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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碳谷(836077) - 2021 Q4 - 年度财报
吉林碳谷吉林碳谷(BJ:836077)2022-04-18 00:0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1年营业收入12.09亿元,较2020年增长9.71%[32] - 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5亿元,较2020年增长126.09%[32] - 2021年末资产总计23.18亿元,较2020年末增长37.99%[34] - 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54亿元,较2020年末增长119.78%[34] - 2021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9亿元,较2020年增长11.46%[36] - 2021年总资产增长率为37.99%,营业收入增长率为9.71%,净利润增长率为126.09%[37] - 2021年末普通股总股本3.19亿股,较2020年末增长8.51%[39] - 2021年非经常性损益合计1273.67万元,所得税影响数 - 191.05万元[43] -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0,946万元,同比增长9.71%,净利润31,481万元,同比增长126.09%[49] - 本期期末货币资金247,561,033.83元,占总资产10.68%,较上年期末增加51.17%[55] - 本期期末应收账款673,498.41元,占总资产0.03%,较上年期末下降68.56%[55] - 本期期末在建工程192,461,242.72元,占总资产8.30%,较上年期末增加519.17%[55] - 本期期末短期借款261,227,745.00元,占总资产11.27%,较上年期末下降50.52%[55] - 本期期末长期借款530,000,000.00元,占总资产22.87%,较上年期末增加783.33%[55] - 本期期末资产合计2,317,835,267.45元,较上年期末增加37.99%[56] - 公司本期营业收入12.0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71%,营业成本7.17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27%,毛利率40.70%,较上年同期提升21.29个百分点[62] - 销售费用718.0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7.94%;研发费用3948.7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236.54%;信用减值损失7.2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8.64%;资产减值损失-81.3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2.80%;其他收益1260.3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08.48%;投资收益为0,较上年同期下降100.00%[62] - 营业利润3.6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0.44%;营业外收入13.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53.57%;净利润3.1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6.09%[62] - 主营业务收入12.0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4.14%;其他业务收入4.3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9.99%;主营业务成本7.1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6.53%;其他业务成本1695.14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0.00%[67] - 按产品分类,碳纤维原丝收入11.2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1.42%;带量试制品收入2149.7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66%;碳丝收入5912.7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30%;其他收入866.6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13%[70] - 按区域分类,东北区域营业收入8.4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0.86%;华东区域营业收入3.0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2.18%;其他地区营业收入5260.1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0.94%[7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9亿元,较上期增长11.4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39亿元,较上期变动619.2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4亿元,较上期变动-618.29% [79] - 本期研发支出金额为3948.7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3.26%,上期研发支出金额为13.94万元,占比0.01% [89] 各条业务线表现 - 按产品分类,碳纤维原丝收入11.2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1.42%;带量试制品收入2149.7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66%;碳丝收入5912.7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30%;其他收入866.6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13%[70] - 收入增长主要因大丝束民用、工业用产品市场开拓,产能释放,碳纤维原丝销售放大,且2021年未开展贸易业务,其他业务收入下降[73] - 吉林碳谷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90.27万元,主营业务利润41.05万元,净利润31.88万元 [83] 各地区表现 - 按区域分类,东北区域营业收入8.4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0.86%;华东区域营业收入3.0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2.18%;其他地区营业收入5260.1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0.94%[72] - 公司存在客户集中的风险,吉林地区、华东地区销售占比较高[13]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2021 - 2025年公司将打破国际技术垄断、降低产业链成本,推进国产替代、扩大应用领域,成为全球知名碳纤维原丝供应商并适度向下游延伸[107][110] - 公司计划3 - 5年发展做大做优原丝产品,在民用、工业用碳纤维原丝领域超越国际主要竞争对手[108][111] - 公司已实现定型的大丝束原丝品种有24K、25K、35K、48K和50K,未来将推出更大丝束产品[112] - 2022年初4万吨原丝项目生产线全部建成投产,未来2 - 3年计划新增15 - 20万吨左右原丝产能[112] 其他没有覆盖的重要内容 - 2021年公司获得化纤行业“十三五”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多项荣誉[5] - 2021年公司获得4项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实用新型专利[7] - 披露2021年度报告时,豁免披露重要供应商和客户的具体名称[12] - 公司存在新产品开发及升级风险,国内碳纤维产业化技术等与国际水平有差距[14] - 公司原材料丙烯腈价格波动及单一供应商存在风险[14] - 公司毛利率波动较大,受行业发展等因素影响[14] - 2021年3月公司获得化纤行业“十三五”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称号[5] - 2021年8月31日公司在新三板精选层挂牌,11月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5] - 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24日,上市于2021年11月15日,普通股总股本为318,636,363股,优先股总股本为0股[25] - 公司注册资本为318,636,363元,报告期内发生变更[27] -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2021年8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28] - 公司证券简称为吉林碳谷,证券代码为836077[22] - 