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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新能(835985) - 2023 Q3 - 季度财报
海泰新能海泰新能(BJ:835985)2023-10-30 00:00

整体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3年9月30日资产总计33.79亿元,较上年期末减少11.71%[7] - 年初至2023年9月营业收入29.09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0.31%[7] - 年初至2023年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8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83%[7] - 2023年7 - 9月营业收入7.83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0.27%[7] - 2023年7 - 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9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4.11%[7] - 2023年1 - 9月营业成本25.87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3.85%[9] - 2023年1 - 9月税金及附加124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3.07%[9] - 2023年1 - 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62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8.88%[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37,828,424.05元,同比下降92.17%[10] - 2023年1 - 9月营业总收入29.09亿元,较2022年同期的48.73亿元下降40.30%[68] - 2023年1 - 9月营业总成本27.94亿元,较2022年同期的47.83亿元下降41.59%[68] - 2023年1 - 9月净利润7797.96万元,较2022年同期的6912.39万元增长12.81%[69] -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0.25元/股,较2022年的0.27元/股下降7.41%[70] - 2023年稀释每股收益0.24元/股,较2022年的0.27元/股下降11.11%[70] - 公司营业利润为110,853,984.62元,较上期76,589,556.35元增长[72] - 公司净利润为107,991,183.63元,较上期59,505,017.04元增长[72] - 2023年1 - 9月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1,794,449,968.16元,较2022年1 - 9月3,240,397,813.66元下降[74] - 2023年1 - 9月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68,062,256.55元,较2022年1 - 9月3,458,473,986.71元下降[74] - 2023年1 - 9月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911,831,419.84元,较2022年1 - 9月3,348,477,519.20元下降[75] - 2023年1 - 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6,230,836.72元,较2022年1 - 9月109,996,467.51元下降[75] - 2023年1 - 9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277,591,152.73元,较2022年1 - 9月 - 209,123,486.20元减少[75] - 2023年1 - 9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828,424.05元,较2022年1 - 9月483,281,173.20元下降[75] - 2023年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为 - 4,830,672.50元,2022年为6,559,854.55元[75] - 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429,838,389.66元,较期初618,200,954.12元下降[7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20.74亿美元,较之前的30.12亿美元有所下降[7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20.45亿美元,较之前的29.15亿美元有所下降[7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15.8万美元,较之前的9690.1万美元有所下降[7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3.12万美元,较之前的42.69万美元有所下降[7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3.1亿美元,较之前的1.43亿美元有所上升[7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3.1亿美元,较之前的 - 1.43亿美元亏损扩大[7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4.82亿美元,较之前的6.86亿美元有所下降[7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4.24亿美元,较之前的2.27亿美元有所上升[7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804.2万美元,较之前的4.59亿美元有所下降[78]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 - 2.21亿美元,较之前的4.09亿美元由正转负[78] 资产负债关键指标变化 - 2023年9月30日货币资金6.02亿元,较上年期末减少54.41%[8] - 2023年9月30日应收账款5.91亿元,较上年期末增长82.57%[8] - 2023年9月30日流动资产合计2,321,173,516.26元,2022年12月31日为3,026,050,965.10元[60] - 2023年9月30日非流动资产合计1,057,941,078.37元,2022年12月31日为801,025,373.41元[61] - 2023年9月30日资产总计3,379,114,594.63元,2022年12月31日为3,827,076,338.51元[61] - 2023年9月30日流动负债合计1,886,427,829.46元,2022年12月31日为2,369,036,473.57元[61] - 2023年9月30日非流动负债合计213,097,930.73元,2022年12月31日为179,391,870.18元[62] - 2023年9月30日负债合计2,099,525,760.19元,2022年12月31日为2,548,428,343.75元[62] - 2023年9月30日所有者权益合计1,279,588,834.44元,2022年12月31日为1,278,647,994.76元[62] - 2023年流动资产合计20.46亿元,较上期的26.98亿元下降24.16%[65] - 2023年非流动资产合计10.09亿元,较上期的7.52亿元增长34.17%[65] - 2023年流动负债合计16.61亿元,较上期的21.14亿元下降21.44%[66] - 2023年非流动负债合计1.76亿元,较上期的1.55亿元增长13.49%[66] - 2023年所有者权益合计12.18亿元,较上期的11.81亿元增长3.18%[66] 股份相关情况 - 无限售股份总数期末为134,469,079股,占比43.45%;有限售股份总数期末为175,007,121股,占比56.55%[14] - 总股本为309,476,200股,普通股股东人数为9,250人[15]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期末持股总数为206,395,534股,占比66.6919%[17][18] 重大事项及承诺 - 诉讼或仲裁累计金额合计9,410,091元,占期末净资产比例为0.74%[23] - 对外担保事项已事前及时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临时公告索引为2022 - 106、2022 - 141[22] - 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已事前及时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临时公告索引为2022 - 