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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比森(300389) - 2015 Q1 - 季度财报
艾比森艾比森(SZ:300389)2015-04-25 00:0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本报告期营业总收入2.17476945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8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017.9569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83%[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7669.8592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07.11%[9] - 基本每股收益0.385元/股,较上年同期下降13.87%[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09%,较上年同期下降3.74%[9]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11.9038428709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3.7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权益7.6648406581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3.92%[9] -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282,500.00元,年初余额693,684.75元,变动比率-59.28%[25]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58,255,714.28元,年初余额1,873,780.77元,变动比率3008.99%[25] - 管理费用报告期金额24,752,173.95元,上年同期金额15,633,023.40元,变动比率58.33%[25] - 投资收益报告期金额3,207,695.75元,上年同期金额876,942.50元,变动比率265.78%[2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金额-76,698,592.91元,上年同期金额-8,455,252.20元,变动比率807.11%[25] - 本报告期前五大客户合计金额34,947,705.45元,占营业收入比例16.07%;上年同期合计金额44,099,341.24元,占营业收入比例22.88%[28] - 2015年3月31日货币资金期末余额26072.70万元,较期初31334.78万元减少[82] - 2015年3月31日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6630.54万元,较期初15304.18万元增加[82] - 2015年3月31日应付票据期末余额13225万元,较期初10610万元增加[83] - 2015年3月31日应付账款期末余额15094.31万元,较期初22955.94万元减少[83] - 2015年3月31日资产总计119038.43万元,较期初123687.37万元减少[83] - 2015年3月31日负债合计41948.98万元,较期初49932.31万元减少[84] - 2015年3月31日所有者权益合计77089.45万元,较期初73755.06万元增加[85] - 公司资产总计期末余额为11.98亿元,期初余额为12.63亿元,减少约5.14%[87,88] - 公司负债合计期末余额为3.62亿元,期初余额为5.11亿元,减少约29.12%[88] - 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余额为8.36亿元,期初余额为7.53亿元,增加约11.06%[88] - 公司营业总收入本期发生额为2.17亿元,上期发生额为1.93亿元,增加约12.82%[90] - 公司营业总成本本期发生额为1.86亿元,上期发生额为1.62亿元,增加约15.13%[90] - 公司营业利润本期为3439.60万元,上期为3183.80万元,增加约8.03%[91] - 公司利润总额本期为3619.20万元,上期为3274.41万元,增加约10.53%[91] - 公司净利润本期为3083.97万元,上期为2825.12万元,增加约9.16%[91] - 公司基本每股收益本期为0.385元,上期为0.447元,减少约13.87%[92] - 公司稀释每股收益本期为0.385元,上期为0.447元,减少约13.87%[92] -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26,962,958.60元,上年同期为30,079,983.67元[95][96] -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76,698,592.91元,上年同期为 -8,455,252.20元[99] -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8,703,190.07元,上年同期为42,939,310.09元[99] -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3,829,980.42元,上年同期为 -14,218,900.00元[100] -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61,354,330.45元,上年同期为182,361,058.67元[98] -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为440,000,000.00元,上年同期为155,000,000.00元[99] -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271,679,426.50元,上年同期为141,629,827.47元[98] -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31,228,923.97元,上年同期为25,034,207.50元[99] -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36,110,269.17元,上年同期为154,550,492.41元[100] -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87,862,233.48元,上年同期为 -19,785,834.29元[10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4.4320769575亿美元,上年同期为1.5588645901亿美元[10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3.9323718396亿美元,上年同期为0.918569193亿美元[10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4997051179亿美元,上年同期为0.6402953971亿美元[10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6.651004万美元,上年同期为1944.23275万美元[10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上年同期为4366.12275万美元[10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651004万美元,上年同期为 - 2421.89万美元[103]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为190.691589万美元,上年同期为37.056379万美元[103]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 - 3581.829576万美元,上年同期为2039.536921万美元[103] -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7570846958亿美元,上年同期为1.3197578896亿美元[104]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3989017382亿美元,上年同期为1.5237115817亿美元[104] 