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馨科技(002514) - 2015 Q2 - 季度财报
宝馨科技宝馨科技(SZ:002514)2015-08-13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2.609亿元,同比增长44.25%[19] - 公司营业收入为2.609亿元,同比上升44.25%[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56.84万元,同比增长210.03%[19] - 公司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157万元,同比上升210.03%[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114.54万元,同比增长237.53%[19] - 公司营业利润为2942万元,同比上升155.06%[27] - 营业利润同比增长155.1%至29,424,151.40元[159] - 净利润同比增长183.2%至28,815,458.06元[159] -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210.1%至31,568,446.25元[159] - 基本每股收益0.11元/股,同比增长120.00%[19] - 稀释每股收益0.11元/股,同比增长120.00%[1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29%,同比增长1.36个百分点[19]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120%至0.11元[160]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36.2%至184,148,188.64元[158]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41.4%至7,591,984.70元[158] - 研发投入为1124万元,同比微增2.85%[30] - 支付职工现金4453.89万元,同比增长22.3%[166]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公司钣金行业营业收入为1.955亿元,毛利率21.17%,同比增长8.30%[36] - 环保行业营业收入为6541.77万元,毛利率54.09%[36] - 新能源钣金件收入2396.65万元,同比增长68.86%[36] - 金融设备钣金件收入2946.10万元,同比增长39.77%[36] - 通讯设备钣金件收入1347.87万元,同比下降45.26%[36] - 医疗设备钣金件收入506.96万元,同比下降13.49%[36] 各地区表现 - 国内其他地区收入1.178亿元,同比增长162.94%[36] - 华东地区收入5900.14万元,同比下降11.53%[36]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2.44万元,同比改善28.25%[19] - 公司经营现金流量净额为负372.44万元,较上年同期-519.09万元有所改善[16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长25.7%至210,908,310.94元[165]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683.13万元,同比增长104%[168] - 收到税费返还1114.88万元,同比增长188%[166]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393万元,同比下降205.03%[30]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出大幅增至6392.99万元,同比增长205%[167] - 母公司投资支付现金1.11亿元,同比增长26.4%[168] - 购置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4153.52万元,同比增长84%[167]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21万元,同比上升157.12%[30]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转为正1620.90万元,上年同期为-2837.85万元[167] 资产和负债变化 - 总资产12.5849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42%[19] - 公司总资产从期初122.87亿元增长至期末125.85亿元,增幅2.4%[149][1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7494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3.25%[19]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38,547,341.29元,较期初181,378,394.10元下降23.6%[148] - 存货期末余额1.03亿元,较期初1.04亿元小幅下降0.4%[149] - 在建工程为4756万元,同比上升66.31%[30] - 在建工程大幅增长66.3%,从期初2859万元增至期末4756万元[149] - 其他流动资产为1328万元,同比大幅上升184.36%[30] - 其他流动资产增长184.4%,由期初467万元增至期末1328万元[149] - 短期借款增长15.1%,从期初1.31亿元增至期末1.51亿元[150] - 应付职工薪酬下降66.3%,由期初384万元降至期末129万元[150] - 未分配利润增长30.9%,从期初1.02亿元增至期末1.34亿元[151] - 母公司货币资金保持稳定,期末余额9439万元[153] - 母公司应收账款小幅增长0.7%至1.29亿元[153] - 母公司短期借款增长3.2%至1.18亿元[154] 子公司和投资表现 - 全资子公司南京友智贡献净利润2795万元,占净利润总额比例88.55%[31] - 南京友智科技有限公司净利润2795.32万元,营业收入6527.83万元[62] - 厦门宝麦克斯科技有限公司净利润417.97万元,营业收入3816.43万元[62] - 上海阿帕尼电能技术有限公司净亏损543.85万元,营业收入仅13.94万元[62] - 上海阿帕尼项目对公司净利润影响为-268.55万元[77] - 上海阿帕尼贡献的净利润占公司净利润总额的-8.51%[77] - 报告期对外投资额3000万元,持有上海阿帕尼51%股权[42] - 公司收购上海阿帕尼51%股权的交易价格为6,000万元[77] - 公司以1,200万元受让上海阿帕尼34.67%股权[79] - 公司以3,760万元对上海阿帕尼进行增资[79] - 公司完成对上海阿帕尼增资后注册资本增至4,000万元[81] - 非募集资金项目上海阿帕尼电能技术有限公司计划投资6000万元,本期投入3000万元,累计投入6000万元,项目进度100%[65]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募集资金总额为34932.32万元人民币[53] -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06.72万元人民币[53]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29241.25万元人民币[53] - 累计变更用途募集资金比例为11.77%[53] - 数控钣金结构件生产线扩建项目承诺投资总额17,121.9千元,调整后投资总额20,724.18千元,累计投入17,644.53千元,投资进度85.14%[55] - 