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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安科技(300523) - 2017 Q3 - 季度财报
辰安科技辰安科技(SZ:300523)2017-10-27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1.0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6.73%;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2.5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30%[8]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9.2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7.72%;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61.1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8.01%[8]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06元/股,较上年同期增长154.55%;年初至报告期末均为0.01元/股,较上年同期减少87.50%[8] - 投资收益2017年1 - 9月为5,017,195.87元,2016年1 - 9月为43,731.02元,同比增加11,372.85%[21] - 公司本期营业总收入为1.0382815628亿元,上期为4208.092344万元,同比增长146.73%[57] - 本期净利润为1007.745784万元,上期净亏损758.650101万元[58] - 基本每股收益本期为0.06元,上期为 - 0.11元[59] - 投资收益本期为224.706062万元,上期亏损7.296898万元[58] - 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营业总收入本期为253,229,495.86元,上期为221,542,004.22元[64] - 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净利润本期为3,023,970.70元,上期为5,970,209.36元[65] - 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营业收入本期为177,007,584.58元,上期为127,066,940.13元[68] - 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投资收益本期为5,185,530.34元,上期无[69] - 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净利润本期为4,044,348.81元,上期为 - 7,720,514.12元[69] - 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基本每股收益本期为0.01,上期为0.08[66] - 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基本每股收益本期为0.03,上期为 - 0.13[69]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本期为4169.334566万元,上期为1851.795151万元,同比增长125.15%[57] - 销售费用本期为1758.29962万元,上期为986.868611万元,同比增长78.17%[58] - 管理费用本期为3530.925474万元,上期为2340.824278万元,同比增长50.84%[58] - 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营业总成本本期为260,674,498.27元,上期为227,727,281.56元[64] - 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营业成本本期为95,912,122.65元,上期为66,827,284.98元[68] 其他财务数据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11.42亿元,较上年度末减少5.59%[8] -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81亿元,较上年度末减少1.81%[8]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33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3.01%[8] - 年初至报告期末非经常性损益合计649.34万元[9]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1907户,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户[12] - 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0.12%,持股数量2897.31万股[12] - 轩辕集团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12.97%,持股数量1868.19万股,其中质押442.10万股[12] - 限售股份期初总数为108,000,000股,本期解除限售65,555,485股,期末限售股数为42,444,515股[15][17]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388,929,924.99元,期初余额为562,098,783.06元,同比减少30.81%[20] -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699,000.00元,期初余额为2,334,657.98元,同比减少70.06%[20]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64,601,040.03元,期初余额为38,440,020.40元,同比增加68.06%[20] -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30,429,363.13元,期初余额为14,288,211.59元,同比增加112.97%[20] - 营业外支出2017年1 - 9月为1,139,890.16元,2016年1 - 9月为101,351.77元,同比增加1,024.69%[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7年为 - 133,398,530.34元,2016年为 - 93,278,823.68元,同比增加43.01%[2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7年为 - 16,158,592.34元,2016年为 - 263,059,938.71元,同比减少93.86%[2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7年为6,222,708.88元,2016年为401,837,634.42元,同比减少98.45%[23] - 2017年9月30日公司流动资产合计967,898,486.16元,较期初1,051,953,737.67元有所下降[49] - 2017年9月30日公司非流动资产合计173,904,806.36元,期初为157,458,452.08元[50] - 2017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计1,141,803,292.52元,期初为1,209,412,189.75元[50] - 2017年9月30日公司流动负债合计268,756,388.51元,期初为325,545,668.36元[50] - 2017年9月30日公司非流动负债合计50,043,381.28元,期初为44,375,948.93元[50] - 2017年9月30日公司负债合计318,799,769.79元,期初为369,921,617.29元[50] - 2017年9月30日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823,003,522.73元,期初为839,490,572.46元[51] - 2017年9月30日公司股本为144,000,000.00元,期初为80,000,000.00元[51] - 2017年9月30日公司资本公积为403,654,578.53元,期初为467,654,578.53元[51] - 2017年9月30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20,471,265.55元,期初为234,860,220.92元[51] - 流动资产合计本期为6.9886286056亿元,上期为7.7809766603亿元,同比下降10.18%[54] - 流动负债合计本期为2.2550059945亿元,上期为2.8240465245亿元,同比下降20.15%[54] - 