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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晟新材(300169) - 2015 Q2 - 季度财报
天晟新材天晟新材(SZ:300169)2015-08-26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总收入为3.75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2.96%[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731.46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0.09%[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78.63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1.81%[20]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224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0.65%[20] - 稀释每股收益为0.0224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0.65%[2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60%,同比增长0.20个百分点[2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48%,同比增长2.08个百分点[20] - 营业收入3.7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2.96%[31][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1.46万元人民币,同比上升110.09%[31][33] - 公司毛利率27.91%,同比上升5.61%[33] - 营业总收入375,517,452.58元,同比增长22.98%[125] - 净利润7,023,270.70元,同比增长191.10%[12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314,553.42元,同比增长110.10%[125] - 基本每股收益0.0224元,同比增长80.65%[126] - 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938,314.14元,同比增长244.92%[126]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销售费用2,456.23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8.88%,主要因合并新光环保及薪酬运费增长[32] - 研发投入634.04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82%[32]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塑料行业营业收入2918.5万元同比下降15.98%[35] - 橡胶行业营业收入3673.7万元同比下降0.42%[35] - 家电行业营业收入1.02亿元同比上升9.8%[35] - 风电行业营业收入1.14亿元同比下降18.08%[35] - 声屏障制造业务毛利率37.12%为各业务最高[35] - 外销收入4081.7万元同比大幅增长73.39%[35]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风电领域2015年规划新增装机1800万千瓦[43] - 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417.7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531.42万元[59] - 201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70.09万元[59] - 2014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来源于土地使用权和附属建筑物征收补偿及政府补助,共计3601.51万元[59] - 公司自行开发的Strucell结构泡沫材料是目前国内唯一投入批量生产的该类型新材料产品[45] - 公司后加工产品业务已实现从小件模切到大结构部件制造的飞跃[48] - 2015年上半年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得到有效执行,各项业务保持良好发展[49]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07.20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2.33%[2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07.20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2.33%,主要因存货采购备货增长及应收款回收[3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06.83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76.94%,主要因支付收购新光环保投资款[3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947.83万元人民币,同比上升369.85%,主要因筹资增加[3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626.75万元人民币,同比上升148.35%,主要因筹资增加[32] - 合并经营活动现金流净流出2407万元[132]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3.46亿元同比增长14.4%[132] - 支付职工现金6281万元同比增长14%[133] -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2907万元[133]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69亿元同比增长27%[133]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24亿元[134]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流出929万元[136] - 处置固定资产等收回现金净额2600万元[137] - 购建固定资产等支付现金1130.21万元[137] - 投资支付现金1552.48万元[137]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6200万元[137]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03亿元[137] - 分配股利等支付的现金557.89万元[137]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258.37万元[137]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1,528.29万元人民币,主要来自政府补助186.05万元人民币[22] 资产和负债变化 - 总资产为19.377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4.85%[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2.209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0.68%[20]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495亿元,较期初1.338亿元增长11.7%[115]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3.652亿元,较期初3.081亿元增长18.6%[115]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2.569亿元,较期初1.771亿元增长45.0%[116] - 应付债券期末余额为1.896亿元,与期初基本持平[11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2.209亿元,较期初12.127亿元增长0.7%[118] - 资产总计期末为19.377亿元,较期初18.481亿元增长4.8%[116] - 存货期末余额为3.278亿元,较期初2.894亿元增长13.3%[115] -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2953.9万元,较期初6326.2万元下降53.3%[115]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4547.0万元,较期初2036.4万元增长123.3%[115] - 未分配利润期末为5320.3万元,较期初4588.8万元增长16.0%[118] - 公司总资产从期初1,686,008,239.14元增长至期末1,752,357,095.73元,增幅3.94%[121][122]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27,527,618.63元,较期初21,990,114.98元增长25.18%[120] - 应收账款期末438,781,759.45元,较期初416,472,669.37元增长5.36%[120] - 短期借款期末135,000,000元,较期初95,000,000元增长42.11%[121] - 流动负债合计393,255,791.53元,较期初304,330,809.80元增长29.22%[12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2.28亿元[139] - 本期综合收益总额796.16万元[139] - 未分配利润增加731.46万元至5320.30万元[139]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本期减少23,124,011.46元[143] - 母公司综合收益总额为负23,124,011.46元[143] -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负23,232,547.54元[145] - 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为负108,536.08元[143] - 母公司上年同期综合收益总额为负3,273,627.81元[145] - 母公司上年同期所有者权益减少3,273,627.81元[145] 母公司表现 - 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8.9%至1.41亿元[128] - 母公司营业成本同比下降5.9%至1.29亿元[128] - 母公司净利润亏损扩大至2312万元[128] 子公司和参股公司 - 主要参股公司江苏新光环保净利润1574.0万元[40] -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增资至注册资本10,000万元[95] -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环保型声屏障、新型建材研发生产及铁路建设工程施工[96] -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13家子公司[150] - 非同一控制下购买子公司增加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1家[150] - 因转让常州高晟再生资料有限公司减少子公司1家[150] 担保情况 - 公司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总计为6,075万元,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为4.98%[79] - 