为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106] - 稳定股价措施中用于回购和增持的资金合计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2%[107][109] - 稳定股价措施中回购和增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实施前总股本的3%[107][109] - 控股股东及董监高用于增持的资金不超过其上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的50%[109] - 稳定股价措施需在预案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实施完毕[108][109] - 稳定股价措施终止条件包括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10]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所持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110] - 实际控制人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减持股份[110] - 公司股东承诺所持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110] - 股价预警条件为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120%[110] - 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将触发稳定股价预案[111] - 稳定股价措施中用于回购和增持的资金合计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2%[112] - 稳定股价措施中回购和增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实施前总股本的3%[112] - 控股股东及董监高用于增持的资金不超过其上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的50%[114] - 稳定股价措施需在预案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实施完毕[113][114] - 公司回购股份需在股东大会决议后下一个交易日启动[113] - 稳定股价方案实施完毕后需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111][113] - 若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最近一期审计每股净资产则终止稳定措施[115] - 继续回购或增持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时终止稳定措施[115] - 实际控制人通过表决权委托协议保持控制权稳定至上市满三年[115] - 实际控制人及股东股份限售承诺期限至2018年5月19日[105] - 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19] - 公司触发股价稳定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119]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股东股份锁定期至2018年5月19日[118] - 锁定期结束后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118] -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18] 关联交易与独立性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东良和靳彩红承诺规范关联交易[117] - 持股5%以上股东刘东杰承诺规范关联交易[117] - 股东刘东玉、刘东梅、刘东果、刘东竹、刘东秀承诺规范关联交易[117] - 公司建立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117]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及关联债权债务往来[131][135]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121]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19] - 公司2017年10月27日及12月28日分别接待机构实地调研[95] - 公司通过指定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进行信息披露[198] 其他重要事项 - 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持续督导期至2018年12月31日[21] - 公司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位于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西社工业园区[17] - 公司位于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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