股本本期为1.44亿元,上期为8000万元,同比增长80%[55] - 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本期为3.8724339101亿元,上期为1.9605591509亿元[73] - 母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本期为3.4114128842亿元,上期为1.6103523043亿元[77]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为1.166039391亿元,上期为1.2880400351亿元,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1.3579579794亿元,上期为 - 0.9528620754亿元[74] - 母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为13.5854447946亿元,上期为0.1003625亿元,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0.068792158亿元,上期为 - 2.6133703038亿元[74] - 母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为0.73379796亿元,上期为4.6335558725亿元,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1007850729亿元,上期为3.967739291亿元[74][77] - 母公司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本期为1112.72元,上期为 - 85503.84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为 - 1.3259539373亿元,上期为0.4006518734亿元[77]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本期为6093.20元,上期为 - 49778.77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为 - 1.433283206亿元,上期为0.4544909326亿元[73]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于2017年8月18日完成股票购买[26] - 北京辰安科技全体董、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于2017年1月17日作出股权激励相关承诺,长期有效且正常履行[27] - 袁宏永等相关人员于2017年1月17日作出参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承诺,长期有效且正常履行[28] -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26日作出股份限售承诺,期限至2019年7月25日,正常履行[28]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29] -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9] -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9] - 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9] -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转让价格不低于以转让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29] - 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每十二个月转让发行人股票数量不超过所持数量的5%[30] -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每十二个月转让发行人股票数量不超过所持数量的5%[31] - 上海瑞为铁道科技等公司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持股数量的50%,第二年不超过100%[31] -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后三十六个月内,若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将启动稳定股价预案[31] - 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的120%时,10个工作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32] - 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且非在实施期内,触发回购股份义务[32] - 董事会应于回购义务触发条件满足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制定并公告股份回购方案[32] - 实施回购计划中,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每股净资产,可中止回购计划[32] - 清控创业等公司转让发行人股票价格不低于以转让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30][31] - 上海瑞为铁道科技等公司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31] - 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上一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不高于20%[33] - 公司股票上市3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当日已公告每股净资产,触发回购股份稳定股价义务[33][35] - 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就公司股份回购预案在股东大会投赞成票[34] - 若股份回购议案未通过等情况,触发清控创业增持股份稳定股价义务[34] - 清控创业接到通知10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公司增持计划,6个月内增持股份[34] - 清控创业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发行人总股本的1%,不超过2%[34] - 清控创业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出售增持股份[35] - 若清控创业未履行增持承诺,公司可扣留其3年现金分红[35] - 增持触发条件开始至履行承诺期间,清控创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予转让[35] - 相关人员承诺就公司股份回购预案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投赞成票[35] - 增持触发条件满足时,公司应发布公告提示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且回购义务未履行[36] - 接到通知10个交易日内,应书面通知公司增持具体计划并公告[36] - 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高管上一年度平均薪酬的50%[36] - 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已公告每股净资产,可中止增持计划[36] - 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股份[36] - 如未履行增持承诺,公司可扣留当年及后两年现金分红或薪酬[37] - 自增持触发至履行承诺期间,相关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予转让[37] - 非不可抗力未履行公开承诺致投资者损失,公司依法赔偿[37][38] - 因不可抗力未履行公开承诺,在指定媒体说明原因并道歉,研究处理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7][38] - 招股说明书被认定有虚假记载等重大影响,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38] - 公司承诺招股说明书和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相关责任主体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全体董监高[39][40][41] - 若招股说明书或发行申请文件被认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