140[22] -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已事前及时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临时公告索引为2020 - 052、2022 - 090[22] - 股份回购事项已事前及时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临时公告索引为2023 - 049、2023 - 060[22] - 公司为唐山海泰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担保金额5000万元,担保余额5000万元,担保期间为2023年2月28日至2027年2月27日[24] - 日常性关联交易中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预计金额1.4亿元,发生金额553.99万元[25] - 公司承租关联方厂区年租金200万元,年初至报告期末发生关联交易金额183.49万元;光伏项目合计中标金额7亿元,年初至报告期末发生金额2119.18万元[26] - 公司原计划在盐城建设10GW - TopCon高效光伏电池项目,总投资约50亿元,一期投资25亿元,后变更为与天长市滁州高新区签署10GW TopCon高效光伏电池项目投资协议书[27][28][29][30]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回购股份301万股,占总股本的0.97%,占预计回购数量上限的71.666%,已支付总金额1784.08万元,占拟回购金额总额上限的35.398%[31]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永就员工社保公积金、海关处罚、票据融资等事宜出具承诺,承担相关损失[32][33]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不从事与公司竞争的业务[33]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董监高人员任职承诺》,满足竞业禁止要求,保守公司商业秘密[33] - 2023年6月19日董事会、7月6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31]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光伏项目关联交易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中标7亿元[26]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永、刘凤玲承诺自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相关股份,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触发条件,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每年减持不超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名下股份总数的20%,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34][35][36] - 持股5%以上股东张凤慧承诺自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相关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每年减持不超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名下股份总数的50%[37] - 2023年1月9日光控郑州基金、李金峰计划减持海泰新能股份不高于247.5万股,减持期间为公告披露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38] - 截至2023年7月6日光控郑州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247.5万股,减持比例0.7997%,减持完成后合计持股1537.3万股,持股比例4.9674%,低于5%[39]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亲属王秀珍、王莹莹承诺自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相关股份,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触发条件,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4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亲属、总经理巴义敏承诺自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相关股份,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触发条件,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41]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自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公开发行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42] - 公司公开发行并上市后6个月内,若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相关人员持有的公开发行前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42] - 相关人员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42] - 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等,对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将在违法事实被认定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回购公开发行全部新股程序[45] - 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与股票公开发行完成日至回购公告日期间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45] - 公司将积极稳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争取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48]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专户专储、专款专用[48] - 违反减持承诺,减持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未上交则公司有权从应付现金分红中扣除等额金额[42][43] - 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公司、控股股东等将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公司有权扣留或扣减相应资金[43][44] - 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等致投资者损失,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等将依法赔偿[45][46][48] - 公司未来几年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整体盈利能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支出[49] - 公司完善细化利润分配政策,制订股东回报规划,明确分红决策程序、机制和现金分红比例[49] - 公司违反承诺将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造成损失依法承担补偿责任[5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违反承诺将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造成损失依法赔偿[5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违反承诺将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造成损失依法补偿[51] - 公司承诺尽量避免关联交易,不可避免时按公平原则进行,不转移利润和输送利益[51]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避免关联交易,不占用公司资金,按规定进行关联交易,不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52] - 公司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利润分配方案[54] -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