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研院(300732) - 2017 Q4 - 年度财报
设研院设研院(SZ:300732)2018-04-18 00:0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收入和利润 - 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为9.3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8.12%[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7.51%[16] - 公司营业收入达9.258亿元,同比增长58.51%[65]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最高达4.03亿元人民币[18] - 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最高达1.09亿元人民币[1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1.26%,同比上升8.74个百分点[16] - 整体毛利率46.54%,同比增长2.29个百分点[65] - 海外地区收入为3669.47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75.97%[63] - 海外地区收入2669.63万元,同比增长740.42%[66] - 华东地区收入为2429.04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50.73%[63] - 华中地区收入为7.8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1.49%,占营业收入比重83.99%[63] - 勘察设计业务收入为7.3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3.13%,占营业收入比重79.03%[63] - 勘察设计业务收入7.391亿元,同比增长83.13%[65] - 试验检测业务收入为7096.71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5.38%[63] - 其他业务收入为936.5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7.27%[63] - 华北地区收入666.70万元,毛利率42.89%[65]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比42.14%,达3.941亿元[69]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成本和费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17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07.28%[16]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617.02万元,同比减少107.28%[76]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81,545,057.00元,同比增长256.28%[77]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7.07亿元,同比增长1253.07%[76]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706,964,902.19元,同比增长1253.07%[77] - 研发投入3432.37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3.67%[74] - 资产减值损失为32,158,922.22元,占利润总额11.76%[79] - 勘察设计业务人工成本1.316亿元,占营业成本26.54%[68]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资产和负债 - 资产总额达23.8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9.91%[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5.3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1.62%[16] - 公司货币资金比期初增长284.30%[37] - 公司在建工程比期初增长96.06%[37] - 公司应收账款比期初增长72.15%[37] - 公司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增长143.83%[38] - 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比期初增长410.91%[38] - 货币资金达866,846,374.00元,占总资产比例36.31%,同比增长18.36个百分点[81] - 应收账款为715,900,678.20元,占总资产29.99%,同比下降3.09个百分点[81] - 受限货币资金65,452,573.05元,占货币资金总额7.55%[82] - 报告期投资额22,600,000.00元,同比增长310.90%[83] - 公司资产负债率从49.44%降至35.62%,下降13.82个百分点[167]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公司核心业务为交通领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26] - 工程监理及试验检测业务新签合同额均突破亿元[49] - 公司2017年承担各类项目500余个[47] - 公司派出设计代表115名[52] - 组织现场设计回访30余次[52] - 审查办理设计代表通知单等400余批次[52] - 处理答疑变更及问题回复700余份[52] - 公司全年获批知识产权28项,包括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15项和软件著作权11项[53] - 公司参与15项省交通运输厅科研项目,完成11项科研项目鉴定验收[53] - 海外项目在孟加拉有近30人团队已工作近一年[50] - 对郑州晟启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投资12,600,000.00元,持股9.00%[84] - 对河南领航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投资10,000,000.00元,持股10.00%[84] - 子公司河南高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550.31万元[95] - 子公司河南省交院工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426.48万元[95] - 子公司河南省交通勘察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458.01万元[95] - 子公司河南安聚通实业有限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233.65万元[95] - 河南省交院工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增资后注册资本达人民币1,500万元[95] 各地区表现 - 省外项目中标金额仅西藏就达3亿元人民币[32] - 西藏项目中标金额达3亿元[48] - 省外项目合同额及其占总收入比例显著提升[48]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业务发展依赖于国家基础设施投资规模特别是交通领域和城市化进程的投入[3] - 公司战略重点为巩固河南省内市场同时拓展省外及海外市场但面临区域保护和法律文化差异风险[6] - 公司面临交通工程咨询行业激烈竞争主要对手包括大型央企、地方国企和跨国公司[4] - 公司存在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纠纷、索赔或诉讼的风险虽已购买相关保险但仍可能增加成本[4] - 公司客户主要为政府部门及下属基础设施投资管理公司应收账款发生大额坏账的可能性较小[5] - 公司募投项目已通过可行性论证但可能因宏观经济波动或政策变化导致实施效果与预测存在差异[5] - 2017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631684亿元增长7.2%[33] - 2017年基础设施投资140005亿元增长19.0%[33] - 2017年全国完成公路建设投资21253.33亿元增长18.2%[34] - 2016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营业收入33337.5亿元同比增长23.1%[36] - 2018年全国计划完成铁路投资7320亿元[97] - 2018年全国计划完成公路水运投资约1.8万亿元[97] - 2018年全国水利在建投资规模目标达1万亿元[97] - 2018年计划新建改建农村公路20万公里[97] 公司治理和股东结构 - 公司股票简称为设研院股票代码为300732在深交所上市[11] - 公司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均为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陇海中路70号邮政编码450052[11] -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媒体包括《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13] - 公司股票于2017年12月12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46] - 公司成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融资6.8亿元人民币[56] - 首次公开发行新股1800万股[161] - 发行后总股本增至7200万股[161] - 有限售条件股份5400万股占总股本75%[161] - 无限售条件股份1800万股占总股本25%[161] - 国有法人持股1080万股占总股本15%[161] - 境内法人持股2487.8793万股占总股本34.55%[161] - 境内自然人持股1832.1207万股占总股本25.45%[161] - 每股发行价格41.42元[162]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800万股新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1.42元[166] - 公司总股本由5400万股增至7200万股,增幅33.33%[167] - 河南交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限售股24,878,793股,占总股本34.55%[170][165] -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机关服务中心持有限售股10,800,000股,占总股本15.00%[170][165] - 本期新增限售股总数54,000,000股,全部为首发限售[165] - 俞惠康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314,877股,占总股本0.44%[170]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1,572人[169] - 报告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6,329人[169] - 公司控股股东为河南交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由常兴文担任法定代表人,成立于2014年7月11日,注册资本未披露[172]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14位境内自然人,包括常兴文、毛振杰、李智等,均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173][174][175]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中张琳、朱万健、陆文元、王琛、徐美苏、陈立山等六位股东采用信用账户购买股票[171]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及无限售条件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171] - 