研发检测中心新建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2,529.77千元,累计投入1,791.43千元,投资进度70.81%[55] - 菲律宾子公司增资项目投入1,029.34千元,投资进度77.39%,因公司发展战略调整短期内不再继续投资[55][56] - 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银票敞口额度2,825.95千元,执行进度100%[55] - 超募资金向厦门子公司增资3,000千元,执行进度100%[55] - 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2,950千元,执行进度100%[55] - 数控钣金结构件项目未达预计效益,受行业景气度影响及客户产品降价压力导致盈利空间收窄[56] - 2014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9,929,078股,发行价格每股14.10元,募集资金总额139,999,999.80元[56] -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投资6,500万元,到位后进行了资金置换[56] - 公司曾使用超募资金2,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在约定期限内全额归还[56] - 公司承诺投资项目资金结余3377.37万元,其中数控钣金结构件生产线扩建项目结余3050.01万元,研发检测中心新建项目结余327.36万元[57] - 超募资金原计划投资结余30.07万元,向菲律宾子公司增资实际投入金额占承诺投资金额的77.39%[57] - 公司已将6431.41万元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另将71.62万元利息收入转为永久性流动资金[57] - 截至2015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630.22万元,其中专户余额230.22万元,存单形式存储400万元[57] - 数控钣金结构件生产线扩建项目实际累计投入17644.53万元,投资进度85.14%,未达预计效益[59] - 研发检测中心新建项目实际累计投入1791.43万元,投资进度70.81%[59] 委托理财情况 - 委托理财总金额为8520万元人民币[49] - 委托理财实际损益金额为19.45万元人民币[49] - 委托理财预计总收益为81.36万元人民币[49] - 已收回委托理财本金金额为4700万元人民币[49] - 单笔最大委托理财金额为2820万元人民币[48] - 单笔最大委托理财预计收益为58.73万元人民币[48]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42.31万元,主要为政府补助31.98万元及金融资产收益19.45万元[23] - 营业外收入为181万元,同比上升238.98%[31]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下半年将有7个较大规模供暖项目开工建设[34] - 公司2015年1-9月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200.00%至250.00%[67] - 公司2015年1-9月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4,593.84万元至5,359.48万元[67] - 公司2014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31.28万元[67] 股权激励计划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定为24.60元[85] - 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共计107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766.90万份,预留85.20万份[85]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分三期行权,比例分别为20%、30%和50%[86] - 总经理朱永福获授股票期权117.10万份,占授予总数13.74%,占总股本0.42%[88] - 副总经理石发成获授40.00万份股票期权,占授予总数4.69%[88] - 财务总监李玉红和董事会秘书章海祥各获授20.00万份股票期权,各占授予总数2.35%[88] - 中层及核心骨干人员共103人获授569.80万份股票期权,占授予总数66.87%[88][89] 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中向苏州镁馨采购压铸件金额257.14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3.34%[91] - 向苏州镁馨销售钣金件金额68.38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0.48%[91] - 报告期关联交易总额333.70万元,获批总额度1,650万元[92]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本期发生额为1,054,695元,上年同期为1,036,346元,同比增长1.77%[97] 担保情况 - 公司对子公司上海阿帕尼电能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1,500万元,担保额度为20,000万元[103]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为21,00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1,500万元[103]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1,50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为1.54%[103] 重大合同和协议 - 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融易达业务合同,交易价格为320万元[105] -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签署保理融资协议,交易价格为460万元[105] -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签署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交易价格为2,820万元[105] - 子公司阿帕尼电能技术与招商银行签署借款合同,交易价格为2,742万元[105] - 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商业汇票承兑协议,交易价格为829.54万元[105] - 南京友智与北京海纳签署采购合同,交易价格为429.7万元[105] - 公司与鑫永达商贸签订采购合同交易价格为485.8万元[106] -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签订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交易价格为1000万元[106] - 公司与鑫永达商贸签订采购合同交易价格为475.1万元[106] - 公司与鑫永达商贸签订采购合同交易价格为451.7万元[106] - 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商业承兑协议交易价格为579.41万元[106] - 