公司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为12,500万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6,075万元[79] - 公司对子公司常州天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3,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940万元[78][79] - 公司对子公司常州新祺晟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2,5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1,300万元[79] - 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中,常州铭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累计获得担保额度2,5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1,495万元[79] - 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中,常州昊天塑胶科技有限公司获得担保额度1,5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1,400万元[79] - 公司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为1,880万元[79]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80] 承诺事项 - 资产重组承诺方承诺新光环保2014-2016年经审计扣非净利润不低于约定目标,承诺期限至2016年12月31日[83][84] - 新光环保2015至2017年业绩承诺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2600万元、3600万元、5800万元[85] - 新光环保核心管理团队承诺交易完成后服务至少48个月[85][86] - 核心管理人员离职后两年内受竞业限制不得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86] - 公司承诺交易完成后12个月内启动针对新光环保管理层的股权激励计划[86] - 实际控制人高琍玲、杨志峰承诺长期有效避免同业竞争[86][87] - 实际控制人承诺关联交易将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88]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吕泽伟、孙剑、吴海宙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92] - 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5%[92] - 实际控制人承诺若子公司上海新祺晟需补缴税款将代为承担补缴责任[93] -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人承诺所认购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90] - 公司及主要股东吕泽伟等承诺3个月内不进行重大事项筹划包括发行股份及重组[90]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长期有效[91] 股东和股权结构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吕泽伟先生、孙剑先生和吴海宙先生[10] - 公司股份总数保持稳定,为325,984,340股,占总股本100%[100] - 有限售条件股份增加9,416股至141,426,056股,占比维持43.38%[100] - 无限售条件股份减少9,416股至184,558,284股,占比维持56.62%[100] - 其他内资持股增加9,416股至137,896,056股,占比维持42.30%[100] - 境内自然人持股增加9,416股至129,194,770股,占比维持39.63%[100] - 高管宋越限售股增加9,416股至1,897,663股,锁定至2015年8月29日[102] - 股东吕泽伟持有27,289,960股限售股,为高管锁定[102] - 股东吴海宙持有29,880,000股限售股,为高管锁定[102] - 股东孙剑持有24,293,710股限售股,为高管锁定[102] - 股份变动原因为高管离职所持股份锁定六个月[100]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为9,374户[104] - 持股5%以上股东中吕泽伟持股比例为9.94%,持股数量32,386,614股,其中质押17,437,460股[104] - 吴海宙持股比例为9.87%,持股数量32,186,614股,其中质押11,115,000股[104] - 孙剑持股比例为9.02%,持股数量29,391,614股,报告期内减持300,000股[104] - 杨志峰持股比例为5.43%,持股数量17,703,922股,其中质押8,010,000股[104] - 徐奕持股比例为5.01%,持股数量16,334,946股,报告期内减持380,000股,其中质押5,000,000股[104] - 上海磐沣投资中心持股比例为3.69%,持股数量12,020,500股,报告期内增持12,020,500股[104] - 中科汇通持股比例为2.41%,持股数量7,847,067股,报告期内增持7,847,067股[104]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上海磐沣投资中心持股数量最多,为12,020,500股[105] - 吕泽伟、孙剑、吴海宙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在行使股东权利时采取一致行动[104][105] - 公司注册资本为325,984,340.00元[148] - 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A股153,629,350.00股[148] - 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172,354,990.00股[148]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6] - 公司主要产品涉及多种高分子材料,包括PE、PVC、EVA、SBR、CR、PUR、PS、PET、PP、PMI、PI等[11] - 公司核心业务包含夹层结构材料、芯材(如泡沫塑料、铝蜂窝板)及发泡技术(软质发泡与结构泡沫)[11] - 公司子公司涵盖常州新祺晟、常州美利晟、天晟复合、天晟进出口、思瑞天、常州天祺、常州昊天、上海新祺晟、铭晟光电、天晟香港、青岛图博、青岛新祺晟、常州高晟、新光环保、新光股权投资、港峰亚太等[10] - 公司前5大供应商因青岛新祺晟业务启动发生变化[37] - 公司前5大客户因新光环保纳入合并范围发生变化[37] - 报告期内港峰亚太借用新光环保资金已全部归还[88] -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51] - 公司报告期无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52] -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金融企业股权[53]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54][55][57]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委托现金资产管理及其他重大合同[81][82] -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未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93] -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94] -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151] - 公司不存在对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152] - 公司经营业务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为流动性划分标准[156] - 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157] - 外币交易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161] - 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分为四类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类[162] - 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时分为两类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类[163] - 单项金额重大应收款项标准为单个客户应收账款金额在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和其他应收款金额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171] - 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1年以内含1年账龄的坏账计提比例均为5%[173] - 1-2年账龄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均为10%[173] - 2-3年账龄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均为20%[173] - 3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均为50%[173] - 5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均为100%[173]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低于成本超过50%含或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含表明发生减值[169]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低于成本超过20%含但未达50%或持续时间超过6个月含但未超12个月需综合判断减值[169] - 单项金额不重大应收款项按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173] - 金融资产转移损益计算基于转移资产账面价值与收到对价及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166] - 存货发出计价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174] - 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174] -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摊销采用一次转销法[175] - 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20-40年,年折旧率4.75%-2.375%[182] - 机器设备折旧年限10-15年,年折旧率9.5%-6.33%[182] - 运输工具折旧年限8-10年,年折旧率11.875%-9.5%[182] - 电子设备折旧年限5-8年,年折旧率19%-11.875%[182] - 借款费用资本化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时暂停资本化[184] - 专门借款资本化金额按实际利息减未动用资金收益计算[184] - 一般借款资本化按超出专门借款的加权平均支出乘以资本化率计算[184] - 土地使用权按50年摊销年限进行系统摊销[185] - 专有技术按5至10年摊销年限进行系统摊销[185] - 财务及管理类软件按5年摊销年限进行系统摊销[185] - 商标注册费按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