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2015年营业收入13.66亿元,同比增长77.60%[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8亿元,同比增长39.45%[24] - 公司营业收入136,583.71万元,同比增长77.60%[46] - 营业利润16,932.04万元,同比增长32.14%[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767.95万元,同比增长39.45%[46] - 2015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57,679,507.53元[112] -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2,473,836.4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3,247,383.65元[112] - 第二季度净利润表现最佳达6892万元[26]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销售费用55,819,142.39元,同比增长290.02%[66] - 管理费用151,842,451.53元,同比增长160.26%[66] - 研发投入金额82,689,697.87元,占营业收入比例6.05%[67] - 钕铁硼永磁材料材料成本为501,219,879.78元,占营业成本比重72.18%,同比下降1.99%[60] - 新能源汽车电机驱动系统材料成本为223,329,939.56元,占营业成本比重77.14%[60] 各条业务线表现 - 钕铁硼永磁材料营业收入93,449.81万元,同比增长21.51%,占总收入68.42%[54] - 新能源汽车电机驱动系统营业收入43,133.90万元,占总收入31.58%[54] - 新能源汽车电机驱动系统2015年销售20,950套,同比增长3.65倍[37] - 钕铁硼永磁材料销售量3,700吨,同比增长21.71%[58] - 新能源汽车电机驱动系统业务实现大幅增长[33] - 上海大郡开发了ISG、APU、牵引电机、双电机驱动系统四个产品系列[42] - 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前五名客户销售占比为50.22%[99] - 新能源汽车电机驱动系统前五名客户销售占比为71.92%[100] - 2013-2014年钕铁硼前五客户销售占比分别为59.27%和55.89%[99] - 2013-2014年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前五客户销售占比分别为80.65%和83.20%[100] 各地区表现 - 国内销售收入117,036.86万元,同比增长91.12%,占总收入85.69%[54]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计划通过降本增效和自动化改造确立质量成本领先优势[97] - 新能源汽车业务将通过精益开发降低生产成本[97] - 公司定位高端应用市场并服务高端客户[98] - 面临市场竞争加剧风险尤其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多元化竞争[100][101] - 上海大郡2016年承诺扣非后净利润为3500万元[117] - 上海大郡2017年承诺扣非后净利润为5000万元[117] - 上海大郡2015年扣非后净利润实际为3124.36万元,超出承诺目标2000万元56.22%[122] 收购与投资活动 - 收购上海大郡81.5321%股权形成商誉2.688427亿元[11] - 公司收购上海大郡81.5321%股权开启双主营业务模式[90][91] - 上海大郡自2015年4月10日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33] - 公司自4月10日起将上海大郡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持股比例81.5321%[126] - 公司收购上海大郡动力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投资金额392,582,375.33元,持股比例81.53%[77] - 上海大郡投资本期实现投资收益27,705,218.09元[77] - 公司子公司上海大郡出资6百万元设立合资公司占股30%[152] - 合资公司浙江卧龙大郡新动力电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百万元[152]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5亿元,同比大幅改善261.53%[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5,156,716.51元,同比增长261.53%[6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9,534,155.26元,同比减少85.95%[6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8,016,741.00元,同比增长1111.10%[69] 资产和负债变动 - 资产总额29.38亿元,同比增长43.32%[24] - 无形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5,885.59万元,同比增长184.32%[38] - 应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30,132.12万元,同比增长181.16%[38] - 固定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16,310.71万元[38] - 在建工程期末较期初减少13,468.88万元[38] -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623.81万元[38] - 商誉期末余额26,884.27万元[38] - 货币资金减少至644,491,239.84元,占总资产比例下降15.56个百分点至21.94%[73] - 应收账款增加至467,649,449.88元,占总资产比例上升7.81个百分点至15.92%[73] - 存货增加至391,879,513.33元,占总资产比例上升2.08个百分点至13.34%[73] - 长期股权投资新增6,238,089.96元,占总资产比例增加0.21个百分点[73] - 在建工程减少至56,804,536.64元,占总资产比例下降7.41个百分点至1.93%[73] - 商誉新增268,842,717.77元,占总资产比例增加9.15个百分点[73] 募集资金使用 - 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786,165,989.00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54,376,400元[79] - 