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32.9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98%[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671.59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5.11%[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50元/股,同比增长4.1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35.11%至8671.59万元,主要因销售规模扩大[17] - 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增长25.00%至55.00%[36] - 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区间为11,523.18万元至14,288.74万元[36] - 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218.54万元[37] - 业绩增长主要原因为公司及部分子公司产销规模扩大和效益提升[37]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69.01%至440.64万元,主要因银行贷款减少[17] 资产和负债关键指标变化 - 总资产达到15.08亿元人民币,较上年末增长6.7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1.38亿元人民币,较上年末大幅增长40.76%[8] - 应收账款同比增长45.55%至2715.15万元,主要因子公司应收货款增加[16] - 预付款项同比增长46.15%至1243.78万元,主要因预付原料款增加[16] - 在建工程同比增长143.15%至1.23亿元,主要因部分子公司建设投资增加[16] - 商誉同比增长558.97%至2035.83万元,主要因公司溢价收购子公司[16] - 短期借款同比下降95.44%至900万元,主要因银行贷款减少[16] - 实收资本同比增长33.33%至1.79亿元,主要因首次公开发行A股[16] - 资本公积同比增长71.68%至5.21亿元,主要因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本溢价[16]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6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5.14%[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49.77%至-1.18亿元,主要因收购子公司及固定资产投资增加[18] 非经常性损益 - 政府补助贡献非经常性损益2073.07万元人民币[9] 股东和股权结构 - 华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2.28%,质押股份3770万股[12] - 甲统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3.60%,质押股份1100万股[12]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1,514户[12] 业务扩张和投资项目 - 公司与江苏省兴化市政府签订生猪全产业链项目协议计划总投资20亿元人民币[21] - 公司在兴化市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华统牧业和江苏华统饲料作为项目实施主体[21] - 公司与浙江省仙居县政府签订农业综合体项目协议计划总投资3.5亿元人民币[21] - 在仙居县设立控股子公司仙居华统种猪和全资子公司仙居绿发农业作为项目主体[21] - 台州厂区工程相关信息于2016年12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1] - 兴化项目合作协议于2017年4月12日完成签订并公告[21] - 仙居农业综合体项目合作协议于2017年7月3日完成签订[21] 股东承诺和股份锁定 - 控股股东华统集团2014年作出长期有效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23] - 实际控制人朱俭勇朱俭军2014年作出长期有效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23] - 控股股东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24] - 控股股东承诺上市后6个月内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24] - 控股股东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每年减持不超过上年末持股总数的25%[25] - 控股股东减持需提前书面通知并由公司公告3个交易日后方可进行[25] - 控股股东若违反承诺则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且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25] - 股东甲统股份承诺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25] - 股东甲统股份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每年减持不超过上年末持股总数的25%[25] - 股东甲统股份减持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25] - 所有股份减持均需通过深交所协议转让、大宗交易或竞价交易方式进行[24][25] - 持股变动申报将严格遵守《公司法》和《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24][25] - 股东华晨投资承诺锁定期满后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则自动延长锁定期6个月[26] - 实际控制人朱俭勇、朱俭军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27] - 高管胡森明、何亚娟、周喜华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27] - 股东正大投资等承诺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26] - 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减持需遵守华统集团的相关承诺[27] - 高管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之后12个月内通过交易所出售数量不超过持股总数的50%[27] - 若未履行承诺,减持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自动延长锁定期6个月[26][27] - 所有持股变动需严格遵守《公司法》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6][27] - 林振发承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28] - 林振发承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8] - 林振发承诺离任后十二个月内通过交易所出售股票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50%[28] - 俞志霞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9] - 俞志霞承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29] - 俞志霞承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9] - 俞志霞承诺离任后十二个月内通过交易所出售股票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50%[29] 公司治理和合规 - 报告期内存在实际控制人及股东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2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华统集团、朱俭勇承诺规范资金往来[29] - 公司承诺若连续20个交易日股价低于上年度每股净资产将启动回购计划[30] - 公司股价稳定回购资金每年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30] - 回购价格不超过上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30] - 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管承诺在股价稳定预案启动时履行相关义务[31] - 未履行股价稳定承诺方将停止分红及薪酬领取并限制股份转让[31] - 全体董事承诺招股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法律责任[31] - 控股股东承诺若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将购回已转让限售股份[31] - 控股股东承诺对因招股书虚假陈述受损投资者进行民事赔偿[31] - 公司实际控制人朱俭勇、朱俭军承诺对招股说明书虚假记载等导致投资者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32]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14人承诺对招股说明书不实陈述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2][33]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输送利益损害公司利益[33]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将薪酬安排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33]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若实施股权激励将使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挂钩[33] - 未履行承诺时公司有权扣留应付实际控制人的现金分红[32] - 未履行承诺时公司有权扣留董事及高管的薪酬和津贴[32][33] - 违反填补回报承诺时相关收益将归公司所有[33] - 违反承诺者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得转让[33] - 所有承诺自2014年8月15日及2016年5月31日起长期有效[32][33] -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38] - 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39]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40] - 公司控股股东华统集团及相关个人已就失信补救措施作出长期承诺[34][35]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管理层已就社保及住房公积金补缴责任作出承诺[35] - 所有承诺在报告期内均得到遵守履行[34][35]
华统股份(002840) - 2017 Q3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