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签订理财产品协议交易价格为400万元[106] -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签订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交易价格为500万元[107] - 公司与南京信义创网络科技签订销售合同交易价格为485万元[107] - 公司与招商银行签订理财产品协议交易价格为400万元[107] - 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签订理财产品协议交易价格为300万元[107] - 江苏德勤环境与武汉龙净环保签订矩阵式流量计合同,交易价格为700万元[108] - 上海阿帕尼电能技术与中广核节能产业发展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协议定价[108] -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与南京银行上海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金额为1500万元[108] - 上海阿帕尼电能技术与南京银行上海分行签订最高债权额合同,金额为1500万元[108] - 上海阿帕尼电能技术与南京银行上海分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金额为500万元[108] 承诺事项 - 陈东和汪敏承诺所认购宝馨科技非公开发行股份自2014年10月20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110] - 陈东和汪敏承诺友智科技2014年扣非净利润不低于2950万元[111] - 陈东和汪敏承诺友智科技2015年扣非净利润不低于4900万元[111] - 陈东和汪敏承诺友智科技2016年扣非净利润不低于5800万元[111] - 实际净利润低于约定承诺净利润时陈东汪敏夫妇以本次交易取得的宝馨科技股份进行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112] - 陈东汪敏夫妇承诺避免从事与友智科技及宝馨科技相同或类似业务包括气体流速流量测量设备等产品的研发设计和销售[112] - 陈东汪敏夫妇承诺避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或参与协助他人从事与宝馨科技业务有竞争关系的经营活动[113] - 陈东汪敏夫妇承诺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任何与宝馨科技业务有竞争关系的经济实体[113] - 陈东汪敏夫妇承诺尽量减少和规范与宝馨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113] - 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承诺严格遵守市场原则公平合理进行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披露义务[114] - 承诺严格避免占用宝馨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或采取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上市公司资金[114] - 所有关联交易承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14] - 承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宝馨科技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114] - 各项承诺均于2014年10月20日作出长期有效且报告期内严格履行[112][113][114]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不以任何形式非法占用公司资金[116]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116][117]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117] - 陈东、汪敏承诺承担友智科技因未获许可销售设备导致的全部经济损失[115][116] - 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相关方承诺履行回避义务[115] - 承诺不通过关联交易获取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不正当义务[115] - 因违反承诺导致公司损失时承诺承担赔偿责任[115]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严格遵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16] - 承诺不开展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类似的新业务/投资[117] - 承诺不协助成立任何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经营实体[117] - 公司发起人股东苏州永福投资有限公司和总经理朱永福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期限为长期[120] - 公司发起人股东及总经理承诺未直接或间接投资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任何实体[120] - 公司发起人股东及总经理承诺未经营也未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120] - 公司享有对构成竞争的新技术新产品的优先受让和生产权利[118] - 公司享有对构成竞争的资产业务或权益的优先购买权利[119] - 公司在接到相关出售或转让通知后六十天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权[119] - 承诺方保证出售或转让给公司的条件不逊于任何独立第三方[119] - 若违反承诺承诺方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120] - 承诺函旨在保障公司全体股东权益而作出[120] - 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120] - 承诺方保证不与宝馨科技存在同业竞争[121] - 承诺方保证不开展并促使其控股子公司不开展与宝馨科技相同或类似的业务[121] - 承诺方保证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成立、经营、发展或协助成立、经营、发展与宝馨科技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企业、业务、项目或其他任何活动[121] - 若宝馨科技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承诺方保证自身并促使控股子公司不与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122] - 若出现竞争,承诺方将按包括停止生产竞争产品、停止经营竞争业务、将竞争业务纳入宝馨科技、将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等方式退出竞争[122] - 宝馨科技对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新技术、新产品拥有优先受让、生产的权利[122] - 宝馨科技对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