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农芯创(300475) - 2016 Q3 - 季度财报
香农芯创香农芯创(SZ:300475)2016-10-28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总收入为1.4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3.35%[8]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总收入为3.4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0.51%[8]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45.76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08%[8]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983.53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0%[8] - 公司2016年1-9月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51%至34,430.35万元[18][19] - 净利润同比增长1.26%[18]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33.4%至1.447亿元,上期为1.086亿元[72] - 净利润同比增长6.7%至2935万元,上期为2751万元[7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长7.1%至2946万元[73]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20.5%至3.443亿元[79] - 公司净利润为7972.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8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98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80] - 母公司营业收入为3.4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4%[83] - 母公司净利润为5555.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3.0%[84]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28.37%[18]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37.74%[18] - 管理费用同比下降6.6%[18]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172.85%[18]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51.3%至9409万元,上期为6219万元[73]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成本同比增长42.6%至2.206亿元[79] - 财务费用同比减少37.6%至-1754万元,主要由于利息收入增加[79] - 母公司营业成本为2.5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0%[83] 现金流量表现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906.14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2.12%[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42.12%[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906.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2.1%[8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652万元,同比下降49%[89]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3.3亿元,同比下降27.3%[8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2.15亿元,同比下降7.3%[89]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824万元,同比下降42.9%[8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037.8万元,主要由于长期资产投资及支付其他投资活动现金[8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442万元,同比改善87%[9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5442万元,同比下降87.1%[9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为524.0万元,较上年同期4.16亿元大幅下降98.7%[8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94万元,同比转负[88]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1798万元,同比改善178.3%[88]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2120.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5.8%[87]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2120万元,同比下降35.8%[91] 资产和负债变动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4.725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减少5.5%[64] -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2.608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27.8%[64]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9342万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19.0%[64]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1422万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253.2%[64] -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4.11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15.8%[64]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1577万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508.8%[65] - 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为1.298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38.3%[65] -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9769万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59.5%[65] - 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4.482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15.0%[67] - 资产总计期末余额为13.86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10.6%[65] - 所有者权益合计同比增长3.6%至9.937亿元[70] - 未分配利润同比增长12.8%至3.037亿元[70]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4.39亿元,同比增长7.8%[88] 每股收益和收益率 - 年初至报告期末基本每股收益为0.3992元/股,同比下降15.50%[8] - 年初至报告期末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31%,同比下降5.61个百分点[8]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7.1%至0.1473元,上期为0.1375元[74] - 基本每股收益为0.3992元,较上年同期0.4724元下降15.5%[81] 政府补助和税收返还 - 公司收到政府补助409.79万元人民币及增值税返还113.46万元人民币[9][10] 股东结构和持股情况 - 期末限售股总数保持138,750,000股未变动[15] - 主要股东刘翔持有54,944,954股限售股[15] - 主要股东刘军持有39,676,129股限售股[15] - 实际控制人刘军、刘翔股份限售承诺期限为2015年6月10日至2018年6月9日[35] - 一致行动人股东股份限售承诺履行完毕日期为2016年6月9日[53] - 股票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53] - 股票上市满24个月后减持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股总数的50%[53] - 减持操作需采用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按市场价格执行[53][54] - 公司股票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42] - 承诺履行期限:股份限售承诺自2015年6月10日至2018年6月9日正常履行中[42] - 股份减持承诺期限为2018年6月10日至2020年6月9日未到履行时间[43] - 稳定股价承诺履行期限为2015年6月10日至2018年6月9日[38] - 稳定股价承诺自2015年5月13日至2018年6月9日正常履行中[43] - 稳定股价承诺履行期限为2015年6月10日至9999年12月31日[50][52] - 一致行动人股东关于同业竞争承诺正常履行中有效期至9999年12月31日[54] - 实际控制人刘军、刘翔关于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的承诺自2012年5月10日起正常履行中[37] 分红政策和利润分配 - 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20%[24]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比例最低80%[25]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比例最低40%[25]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比例最低20%[25] - 