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整体财务关键指标变化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34.79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34.38%[6] -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7.17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64.45%[6]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1.9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5%;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8.4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35%[6]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9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86%;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2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20%[6]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297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33.37%[6] - 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0.00%至30.00%,变动区间为16,033.44万元至20,843.47万元,2015年度该净利润为16,033.44万元[31] 股东相关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72223户,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10] - 前10名股东中,沈飒持股比例16.91%,持股数量5709.29万股;刘开同持股比例5.33%,持股数量1800.05万股[10]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蔡迦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1622.38万股,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持有1570万股[10] 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8.24万元,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1236.21万元,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产生的投资收益2069.01万元[7] - 增值税返还涉及金额733.83万元,该项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8] 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化 - 货币资金期末金额为778,256,446.74元,较期初增长36.29%,因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5] - 应收票据期末金额为10,469,348.26元,较期初减少60.71%,因部分期初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兑[15] - 预付款项期末金额为31,179,137.11元,较期初增长89.60%,因销售规模扩大备货预付采购款增加[15] 利润表项目变化 - 销售费用本期金额为24,619,687.76元,较上期增长45.92%,因业务发展规模扩大及开展创新业务[16] - 投资收益本期金额为27,096,279.85元,较上期增长270.03%,因投资联营企业盈利及理财产品收益增加[16] - 营业外支出本期金额为1,514,907.07元,较上期增长1372.65%,因向基金会及慈善协会捐款[16] 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化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为90,902,597.91元,较上期增长32.94%,因业务发展及创新业务项目初期投入[1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29,727,573.17元,较上期减少833.37%,因上期预收款项目本期实施致经营性付款增加[16]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金额为3,115,100,000.00元,较上期增长95.82%,因收到增发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16]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本期金额为23,517,844.45元,较上期减少35.72%,因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业务资本化项目处于前期阶段[16] - 投资支付现金为37.875116亿元,较上年同期18.5745660333亿元增长103.91%[17]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现金净额为2580.16046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0%[1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38.3683104912亿元,较上年同期18.9404279956亿元增长102.57%[1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7.0115630696亿元,较上年同期 -2.9130705546亿元下降140.69%[17]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为9.6020092396亿元,较上年同期10万元增长960100.92%[17]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3382.3459万元,较上年同期4871.24592万元下降30.57%[1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9.9405214123亿元,较上年同期4882.320126万元增长1936.02%[17]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1963.75502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0%[1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3953375031亿元,较上年同期1969.876945万元增长4669.50%[17]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2.0868988669亿元,较上年同期 -2.6749996144亿元增长178.01%[17] 人员承诺与限制 - 刘开同等标的公司核心人员承诺自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结束之日起在滨河创新服务期限不少于60个月[21] - 刘开同等标的公司核心人员承诺自协议生效之日至从滨河创新离职后24个月内遵守竞业限制[21][22] - 截至承诺函签署日,相关关联方未从事与中科金财、滨河创新等同业竞争业务[22] - 作为中科金财持股5%以上(含5%)股东期间,关联方将避免从事竞争业务[22] - 关联方遇到中科金财等主营业务范围内业务机会,将让予中科金财等[23] - 股东期间,关联方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中科金财等的关联交易[23] - 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按市场原则以公允价格进行并履行程序[23] - 交易完成后,除正常经营性往来外,保证中科金财、滨河创新资金独立[21][23] - 交易完成后,中科金财、滨河创新财务人员不在关联方兼职[21] - 交易完成后,中科金财、滨河创新能独立做出财务决策,关联方不干预资金使用[21] - 朱烨东等承诺2012年2月28日起长期不从事与中科金财同业竞争业务[26] - 赫喆等承诺2014年8月6日起长期保持中科金财和滨河创新人员独立[26] - 赫喆等承诺2014年8月6日起长期保持中科金财和滨河创新机构独立[26] - 赫喆等承诺2014年8月6日起长期保持中科金财和滨河创新资产独立完整[26] - 赫喆等承诺2014年8月6日起长期保持中科金财和滨河创新业务独立[27] - 赫喆等承诺2014年8月6日起长期保持中科金财和滨河创新财务独立[28] - 赫喆等承诺2014年8月6日起长期不从事与中科金财同业竞争业务并让渡业务机会[28] - 赫喆等承诺2014年8月6日起长期规范及减少与中科金财关联交易[28] 业绩承诺 - 如标的资产交割日为2014年,标的公司2014 - 2016年度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100万元、7250万元和8650万元[24] - 如标的资产交割日为2015年,滨河创新2015 - 2017年度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250万元、8650万元和9450万元[24] 股份限售承诺 - 天津滨河数据获公司发行股份自上市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和质押[24] - 刘开同、董书倩获公司发行股份自上市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和质押[24] - 12个月届满后,按比例逐步解除限售,2014 - 2016年度分别解除30%、30%、40%[25] - 部分承诺人认购的中科金财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如2014年12月17日相关承诺人、2016年3月8日朱烨东[29] - 财通基金等公司同意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如2016年3月8日财通基金等[29][30] 其他承诺 - 公司承诺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本次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后十二个月内也不进行此类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时间为2016年3月9日至2017年3月8日[30] 公司合规情况 - 2016年9月27日公司接待机构实地调研,相关信息详见巨潮资讯网[34]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32]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33] 股东责任承担 - 沈飒、朱烨东承担2008 - 2011年公司社保、公积金未缴问题费用和损失[25] - 沈飒、朱烨东承担公司租赁房产相关问题产生的经济损失[25] - 沈飒、朱烨东尽量避免不必要关联交易,规范必要关联交易[25]
中科金财(002657) - 2016 Q3 - 季度财报