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14.9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9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02.53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16%[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144.92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62%[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2元人民币,与上年同期持平[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52%,较上年同期增加0.02个百分点[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67.21%[15]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6.76%[8]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62.61%[15] 资产和负债项目变化 - 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200.02%[15] - 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102.15%[15] - 存货较期初增加60.16%[15] - 预收款项较期初增加55.11%[15] - 应付利息较期初减少53.14%[15]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92.45%[15] - 应付债券较期初减少100%[15] 衍生品投资情况 - 公司甲醇期货衍生品投资报告期内购入金额135.41万元,售出金额152.33万元[29] - 甲醇期货衍生品投资报告期实际损益金额为16.92万元[29] - 期末甲醇期货衍生品投资金额为4.25万元,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0.00%[29] - 公司衍生品投资采用自有资金,期末持仓数量200吨[29] - 公司通过期货合约对冲了结套期保值,不存在风险敞口[30] - 公司衍生品投资处于前期尝试阶段,操作数量小且风险可控[30] 重大资产重组承诺 - 标的矿权2014至2016年预测净利润总额为24,859.02万元[20] - 博源集团承诺标的矿权每年扣非净利润不低于24,859.02万元[20] - 博源集团因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远兴能源股份438,301,359股[20] - 利润补偿期间为交易完成后当年及之后两个会计年度(2014-2016年)[20] - 补偿股份数量计算公式:(累计承诺净利润-累计实际净利润)/承诺净利润总和×发行股份数[20] - 标的矿权期末减值测试触发额外补偿条件:减值额/评估值>已补偿股份数/对应取得股份数[21] - 博源集团所获股份限售期为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21] - 4家特定投资者认购股份限售期为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21]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 博源集团承诺3年内转让ZLELEM公司及华鼎矿业控股权[21] - ZLELEM公司与华鼎矿业期间不开展与远兴能源煤炭业务竞争的业务[21] - 博源集团承诺对外出售ZELEM公司、华鼎矿业和博源实地的控股权以避免同业竞争[22] - ZELEM公司及华鼎矿业目前尚不具备实质性开采条件且时间具有较大不确定性[22] - 博源实地开展的煤炭进口贸易业务与上市公司存在潜在同业竞争[22] - 承诺自2014年9月22日起长期有效若违反将赔偿上市公司损失[22] - 实际控制人戴连荣已履行出售博源实地和ZELEM公司控股权的承诺[22] - 部分煤炭类资产(ZELEM公司/华鼎矿业/博源实地)未注入上市公司[22] - 承诺优先考虑上市公司利益当发生同业竞争利益冲突时[22] - 相关企业若出现竞争业务将采取资产减持或转让措施[22] - 控股股东承诺避免与远兴能源及其子公司发生同业竞争[24][25] 规范关联交易承诺 - 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规范关联交易,不以低于或高于市场价格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并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23] - 戴连荣作为实际控制人承诺规范关联交易,保证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采用公开招标或市场定价方式[23] - 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承诺若违反关联交易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将承担赔偿责任[23] - 戴连荣承诺若违反关联交易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将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23] - 所有关联交易承诺均于2014年09月22日作出,并处于正常履行中[23] - 控股股东承诺严格控制关联交易并减少持续性关联交易[24][25] 上市公司独立性承诺 - 戴连荣承诺保证远兴能源人员独立,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远兴能源工作并领取薪酬,不在下属其他公司兼职或领薪[23] - 戴连荣承诺保证远兴能源财务独立,设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和财务核算体系,拥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23] - 承诺保证远兴能源在财务决策方面保持独立,不受实际控制人干预[23] - 承诺保证远兴能源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人事任免决定不受实际控制人干预[23] - 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集团承诺保证远兴能源资产独立完整且全部处于公司控制之下[24][25] - 控股股东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干预远兴能源重大决策事项[24][25] - 控股股东承诺若违反独立性承诺将向远兴能源进行经济损失赔偿[24][25] - 所有独立性承诺在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24][25] 董事及高管履职承诺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输送利益损害公司利益[25]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约束职务消费行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无关投资[25]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25]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25] 股东持股变动 - 公司控股股东博源集团承诺在2016年6月30日前不减持本次增持的3,992,913股远兴能源股票[26] 其他重大事项 - 公司拟发行不超过7亿元公司债券[17]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为-42.39万元人民币[9]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99,780户[11] - 总资产为198.45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2.3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0.93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0.55%[8] - 公司报告期未对1-6月经营业绩发布亏损或大幅变动预警[27]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27]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31]
博源化工(000683) - 2016 Q1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