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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星能源(000862) - 2017 Q3 - 季度财报
银星能源银星能源(SZ:000862)2017-10-27 00:00

公司整体财务关键指标变化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95.25亿元,较上年度末减少4.89%[8] -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7.08亿元,较上年度末减少2.43%[8]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2.11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3.67%;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6.99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3.57%[8]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275.3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14.63%;年初至报告期末为 - 6736.8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1.18%[8]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9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5.10%[8] 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0043户,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12] - 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0.23%,持股数量2.84亿股[12] 非经常性损益相关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特定除外)为777.21万元[9] - 除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为 - 1825.32万元[9]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 847.21万元[9] 具体资产项目变化 - 货币资金期末金额473,099,251.99元,较年初减少55.32%,因补贴电费拖欠致经营现金流减少[16] - 应收票据期末金额106,608,285.51元,较年初增加511.96%,因新能源发电企业电费结算汇票比例增加及票据背书支付量下降[16][17] - 应收账款期末金额927,528,073.21元,较年初增加40.39%,因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电费未结算[16][17] 费用及利润变化 - 销售费用本期金额5,027,192.57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9.12%,因控股子公司光伏组件销售量减少,运输费及包装费减少[17][18] -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金额12,037,489.94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597.01%,因应收款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增加[17][18] - 净利润本期为 -70,561,221.46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4.25%,因装备制造业销量减少利润下降以及三季度风资源较差[18][19] 现金流量变化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金额341,250,537.81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6.06%,因可再生能源补贴电费未结算[19]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108,723,358.26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5.10%,原因同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减少[19][20]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公司股票自2017年3月13日开市起停牌,2017年10月12日上午开市起复牌,期间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1][22] - 2017年8月31日披露《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22] 项目相关情况 - 中铝宁夏能源持有银仪风电50%股权,曾于2015年10月21日至11月17日挂牌转让未征集到受让者,承诺于银仪风电2015年度年报披露之日起一年内按评估公允价格注入上市公司[24] - 贺兰山百万千瓦级风电项目和白兴庄风电场100MW项目处于前期工作,未正式申报立项,获批后优先由上市公司申请立项、建设和经营,否则中铝宁夏能源继续推进并在项目建成且银仪风电注入后一年内按评估公允价格注入上市公司[24] - 陕西西夏能源定边冯地坑风电场一期49.5MW项目已建成,二期49.5MW项目在建,陕西丰晟能源朱庄风电场50MW项目已核准,中铝宁夏能源同意在银仪风电注入后一年内按评估公允价格转让相关股权给上市公司[24] 重组股份锁定及利润承诺 - 中铝宁夏能源在本次重组中认购的银星能源新增发行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除中铝宁夏能源外其他特定对象认购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对象认购股票已于2016年1月8日解除限售[24][25]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采用收益法定价的标的资产在2014 - 2017年拟实现归属于银星能源的净利润分别为4615.43万元、5459.87万元、6358.00万元及10032.79万元[25] - 2014年度已完成利润承诺事项,2015年度中铝宁夏能源现金补偿未完成利润2694.4万元[25] - 2016年未完成金额为230.8万元,公司以1.00元回购该部分涉及股份2507595股,已于8月16日完成注销手续[25] 利润补偿相关安排 - 若中铝宁夏能源须补偿利润,银星能源可1元总价回购其持有的一定数量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上限为中铝宁夏能源以6项风电厂资产认购的全部银星能源股份[26] -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为6.59元/股[26] - 6项风电厂资产的评估值为117,660.82万元,认购的股份总数对应为17,854.4492万股[26] - 中铝宁夏能源应在接到银星能源书面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计算应回购股份数并协助转移至专门账户[27] - 银星能源应在利润补偿期限届满且完成锁定手续后两个月内就股票回购事宜召开股东大会[27] - 若股东大会通过,银星能源将以1元总价定向回购专户中全部股份并注销[27] - 若股东大会未通过,中铝宁夏能源将在接到通知后30日内将已锁定股份赠送给其他股东[27] 相关承诺事项 - 中铝宁夏能源自2013年07月25日起承诺保持银星能源经营独立性,该承诺仍在履行中[27] -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真实准确完整[27] -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对2016年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后采取填补措施[27] 非公开发行股份锁定 -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上市日起锁定12个月[28] 投资情况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30]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31] 公司活动情况 -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32] 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33]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34] 精准扶贫情况 - 公司三季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计划[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