重大资金支出指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达净资产30%或资产总额20%[25]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26] - 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6] - 股票股利分配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27] - 利润分配政策变更需出席股东大会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 存在股东资金占用情况时将扣减其现金分红[28] - 公司制定2014-201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8] - 201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6元 总计派发现金股利2120万元[59] 股价稳定措施和承诺 - 公司股价稳定预案启动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29] - 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管用于增持股票资金不低于上一年度从公司取得分红及薪酬的50%[29] - 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30] - 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时段为2015年6月10日至2018年期间[28] - 公司股票上市满一年方符合回购条件[30] - 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需符合上市条件[30] - 董事会需在10个交易日内启动股价稳定预案[29] - 新任董事高管需签署股价稳定承诺书作为聘任条件[30] - 公司稳定股价措施触发后需在10个交易日内提出补充承诺[31] - 未履行承诺的董事及高管人员将被停止发放薪酬[31] - 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条件为上市后3年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38] - 股价触及条件时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管增持资金不低于上一年度分红及薪酬的50%[39] - 股价稳定措施包括发行人从二级市场回购社会公众股份[39] - 股份回购需满足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的条件[39] - 股份回购需确保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39] - 股份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需符合上市条件[39] - 回购操作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监管机构规定[39] - 公司股价稳定回购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40] - 应启动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时需在10个交易日内提出补充承诺[40] - 未履行承诺董事及高管人员将停止发放薪酬并限制股份转让[40] - 应启动而未启动稳定措施时10个交易日内需公开说明原因[46] - 未履行承诺的董事高管将被停发薪酬[46] - 未履行承诺期间董事高管持有股份不得转让[46] - 稳定股价措施包含实际控制人增持和股份回购两种方式[44][45] - 回购股份需满足公司股票上市满一年等基本条件[45] - 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条件为上市后3年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50] - 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管用于增持股票资金不低于上一年度从公司取得分红及薪酬的50%[51] - 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52] - 应启动未启动稳定措施时相关董事高管10个交易日内停止发放薪酬[52] - 股价稳定措施触发后需在10个交易日内启动具体实施方案[50] - 股份回购需满足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等五项基本条件[51] - 未履行承诺事项需在股东大会及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说明原因[50][52] - 新聘任董事高管需以签署稳定股价增持承诺为聘任先决条件[51] 招股说明书承诺和投资者赔偿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等情形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31] - 公司承诺在招股说明书违法事实认定后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32] - 公司未履行承诺时需在10个交易日内启动投资者赔偿工作[34] - 完全消除未履行承诺影响后12个月内不得申请证券融资[35] - 董事会将指派专人敦促相关方履行承诺事项[35] - 未能履行承诺的股东不能办理剩余股份解禁[35] - 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承诺时需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34] - 实际控制人刘军刘翔承诺对招股说明书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依法赔偿[41] - 实际控制人承诺若未履行承诺将公开说明原因及后续计划[41] - 承诺有效期自2015年6月10日起长期有效[41] - 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承诺时将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方案[41] - 截至报告日相关承诺均处于正常履行状态[41] - 未履行承诺时10个交易日内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程序[42] - 赔偿金额根据与投资者协商或监管/司法机构认定方式确定[42] - 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52] - 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46] - 赔偿将优先通过和解调解及赔偿基金方式执行[46] - 董事会秘书阮懿威承诺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事项将在10个交易日内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工作[47] - 原独立董事夏成才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47] - 独立董事孙邦清承诺2015年6月10日至9999年12月31日期间正常履行赔偿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的承诺[48] - 独立董事鲁建国承诺2015年6月10日至9999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第三方调解等方式赔偿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49] - 监事会主席钟建新等监事承诺2015年6月10日至9999年12月31日期间正常履行先行赔付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的承诺[49] - 公司所有承诺均处于正常履行状态[47][48][49] 股份减持和锁定期承诺 - 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36] - 违反承诺减持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且剩余股份锁定期延长6个月[36]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除权除息调整后)[36] - 违反减持承诺的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且剩余股份锁定期延长6个月[37] - 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42] - 违反承诺减持股票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剩余股份锁定期延长6个月[42][43]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除权除息调整后)[43] - 违反减持承诺则收益归发行人所有且剩余股份延长锁定期6个月[53][54] - 未能履行承诺时需公开说明原因及后续计划并停止领取薪酬[53] - 违反同业竞争承诺造成损失需赔偿相应经济损失[54] 研发投入和专利情况 - 公司及子公司拥有有效专利97项,其中发明专利30项,实用新型专利46项,外观设计21项[33] - 公司承诺通过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产品竞争力[33] -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和技术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募集资金总额为40469.67万元[57]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510.36万元[57]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4457.17万元[57] - 年产300万台套全自动洗衣机新型高效节能减速离合器及一体化装置总装项目承诺投资总额22120.9万元 本报告期投入78.39万元 累计投入2512.08万元 投资进度11.36%[57] - 年产300万套全自动洗衣机减速离合器关键零部件加工项目承诺投资总额18349.4万元 本报告期投入431.97万元 累计投入1945.09万元 投资进度10.60%[57] - 截至2016年9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结余金额为37086.70万元[58] -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结余20204.92万元[58] - 宁国聚隆精工机械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结余16881.78万元[58] - 公司承诺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实现预期效益[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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