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馨科技(002514) - 2015 Q3 - 季度财报
宝馨科技宝馨科技(SZ:002514)2015-10-23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1.66亿元,同比增长60.02%[8]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4.27亿元,同比增长49.99%[8] - 营业收入增长50%至426,580,866.52元,主要因合并南京友智及公司自身收入增加[16]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3.58万元,同比增长91.72%[8]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40.42万元,同比增长170.39%[8] - 基本每股收益0.15元/股,同比增长114.29%[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29%,同比提升49.48%[8] - 营业外收入增长391%至2,788,993.03元,因南京友智获得增值税即征即退[16] - 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增长150.00%至200.00%[51] - 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区间为4224.65万元至5069.58万元[51]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89.86万元[51]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增长45%至310,341,558.19元,与收入增长同步[16] - 母公司转型升级导致研发成本增加[51] - 投资拉动增长战略导致中介服务费用及财务费用增加[51] - 2015年7月9日完成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导致股权激励费用增加[51]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682.83万元,同比下滑385.95%[8] - 货币资金减少40%至108,206,531.93元,因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性支出和长期资产购置支出较多[16] - 收到的税费返还增长176%至13,944,696.47元,因母公司和南京友智收到较多退税款[17]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长105%至252,190,220.00元,因本期增加银行贷款[17] 资产和负债变化 - 应收账款增长37%至246,404,176.46元,因本期合并南京友智[16] - 预付款项增长70%至28,329,249.87元,因子公司上海阿帕尼供暖改造项目预付款较多[16] - 其他非流动资产增长72%至49,098,864.49元,因上海阿帕尼预付长期资产构建款增加[16] - 应付账款增长77%至103,603,913.48元,因合并上海阿帕尼[16] 业务线表现 - 南京友智业务稳健增长贡献净利润增长[51] - 上海阿帕尼煤改电集中供暖项目部分完工并开始供暖[51] 股权变动和股东情况 - 控股股东广讯有限公司协议转让股份,分别向陈东转让2700万股、向杨荣富转让1800万股,并于2015年8月6日完成过户登记[20] - 广讯有限公司向朱永福转让2500万股股份,并于2015年8月6日完成过户登记[20] - 永福投资拟以每股7.82元价格向朱永福转让500万股股份,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完成过户登记[20]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3,068户[12] 公司治理和独立性 - 公司改选董事及变更法定代表人事项截至报告期末仍在办理中[20][21] - 陈东及一致行动人汪敏承诺保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27] - 公司财务独立,拥有独立财务核算体系和管理制度[27] - 公司保持独立银行账户,不与陈东及汪敏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账户[28] - 公司机构独立,与陈东及汪敏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28] - 公司资产独立完整,陈东及汪敏承诺不违规占用公司资产[29] - 公司拥有独立生产和销售体系,不依赖陈东及汪敏控制的其他企业[29] 重大事项和承诺 - 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深圳市洁驰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股票自2015年7月8日起连续停牌[22] - 公司股票延期至不晚于2015年11月4日复牌并披露重组预案[22] - 陈东及一致行动人汪敏承诺36个月内不向公司出售任何资产(2014年11月19日起)[25] - 陈东及一致行动人汪敏承诺12个月内不增持公司股票(2014年11月19日起)[25] - 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披露股票期权激励事项及股价稳定方案[24] - 公司于2015年7月29日披露拟参与设立航天紫金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24] - 公司自2015年7月9日起六个月内择机回购股份用于员工股权激励计划[50] - 公司计划自2015年7月9日起6个月内通过高管及核心管理层众筹方式购买公司股票[49] - 公司高管及核心管理层众筹购买股票金额合计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49] - 公司承诺若股价出现非理性下跌将适时推出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49] 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承诺 - 严格控制关联交易,杜绝非法占用公司资金资产行为[29][30] -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价格与非关联企业一致[30] - 陈东及汪敏承诺避免同业竞争,2014年11月19日出具承诺函[30] - 违反承诺将承担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30] - 控股股东陈东及一致行动人汪敏承诺持有的76,488,054股股份自交易完成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31][32] - 陈东及汪敏承诺在作为控股股东期间不新建或收购与公司相同或类似的资产和业务[31] - 关联交易承诺要求交易价格需依照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确定以保证公允性[33] - 所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自2014年10月20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34] - 股份解锁需待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并经审计确认利润承诺完成后方可实施[34] - 若未完成利润承诺需履行补偿义务后剩余股份方可解锁[34] - 规范关联交易承诺自2014年11月19日起长期有效且当前严格履行[32][33] - 承诺避免利用控股地位谋求优于市场第三方的业务合作权利[32] - 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需依法签订协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3] - 违反承诺需承担给公司及其控制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31][33]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不以任何形式非法占用公司资金[40] - 控股股东萨摩亚广讯及实际控制人叶氏夫妇承诺避免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40][41] - 关联交易需严格遵守市场原则并通过合法程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8][39] - 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需由独立第三方进行或经有权机构审议通过[38][39] - 承诺方违反关联交易承诺导致公司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39] - 陈东、汪敏承诺对友智科技因未取得许可销售设备导致的损失承担全额赔偿[40] - 实际控制人承诺其投资的其他子公司不开展与公司相同或类似业务[41] - 承诺避免在中国境内外成立或经营与公司业务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企业[41] - 承诺不利用控股关系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41] - 所有承诺自2010年12月3日起长期有效且目前严格履行[40][41] - 苏州永福投资有限公司和朱永福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并严格履行[44] - 承诺方保证不开展与宝馨科技相同或类似业务[44] - 宝馨科技对新技术新产品有优先受让和生产权利[43] - 宝馨科技对相关资产业务或权益有优先购买权[43] - 宝馨科技行使优先权需在接到通知后六十天内决定[43] - 违反承诺需承担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和额外费用[44] - 承诺函旨在保障宝馨科技全体股东权益[44] - 承诺函各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44] - 承诺方确认与宝馨科技不存在同业竞争[44] - 承诺期限为长期自2010年12月03日起[44]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诺不与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46] - 公司对竞争性业务享有优先受让、生产及购买权[46][47] - 公司接到竞争业务通知后60天内可决定是否行使优先权[47] - 违反承诺方需承担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48] 业绩承诺 - 友智科技2014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2950万元[35] - 友智科技2015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4900万元[35] - 友智科技2016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800万元[36] 管理层持股和变动 - 公司董事长叶云宙、董事兼总经理朱永福、财务总监李玉红承诺自公司上市起36个月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任何股份[48] - 公司管理层承诺在锁定期满后若仍在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48] - 公司管理层离任后6个月内不转让任何股份且离任12个月内通过交易所出售股票不超过持股总数的50%[48] 其他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及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52][54]

宝馨科技(002514) - 2015 Q3 - 季度财报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