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125,282,505.74元,已全部使用完毕[79] - 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后加工升级改造项目实际投资额12,803万元,达到计划进度的107.76%[82] - 研发中心建设与新技术开发项目实际投资额9,485.93万元,仅完成计划进度的38.90%[82] - 支付收购上海大郡81.5321%股权项目实际投资额12,573.16万元,完成进度100%[82]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实际投资总额45,640.18万元[82] - 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26,800万元[82]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实际使用72,440.18万元[82] - 2,000吨/年高性能钕铁硼扩产项目因需求不足延期至2014年12月1日[82] - 高性能钕铁硼后加工项目因设备交付延迟延期至2014年12月1日[82] - 研发中心项目因配套条件不足同步延期至2014年12月1日[82] - 2011年IPO超募资金总额34,040.67万元[82] - 截至2015年底,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2.68亿元,剩余超募资金为7240.67万元[83] - 公司多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每次金额为6700万元,累计达2.68亿元[83] - 年产2000吨高性能钕铁硼合金速凝薄片项目实际累计投入5570.62万元,投资进度达103.62%[86] - 变更后的熔炼工段项目本报告期实现效益为-124.75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86] - 公司使用自筹资金3887.35万元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后完成募集资金置换[8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因设备采购数量缩减及原材料价格下降产生较多资金结余[83] - 募投项目变更涉及金额5376万元,实施地点由烟台变更为湖南江华经济开发区[83][86] - 变更后项目由江华正海五矿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原为公司独立实施[83] - 截至2012年6月30日,原扩产项目投资进度为10.95%,募集资金余额1.98亿元[86] -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问题[84] - 合金速凝薄片项目因天气原因延期至2014年10月1日[87] 利润分配与股东回报 - 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总股本基数505,074,022股[11] -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505,074,02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人民币(含税)[111][113] - 2015年现金分红总额30,304,441.32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9.22%[115] - 2014年现金分红金额36,000,000.00元,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1.84%[115] - 2013年现金分红金额12,000,000.00元,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5.48%[115] - 2014年度利润分配曾实施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24,000万股[109] - 现金分红政策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且决策程序完备[110] -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63,996,408.74元,资本公积余额为922,890,997.39元[112] 关联交易与委托理财 - 关联交易总额232.26万元,其中向烟台正海实业采购劳保用品及包装材料125.74万元(占同类交易8.88%)[135] - 向烟台正海餐饮支付工作餐费用38.34万元(占同类交易9.82%)[135] - 向正海集团支付职工宿舍租金0.98万元(占同类交易1.86%)[135] - 向正海集团收取办公楼租金67.2万元(占同类交易100%)[136] - 委托理财实际收益总额334.81万元,其中农业银行理财产品收益43.94万元[146] - 恒丰银行三笔理财产品收益分别为8.69万元、45.26万元和110.75万元[146] - 交通银行四笔理财产品收益分别为55.48万元、42.62万元、27.13万元和1.44万元[146] - 单笔最大委托理财金额为农业银行产品12,569.9万元[146] - 所有关联交易均采用市场定价原则且未超过获批额度[135] - 公司2015年委托理财总金额为131.589百万元[148] - 委托理财总收益为7.8489百万元[148] - 单笔最大委托理财金额为80百万元(交通银行)[147] - 单笔最小委托理财金额为10百万元(浦发银行)[147]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以保证收益型为主[147][148] -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148] - 逾期未收回本金和收益累计金额为0[148] - 公司预计在理财产品到期后继续购买理财产品[148] 股权与股本变动 - 公司向交易对方定向发行股份11,241,319股并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4,832,713股,新增股份合计16,074,032股[157] - 公司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95名激励对象9,000,000股,占总股本3.51%[157] - 公司总股本从240,000,000股增至256,074,032股,再增至265,074,032股[157] - 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现1.358111元并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9.054074股[158] - 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从265,074,032股增至505,074,022股[158] - 有限售条件股份增至47,776,246股,占比9.46%;无限售条件股份457,297,776股,占比90.54%[158] - 