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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集团(002244) - 2016 Q1 - 季度财报
滨江集团滨江集团(SZ:002244)2016-04-29 00:0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47.2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0.59%,主要因部分楼盘交付[8][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82%[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2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35.04%[8] - 基本每股收益0.14元/股,较上年同期增长27.27%[8]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492.41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6.6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8.68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35.40%[8] - 货币资金较年初大幅上升,因经营与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上升[15] - 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大幅下降,因上年计提年终奖金在一季度发放[18] - 营业税金及附加因收入增加导致计提税金增加而较上年同期大幅上升[22] - 财务费用因利息费用化减少而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23] - 所得税费用因本期利润总额增加而较上年同期上升[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因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大幅增加而较上年同期大幅上升[2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因本期支付合作开发项目的外部股东财务资助款增加以及对外投资增加而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2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因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以及银行贷款增加等现金流入较大而较上年同期大幅上升[24] - 2016年1 - 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10.00%至40.00%,变动区间为57,013.09至72,562.11万元,2015年1 - 6月为51,830.08万元[36] - 业绩变动因公司房产交付、开具发票确认收入,报告期内部分项目交付和现房销售结转,收入同比增长[36] 股东相关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71,420,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11] - 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0.10%,持股数量12.48亿股,质押9960万股[11] 股东股份转让承诺 -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戚金兴先生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本公司股份不超所持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离任六个月后十二个月内出售比例不超50%[26] - 戚金兴先生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滨江控股公司股份不超本人持有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7] - 朱慧明、莫建华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起一年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公司股份,承诺期满后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离任六个月后十二个月内出售不超50%[33][34] - 对滨江控股公司股权,自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承诺期满后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4][35]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 控股股东滨江控股公司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避免从事与滨江房产竞争业务[27] - 公司实际控制人戚金兴先生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不从事与滨江房产同业竞争活动[29] - 公司实际控制人戚金兴管理的基金不再进行房地产项目/业务投资活动,现有西溪之星、万家名城两个项目已委托公司子公司开发管理[32][33] 合规情况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37]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38] 投资者关系活动 - 2016年1 - 3月公司多次接待机构实地调研,相关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