控股股东河南交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企业投资管理业务,组织机构代码为91410100396983348A[172] -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机关服务中心为持股10%以上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常鹏程,成立于2000年8月11日,注册资本1910.8万元[177] -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机关服务中心主要经营机关办公服务、后勤生活服务及机关委托事项承办[177]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175]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172] - 控股股东未持有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股权[172]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显示,期初持股总数277,560股,期末持股总数保持不变为277,560股[182][183] - 所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期内均未增持或减持股份,持股数量无变化[182][183] - 监事陈宇持有公司股份162,060股,占期末持股总数的58.4%[183] - 监事莫杰持有公司股份115,500股,占期末持股总数的41.6%[183]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常兴文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均为0股[182][183] -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优先股[18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不适用[178]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无变动情况[184] - 独立董事吴跃平在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领取报酬[190] - 独立董事吴跃平在河南和信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兼总经理并领取报酬[190] - 独立董事吴跃平在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领取报酬[190] - 独立董事韩新宽在迈奇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领取报酬[190] - 独立董事韩新宽在杭州福膜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领取报酬[190] - 财务总监林明担任公司财务部部长[189] - 董事会秘书王国锋兼任副总经理及董事会办公室主任[188] - 监事会主席娄晓龙兼任综合事务部部长及交院控股总经理[187]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税前报酬总额合计为656.71万元[194] -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年7.8万元[191] - 2017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总额为656.71万元[192] -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常兴文税前报酬为95.08万元[194] - 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报酬均为7.8万元[194] - 公司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为1,274人[196] - 公司生产人员数量为1,026人,占总员工数80.5%[196] - 公司硕士及以上学历员工434人,占总员工数34.1%[196] - 公司开展专业业务外训110余人次,其中省外70余人次[198] - 公司母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为80人[196] - 公司劳务外包工时总数为424,296小时[199] - 公司劳务外包支付报酬总额为12,728,636.58元[199] - 公司2017年度审计费用为39万元[135] - 公司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服务5年[135] - 审计项目合伙人郭伟已连续服务5年[135] - 公司支付首次公开发行承销保荐费用4846.14万元[136]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33] -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情况[134] - 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134] - 公司未出现盈利预测未达标的资产或项目[133] 分红和股东承诺 - 公司以72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8股[6] - 公司2017年度现金分红总额3600万元(含税)[104] - 公司2017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104] - 公司2017年度每10股转增8股[104] - 2017年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5.63%[110] - 公司2016年现金分红总额1890万元(含税)[110] - 公司2015年现金分红总额1620万元(含税)[110] - 控股股东河南交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11]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承诺不低于发行价[111] - 若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111] - 自然人股东(含常兴文等13人)通过交院投资间接持有股份,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且维持一致行动关系[112] - 持股5%以上股东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机关服务中心作出股份限售承诺[112] - 所有承诺方均声明将严格遵守证监会[2017]9号公告及深交所减持细则规定[112] - 承诺履行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12日[111][112] - 违反承诺的收益将上缴公司并承担赔偿责任[111][112] - 承诺适用范围包含资产重组、首次公开发行等情形[111] - 报告期末(2017年度)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111][112] - 公司股东及董监高承诺自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IPO前股份[113] - 承诺有效期自2017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12日期间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形[113] - 若违反承诺,相关方需将不符合承诺的所得收益上缴公司并承担法律后果[113] - 股份锁定承诺适用于中国证监会[2017]9号公告及深交所减持实施细则[113] - 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股份锁定承诺[113] - 公司授权董事会在深交所办理股份锁定手续[113] - 承诺范围涵盖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13] - 相关承诺涉及34位自然人股东及单位股东[113][114] - 公司股东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公开发行前股份[115]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15]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115] - 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锁定期将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115] - 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15] - 上市后6个月内离职的,自离职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股份[115] - 上市后第7至12个月离职的,自离职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股份[115] - 违反承诺者需将所得收益上缴公司并承担法律责任[115] - 实际控制人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公开发行前股份[116] - 所有承诺均需遵守证监会[2017]9号公告及深交所减持细则[116] - 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17] - 锁定期满后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的25%[117][118] - 若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17][118] -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117][118] - 监事通过交院投资间接持股承诺12个月内不转让股权[118] - 减持价格承诺不低于发行价(除权除息后调整)[117] - 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上缴公司并承担法律责任[117][118] - 所有承诺均遵守证监会[2017]9号文及深交所减持实施细则[117][118] - 离职后转让限制根据申报时间不同分为18个月或12个月限售期[117][118] - 股份锁定手续由公司董事会在深交所办理[117][118] - 控股股东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上一年末合计持有股份总数的25%[119] - 减持价格承诺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119] - 减持需满足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高于发行价的条件[119] - 减持方式限于大宗交易、集合竞价、协议转让等合规方式[119] - 违反减持承诺需在10日内上缴违规所得收益[119] - 持股5%以上股东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机关服务中心同步作出减持限制承诺[120] - 所有减持承诺有效期至2022年12月12日[119][120] - 减持需提前3个交易日发布提示性公告[119] - 可供减持数量不可跨年度累计计算[119] - 若发生除权除息将按交易所规则调整减持价格基数[119] - 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股份总数的25%[121] - 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