2014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从0.47元/股调整为0.25元/股[161] - 2014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从6.2189元/股调整为3.0657元/股[161] - 现金分红总额3,600万元,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4,000万股[160] - 发行新股16,074,032股于2015年4月10日上市[160] - 公司向明绚新能源技术等发行股份11,241,319股,发行价格为23.66元/股[175][177] - 公司向泰康资产等3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4,832,713股,发行价格为26.90元/股[175][177] - 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9,000,000股,授予价格为8.92元/股,授予对象95名[175][178] - 公司总股份数由240,000,000股增至256,074,032股,增幅6.7%[179] -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总股本增至265,074,032股,较发行前增长10.4%[179] - 机构类限售股合计47,776,246股,将于2016年4月12日解禁[174] - 明绚新能源技术持有机构限售股8,788,461股,2018年4月10日解禁[173] - 上海郡沛新能源持有机构限售股1,144,742股,2018年4月10日解禁[173] -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二组合持有机构限售股2,847,486股[173] - 泰康人寿分红账户持有机构限售股1,845,130股[173] - 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265,074,03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1.358111元人民币[180] - 公司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9.054074股,总股本由265,074,032股增至505,074,022股,增幅90.54%[180] 风险因素 - 主要原材料为钕、镨钕和镝铁等稀土金属及合金,价格波动构成经营风险[8] - 新能源汽车电机驱动系统业务处于成长初期,存在市场政策不确定性风险[9] - 稀土价格2015年呈现高开低走态势[35] - 2015年取消稀土出口配额和出口关税[93] 公司治理与承诺履行 - 法定代表人秘波海因工作原因未出席董事会,由曲祝利代行职责[7] - 上海大郡2015年扣非净利润3306.83万元,超额完成2000万元业绩承诺[11] - 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持续督导期至2016年12月31日[23] - 会计师事务所为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签字会计师左伟、李慧[23] - 股权激励费用不纳入上海大郡承诺净利润考核范围[117] - 徐性怡等管理团队承诺任职期限至2019年12月30日[117] - 管理团队承诺离职后两年内不从事竞争业务[117] - 交易各方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于2015年4月10日履行完毕[117] - 交易对方承诺若2014年完成交割,标的资产亏损将以现金全额补偿正海磁材[118] - 交易对方承诺若2015年完成交割,2014年12月31日前标的资产亏损将以现金全额补偿正海磁材[118] - 审计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标的资产亏损需在审计报告出具后3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补足[118] - 控股股东正海集团承诺避免与公司发生非公允关联交易[119] - 股东郑坚承诺避免与公司发生非公允关联交易[119] - 控股股东正海集团承诺避免从事与公司存在竞争的业务活动[119] - 实际控制人秘波海承诺避免从事与公司存在竞争的业务活动[119] - 补偿义务按交易对方转让上海大郡股权比例承担[118] - 所有承诺人均严格履行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况[119] - 明绚新能源承担上海大郡利润补偿义务比例为85.73%,上海郡沛新能源承担14.27%[124] - 公司支付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财务顾问费用430万元[128] - 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30万元[127] - 控股股东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原始股,董事任职期间年减持不超过间接持股25%[120] - 募集资金承诺到账后6个月内制定使用计划并披露[120]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125][130] - 所有承诺人均严格履行承诺,未出现违反情况[121] - 股权激励计划于2014年5月26日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132],2014年8月4日获股东大会批准[133],2015年4月28日完成股票授予[133] 其他重要内容 - 公司2015年实现双主营业务模式,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加新能源汽车电机驱动系统[9] - 公司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22号,邮编264006[1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58%,同比提升0.73个百分点[24] - 政府补助贡献1454万元非经常性损益[30] - 中国新能源汽车2015年销售331,092辆,同比增长3.4倍[37] - 公司获批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40] - 上海大郡员工人数同比增长86.34%[51] - 公司获得授权专利28项,其中发明专利6项[50]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534,448,758.11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39.13%[64]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487,523,640.48元,
正海磁材(300224) - 2015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