股东信息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为7049户[18] - 丁彦辉持股比例25.18%,持股数量2016.7066万股[18] - 全国社保基金一 一六组合持股比例1.14%,持股数量912,971股[19]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持股比例0.56%,持股数量452,039股[19] - 全国社保基金四 一八组合持股比例0.43%,持股数量346,698股[19] -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金蕴55期(季胜)集合资金信托持股比例0.35%,持股数量281,600股[19] 公司收购与业务布局 - 公司于2015年1月收购深圳市威斯泰克光电技术有限公司60%股权[15] - 1月完成深圳市威斯泰克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收购,威斯泰克承诺2015年净利润1500万[27] - 2015年1月9日公司以2400万元收购威斯泰克60%股权,1月30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65] - 2015年一季度公司完成三家海外全资子(孙)公司的注册登记工作[66] 限制性股票激励 - 李海涛等206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期初限售股数为0,本期增加限售股1,455,000股,期末限售股数1,455,000股[20] - 限制性股票解锁期:第一个解锁期为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可解锁数量为获授总数的40%;第二个解锁期为锁定期满后第二年,可解锁数量为获授总数的30%;第三个解锁期为锁定期满后第三年,可解锁数量为获授总数的30%[20] - 2015年1月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64] 股东交易限制与承诺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20] - 丁彦辉、任永红、邓江波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且为一致行动人,2011年8月1日签订《共同控制协议》[19] - 若涉及重大经营决策,三人先行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按丁彦辉意见决定[20] - 公司无法获悉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20] - 公司自2014年9月27日起长期不为股权激励对象获取权益提供贷款及其他财务资助[32] - 丁彦辉、任永红、邓江波自2014年7月15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25% [32][33]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6个月内申报离职,18个月内不转让股份;7 - 12个月申报离职,12个月内不转让;12个月后申报离职,6个月内不转让[33] - 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市后6个月内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34] - 深圳大艾投资自2014年7月15日至2017年8月1日,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34] - 天津富海股权投资自2014年7月15日至2015年8月1日,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34] - 丁彦辉、任永红、邓江波自2014年7月15日至2019年8月1日锁定期内不出售公开发行前股份[35] - 丁彦辉、任永红、邓江波锁定期满后2年内,每年减持股份不超持有总数的10% [35][36] - 减持股份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拟减持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36] - 深圳市大艾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至2019 - 08 - 01,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本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37][38] - 丁彦辉、任永红、邓江波三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公司股票发行并上市之日后60个月内,实施对公司经营决策的共同控制[4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彦辉、任永红和邓江波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长期有效且已切实履行[47] - 丁彦辉、任永红、邓江波出具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承诺函,承诺长期有效且已切实履行[48] - 公司股东大艾投资出具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承诺函,承诺长期有效且已切实履行[49] - 公司承诺上市后三年内,若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将履行回购公司股票的义务[50][51][53][54][55] - 若董事会未在回购条件满足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公司将延期向董事发放50%的薪酬(津贴)[5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回购决议生效后未按方案执行,公司将自稳定股价方案期限届满之日起延期十二个月发放未按方案执行人员50%的董事薪酬(津贴)及除基本工资外的其他奖金或津贴[52] - 控股股东承诺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52] - 若公司未能履行稳定股价义务,控股股东将履行增持公司股票的义务[53] - 若控股股东未按预案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将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自未履行承诺之日起,其持有的发行人股票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且同意公司延期支付分红及除基本工资外的薪酬(津贴)[54] - 负有增持股票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特定情形下履行增持公司股票的义务[54][55] -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55] - 公司董事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放弃履行稳定股价承诺[55] - 公司董事、高管和监事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57][58]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股份[57][58]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 - 12个月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股份[57][58]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57][58] - 所持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57] - 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6个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股票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58] - 公司控股股东丁彦辉、任永红、邓江波按4:3:3比例承担公司整体变更时补缴个税的罚款和损失[60] - 2014年7月15日相关承诺人切实履行了相关承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