公司地处吉林,人员人均薪酬低于山东、江苏等地同行业公众公司[16]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方式为连续竞价交易[25] - 公司控股股东为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吉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5] -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20201682611844F,注册地址在吉林省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站街地段516,报告期内均未变更[27]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会计师为韩波、赵幻彤[28] - 报告期为2021年01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18] - 公司所属碳纤维行业,采用以销定产模式,产品覆盖全系列[46] -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主营业务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化[47][48] - 2020年中国碳纤维总需求48,851吨,同比增长29%,占全球总需求量的45.7%,预计2025年需求总量达14.95万吨,五年CAGR为25.1%[52] - 2020年中国碳纤维进口量3.04万吨,约占总需求的62.2%,同比增长17.5%,国产量1.85万吨,同比增长53.8%[52] - 预计2025年我国风电领域碳纤维需求量达6.06万吨,新增光伏装机量对应新增0.74万吨碳/碳复材需求量[53] - 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合计10.42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86.14%,其中客户A销售金额4.57亿元,占比37.80%;客户C销售金额2.61亿元,占比21.56%[75][76]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5.03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69.80%,其中供应商A采购金额2.09亿元,占比29.01% [78] - 2021年公司完成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63亿元,同时增加银行借款 [79] -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吉林碳谷碳纤维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有吉林碳谷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碳谷碳纤维研究院有限公司[100] - 2007 - 2015年大小碳纤维企业近40家,产量从200吨增加到3700吨,2015年实际产量不足设计产能的20%[105] - 2020年中国碳纤维总需求量为4.89万吨,销量仅为1.85万吨,其余依赖进口[106] - 公司面临核心技术失密风险[120] - 公司面临技术泄密风险,应对措施是完善保密管理制度并加强培训教育[121] - 公司面临新冠疫情风险,应对措施是严格执行防控措施和预案并关注疫情变化[122][123] - 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风险,力争3 - 5年在民用、工业用碳纤维原丝领域超越国际主要竞争对手[124][125] - 公司面临人员流失风险,应对措施是优化绩效方案、健全人才培养机制[127] - 公司存在诉讼仲裁事项,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累计金额为5260539.99元,占期末净资产比例为0.62%[130][132] -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对外借款、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130] - 公司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和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130] - 公司不存在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被调查处罚、失信等情况[130] - 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重大合同、其他重大事项以及自愿披露的其他事项[130] - 报告期内无新增风险因素[128] - 报告期公司无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134] - 2020年9月14日起,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等作出同业竞争、资金占用等多项承诺,部分已履行完毕,部分正在履行中[134] - 2020年9月25日起,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等作出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正在履行中[134] - 2015年9月23日起,董监高作出关于竞业禁止的承诺,正在履行中[135] - 公司控股股东国兴新材料、持股10%以上主要股东九富公司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正常履行中[136] - 公司控股股东国兴新材料、持股10%以上主要股东出具《关于不占用资金和提供担保的承诺函》,承诺正常履行中[138] - 公司控股股东国兴新材料、持股10%以上主要股东九富公司出具《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正常履行中[139] - 控股股东国兴新材料和持股10%以上主要股东九富公司自发行股权登记日次日至完成股票发行并进入精选层之日不减持公司股票,承诺已履行完毕[142] - 国兴新材料和九富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自本次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143] - 本次发行不超过2500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较发行前增加8.51%[144] - 本次发行年度基本每股收益和摊薄每股收益相比上年度同类指标可能下降,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144] - 公司拟通过巩固拓展业务、加强经营管理等措施填补被摊薄的即期回报,措施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完成股票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生效[144][149] - 控股股东国兴新材料承诺不侵占公司利益,若违反承诺将接受处罚并补偿损失[150] -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损害公司利益,薪酬制度和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50] - 公司保证公开发行说明书无虚假记载等,若有则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按发行价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151][152]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全体董监高承诺公开发行说明书等资料无虚假记载等,并承担法律责任[153][154][155][156] - 若公开发行说明书有问题影响发行条件,将督促公司回购首次公开发行全部新股,回购价按发行价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154][155] - 若资料存在问题,将督促公司赔偿投资者损失,按协商或认定方式和金额赔偿[153][154][155][156] - 公司若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公开承诺,将采取公开说明、纠正、调减薪酬、赔偿损失等措施[157][158] - 控股股东若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公开承诺,将采取公开说明、纠正、调减薪酬、赔偿损失等措施[158] - 全体董监高若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公开承诺,将采取公开说明、纠正、赔偿损失等措施[160] - 货币资金质押账面价值158,350,002.00元,占总资产6.83%,原因是保证金[161] - 应收账款质押账面价值1,344,722.38元,占总资产0.06%,原因是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时质押[161] - 固定资产(设备)抵押账面价值106,984,290.97元,占总资产4.62%,原因是售后回租设备[161] - 受限资产总计账面价值266,679,015.35元,占总资产11.51%[161] - 公司抵押资产用于自身借款质押、抵押担保及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不影响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