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耐股份(002225) - 2017 Q1 - 季度财报
濮耐股份濮耐股份(SZ:002225)2017-04-21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 - 营业收入5.7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2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57.93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0.18%[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197.17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73%[8] - 基本每股收益0.04元/股,同比增长33.33%[8] - 稀释每股收益0.04元/股,同比增长33.33%[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6%,同比增长0.35个百分点[8] - 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降低810.5%[15] 现金流量(同比)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7.93万元人民币,同比改善96.84%[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96.84%[1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降低215.65%[1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同期增长109.1%[1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上年同期增长135.62%[15]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较上年同期末增长110.37%[15] 成本和费用(同比) - 货币资金较年初增长79.76%[15] - 预付款项较年初增长34.51%[15] - 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降低56%[15] - 短期借款较年初增长30.78%[15] 资产和负债(期末) - 总资产48.52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3.6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3.88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1.50%[8] 政府补助和经常性损益 - 政府补助300.65万元人民币计入当期损益[9] 业绩承诺(郑化轸等交易对方) - 郑化轸等167名交易对方2013年度承诺净利润为3710.85万元[18] - 郑化轸等167名交易对方2014年度承诺净利润为4387.79万元[18] - 郑化轸等167名交易对方2015年度承诺净利润为5108.00万元[18] 股份解锁安排(郑化轸等交易对方)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第13-24个月解锁获得股份数量的30%[18]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第25-36个月解锁获得股份数量的30%[18]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36个月后解锁获得股份数量的40%[18] - 郑铠锋因持有郑州华威股权不足12个月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18] 业绩承诺(雨山有限) - 雨山有限2014年度承诺净利润为1484.45万元[20] - 雨山有限2015年度承诺净利润为1710.64万元[20] - 雨山有限2016年度承诺净利润为1859.63万元[20] 股份解锁安排(王雯丽等) - 王雯丽、杨玉富、王丽坤所获股份分三次解禁:首次解禁30%(发行结束第13-24个月)[20] - 王雯丽、杨玉富、王丽坤所获股份第二次解禁30%(发行结束第25-36个月)[20] - 王雯丽、杨玉富、王丽坤所获股份第三次解禁40%(发行结束第36个月后)[20] 股份锁定期安排 - 刘跃军、杜东峰、裴文照、徐航所获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21] - 崔江涛、吕永峰所获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21] - 刘百宽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2015年3月30日至2018年3月29日)[22] - 董事、监事及高管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25%[23] - 董事、监事及高管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23] 补偿承诺 - 补偿义务人需以股份或现金补偿未达承诺净利润差额[20] - 刘跃军和崔江涛对汇特耐材潜在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补偿责任,超出预收款267万元与预计负债163.23万元之和的部分[22] - 王雯丽、杨玉富、王丽坤承诺若未在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三处房产所有权,将按评估价值回购并承担连带责任[22] 合规与诚信承诺 - 所有承诺方需确保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21] - 王雯丽等5人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长期有效[18][19] - 王雯丽等9人出具规范关联交易承诺杜绝资金占用行为[19] - 关联交易承诺要求遵循市场公正原则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9] - 西藏昌都地区合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承诺避免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及占用资金行为[23] 业绩指引 - 2017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增长10.00%至40.00%[26] - 2017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区间为5518.93万元至7024.09万元[27] - 2016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17.21万元[27] 资源与分红政策 - 翔晨镁业采矿权证对应的菱镁矿资源量要求大于4000万吨[24] - 公司现金分红比例要求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25] - 公司连续三年现金分红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25] - 重大投资计划定义为十二个月内累计支出超过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30%[25] 公司治理与合规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28]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9] -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等活动[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