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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铁塔(002545) - 2018 Q3 - 季度财报
东方铁塔东方铁塔(SZ:002545)2018-10-24 00:0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为11,335,821,994.10元,较上年度末增长3.28%[8] -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232,831,237.48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94%[8]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456,777,510.73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2.96%;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1,497,045,509.9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37%[8]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720,052.56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85%;年初至报告期末为217,940,891.5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0.98%[8]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7,235,696.15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21%;年初至报告期末为217,182,807.6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0.49%[8] -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4,151,302.3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5.77%;年初至报告期末为400,754,963.2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1.36%[8]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为0.0439元/股,较上年同期减少7.97%;年初至报告期末为0.1688元/股,较上年同期增长60.92%[8]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758,083.95元[9] - 预付款项期末数94,272,481.04元,期初数43,177,540.58元,变动幅度118.34%[16] - 其他应收款期末数56,025,935.02元,期初数40,977,283.33元,变动幅度36.72%[16] - 销售费用本期数129,385,812.63元,上年同期数89,926,769.98元,变动幅度43.88%[16] - 投资收益本期数55,681,082.92元,上年同期数36,602,929.45元,变动幅度52.12%[16] - 营业外收入本期数1,935,899.33元,上年同期数563,237.24元,变动幅度243.71%[1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400,754,963.29元,上年同期数105,086,328.87元,变动幅度281.36%[1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 -306,153,833.81元,上年同期数 -143,275,963.13元,变动幅度 -113.68%[17]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本期数118,166,155.43元,上年同期数43,967,077.31元,变动幅度168.76%[17] - 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110.00%至160.00%,变动区间为27,638.77万元至40,201.84万元,2017年度为25,126.15万元[37]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初始投资成本为492,141,000.00元,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 - 22,375,624.50元,累计公允价值变动为213,685,285.95元,累计投资收益为95,841,500.00元,期末金额为705,826,285.95元[39] 股东相关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7,64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12] - 前10名股东中,韩汇如持股比例为47.21%,持股数量为609,565,290股;新余顺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13.28%,持股数量为171,526,117股[12] 股权交易与资产转让 - 公司同意向Songjiang Holdings III转让上海建扬投资有限公司95%股权,已签协议并完成股权变更登记,但资产交割前置条件未齐备[18] 股份锁定承诺 - 新余顺成等承诺主体在资产重组时所作股份锁定承诺在报告期内严格履行,若汇元达业绩达标或补偿义务履行充分,部分股份将按58.33%和41.67%比例解锁[20][21] - 本次交易取得的东方铁塔股份自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出现特定股价情况,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22] - 认购非公开募集配套资金取得的公司新增股份自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22] - 本次交易中取得新增股份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交易前已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22] - 截至取得新增股份之日,对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时间不足12个月,新增股份自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不转让;超过12个月(含),则12个月不转让[23] - 公司股东韩汇如、韩方如、韩真如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34] - 担任公司董事的韩汇如、韩方如和担任总经理的韩真如承诺,股份锁定期满后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从公司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数量的比例不超过50%[35] 避免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承诺 - 2016年10月28日起,除拟注入的汇元达及其下属公司业务外,承诺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23] - 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避免与东方铁塔及其下属公司经营业务构成竞争,如有竞争将采取合法方式解决[24] - 若有与东方铁塔经营业务构成竞争的商业机会,将通知并优先提供给东方铁塔[25] - 本人及关联方将尽可能减少与东方铁塔的关联交易,若发生将按公平等原则进行[26] - 关联交易承诺在本人及关联方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东方铁塔5%以上股份期间持续有效[27] - 公司股东韩汇如、韩方如、韩真如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不参与导致或可能导致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不生产相同或相似产品[35][36] - 承诺内容在持有东方铁塔5%以上股份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29][31] - 2016年10月28日关联交易承诺和避免资金占用、关联担保承诺得到严格履行[29][31][33] 委托理财情况 - 委托理财(银行理财产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发生额为25,445万元,未到期余额为11,601万元,逾期未收回金额为0万元[43] - 单项重大委托理财(中国工商银行非保本浮动收益产品)金额为10,136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起始日期为2018年07月,终止日期为2018年10月,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20%,实际收益金额为107.52万元,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0万元[44] - 公司委托理财合计金额为10,136(未提及单位),相关比例为107.52%[46] 合规情况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40]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41] 调研情况 - 2018年7月11日、7月27日、8月30日、9月18日通过电话沟通接待个人调研公司经营情况[47] 项目进展情况 - 2013年5月公司就镇江市李家山旧城改造项目签订合同,总金额约60亿元,截至报告期末项目无进展[48][49] - 2014年9月公司就江苏省泰兴市虹桥工业园区安置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签订合同,总金额约9.5亿元,已收到安置房项目合同款26,139万元[50] 赔偿承诺 - 自汇元达100%股权转至东方铁塔名下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若发生与老挝开元拆除境外上市架构相关诉讼等事项致汇元达等受损,汇元达原实际控制人赵思俭将作出足额赔偿或补偿[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