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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鸿股份(000851) - 2016 Q1 - 季度财报
高鸿股份高鸿股份(SZ:000851)2016-04-30 00:0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14.69亿元,上年同期14.80亿元,同比减少0.70%[8]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98.08万元,上年同期-554.01万元,同比减少170.41%[8] -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6亿元,上年同期-529.95万元,同比减少949.06%[8]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66.69亿元,上年度末64.88亿元,同比增加2.79%[8] -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6.25亿元,上年度末26.18亿元,同比增加0.25%[8]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303.15万元,其中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333.68万元[9] - 软件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涉及金额252.55万元,原因是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且按标准定额持续享受[10] - 货币资金期末金额499,848,947.51元,较期初减少515,401,949.82元,变动比率-50.77%,因预付货款及购买存货支出增加[16] - 预付账款期末金额1,113,363,010.87元,较期初增加254,693,719.08元,变动比率29.66%,因本期IT销售业务备货增加[16] - 长期待摊费用期末金额15,334,347.97元,较期初增加8,613,687.06元,变动比率128.17%,因市场推广费增加[16] - 短期借款期末金额762,839,700.00元,较期初减少408,000,000.00元,变动比率-34.85%,因归还银行贷款[16] 股东相关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85247人[12] - 前10名股东中,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持股比例14.04%,持股数量8300.19万股[12]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2537.86万股[13] 公司股权交易及资金募集 - 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高鸿鼎恒41.77%股权,作价31,949.873万元,拟发行约27,542,993股[18] - 公司拟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1,000万元,15,518.22万元用于物流平台建设,15,481.78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8]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14年公司启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725万股,授予144人,2014年11月27日上市[19] - 限制性股票解锁比例分别为33%、33%、34%,解锁业绩考核要求利润总额较2013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3%等[20]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14年11月26日披露[21] 股东承诺事项 -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2014年10月29日承诺保持上市公司人员、财务等方面独立,尚在承诺期[22] - 曾东卫、李伟斌等承诺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起始时间为认购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之日[22] - 曾东卫承诺限售期届满12个月内累计转让股份不超本次认购总额60%,24个月内不超80%[22] - 李昌锋承诺限售期届满12个月内累计转让股份不超本次认购总额60%[22] - 叶军承诺限售期届满12个月内累计转让股份不超本次认购总额60%[22] -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大唐创投、海南基金承诺认购的新增股份限售期为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22] - 若高阳捷迅未达成业绩目标且补偿义务未履行完毕,相关方限售期延长至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22] - 补偿义务人承诺高阳捷迅2014 - 201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税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380万元、6130万元和7300万元[23] -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承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期间,下属除公司外其他企业不从事与公司同业竞争业务[23] - 大唐创投、海南基金、银汉投资作为公司股东期间及之后36个月内,不在境内外以控股形式从事对公司及高阳捷迅构成竞争的业务[23] - 大唐创投、海南基金、银汉投资作为公司股东期间及之后36个月内,若公司及高阳捷迅开展新业务,不在境内外以控股或参股有实质控制权方式从事竞争业务[23] - 曾东卫、叶军、李昌锋作为公司股东期间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高阳捷迅现有相同业务,不在相同业务经营实体任职或担任顾问[23] - 曾东卫、叶军、李昌锋作为公司股东期间及之后,不从事与高阳捷迅现有相同业务[23] - 公司部分人员承诺36个月内不在境内外从事对上市公司及高阳捷迅构成竞争的业务和活动[24] - 大唐创投、海南基金、银汉投资等交易对方承诺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24] - 曾东卫、李伟斌等人员承诺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24] -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研究院承诺与上市公司避免同业竞争[24] -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研究院承诺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25] - 若信息涉嫌违规被调查,相关方在结论形成前不转让高鸿股份权益股份[25] - 若信息调查有违法违规情节,相关方锁定股份用于投资者赔偿[25] -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损害公司利益[25] -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约束职务消费行为[25] -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无关活动[25] - 南京庆亚限售期届满日起12个月内,累计转让股份不超本次认购股份总额的50% [26] - 南京庆亚限售期满24个月内,累计转让股份不超本次认购股份总额的80% [26] - 南京庆亚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及之后36个月内,避免同业竞争[26] -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若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数量达5%及以上,需在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通过上市公司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27] -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自2014年12月17日起六个月内无通过深交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5%及以上的计划[27] 公司业绩预测及投资情况 - 公司预计2016年1 - 6月净利润净利润不会亏损或与同期同期大幅大幅变动[28]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28]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29] 公司其他情况 - 公司报告期内未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30] - 公司报告期无对外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31][32] 公司人员增持计划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联合增持公司股份,出资额不低于219万元[27] -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成立后,若股价不高于2015年7月9日最低成交价8.24元/股,管理方用用全部资产购买公司股票[27] -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所持公司股票6个月内不减持[27] 子公司业绩承诺 - 江苏高鸿鼎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16 - 2018年税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100万元、7100万元、8100万元[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